正文 好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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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人城,你不殺人,隻好被人殺。你不搶東西,隻好被餓死。在這裏,感情是奢侈品,永遠不缺的隻有血與屍體。
之所以這麼想,因為我認識了一個小孩。當然,隻是認識而已。
早晨,我發現我和阿莫得箱子前多了一個孩子。
小孩大約八、九歲,也許更大,他緊閉雙眼,蜷縮在地,臉色灰敗,一頭金發也黯然無光。阿莫不在,我難得有了興致,蹲下身觀察了一番。這個孩子明顯在阿莫走後才暈倒在這裏,不然,要是阿莫瞧見,一定果斷地拖走了。
我又看了他一會,正覺無趣時,小孩動了動,他眉頭皺起,明顯在痛苦著,
我依然什麼也沒做,在野人城談同情,就像你要求快餓死的人將食物丟棄一般,可笑。
小孩掙紮一番後,最終睜開了眼。是熒藍色的瞳孔,但和阿莫得藍眸不同,他的藍,是明亮的;而阿莫,是冰冷的。
“你是誰?”還未等我開口,小孩搶先道。見我沉默不語,他又說,“我。。。。剛到這裏。我是柯翰辰——”
我無聊地揮揮手。這個人果真不是野人城的。表達姓名或問人姓名,隻有想與對方做同伴時才會說。
“想回去。”小孩自言自語。
“去哪裏?”我接口。
“回家。”
“不是這裏嗎?”
“不是,”小孩低下頭,“我一覺睡醒,就在這裏了。”
我明白了,原來是被家人拋棄了。
“可是,可是我不想搶別人東西!也不想殺人!”他用雙臂抱緊雙膝,“我不想這樣,讓別人死,讓自己活下來,我做不到。”
我站起來,看了看他,有些頭疼,“喂,告訴你一個誤區,”我戳戳他,“這兒,沒有人。”
小孩愣愣地看著我,不明白是什麼意思。
“這裏哪有人,都是怪物而已。”
“笛子。”冷清的語調。
我回頭,看見阿莫正站在旁邊注視著我和那個叫柯翰辰的小孩。他手上都是血,身上也有傷,但他仍緊緊護著食物。我不再理會那個金發小孩,跑到我們的箱子裏取出水與布。給阿莫擦去傷口的灰塵,這兒可沒有藥。
然後,我們回到箱子裏,吃下食物。
第二天日出時,小孩已經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