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部  第十四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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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聊的翻眼望著天花板,王可在想,自己到底喜歡這個從小一起長大的哥們什麼呢?他,唔,冷酷無情,脾氣還暴躁得要命,而且一點都不浪漫,又超級現實,機車得要命,老是因為一個問題跟你ヘ很久,你說為什麼就那麼喜歡他呢?
    若說到救他命嘛,還不如說是被他差點害死,若不是高中那一年他那麼無聊的想搞什麼幫派,也不會在放學路上被人圍堵了,這樣一個禍害為什麼就喜歡他呢。
    他到底哪點好呢?為什麼自己就是見不得他悲傷,見不得他逞強,做什麼都嚴格要求自己,說什麼精英人士,特別是一個管理者就要什麼都懂一點,想當初他學高爾夫球時的那個蹩腳摸樣,最初他那揮杆摸樣蠢極了,怎麼教都教不會,搞得教練老是罵他,而那時候他的臉臭臭的,瞅著就好像跟教練有殺父之仇一樣。
    並不是人人天生都是打高爾夫球的能手,那些都是要經過琢練,還要時刻練習才能打得好的。
    記得那時候的秦非,一個剛二十出頭的年輕小夥,自尊心超強,最受不了別人的責罵,當時他被教練罵後,老是叫自己陪他練杆,說什麼非得讓那教練刮目相看不可,而自己呢,忙畢業論文累的團團轉不說,還得陪著他一起去練,練得腰酸背痛,肌肉無力還被他笑自己是個弱咖,天知道那時候的自己還笑得跟個傻愣一樣,跟在他身後替他擦汗替他揉肩捶背,跟個保姆一樣,那時候的自己怎麼就那麼傻X,哎。
    人呐,就是賤,得不到的時候就一個勁的巴在後邊,恨不得連廁所都替他上。
    最恨的就是那小子龜毛的性格了,每次自己隻要一出門,都被他從頭到尾批的體無完膚,恨不得沒在世上出現過。
    還記得那時候,什麼時候來著,好像是大二那年吧,他生日的時候請一大幫同學去慶生,那時候是黃昏吧,他坐在自家的椅子上,學著那些大人拿那些經濟版麵的報紙在那看著,夕陽餘暉灑在他身上,朦朧的像是畫中人,圓領的羊呢子毛衣更襯得他寬肩窄腰,他拔高的身子就窩在他家的木藤椅上,低下的頭顱讓那脖頸更顯修長,就在他癡癡的望著他的時候,他抬起頭,上下打量自己一番,很不屑的說道:“王可,你穿成這樣我可不要請你去。”
    當時自己吒異的同時還有點感傷,畢竟,當時他穿的可是他自認為最為隆重的衣服了。
    “瞧你穿的是什麼?上邊是土的掉渣的花襯衫,天啊,瞧瞧這上邊是什麼?竟然還有小碎花,王可,你整天讀書讀死了啊?小碎花?你怎麼可以忍受這些東西穿在你身上啊?還有這,你瞧瞧這是什麼,西褲?我靠,王可,誰教你這樣搭的,出去走在大街上別說你認識我,最最不可忍耐的是,你還穿著皮鞋去,你以為是去參加社交啊,立刻給我回去換掉,快點!”
    當時碎花襯衫很流行的好不好,他周圍的同學就經常穿。
    很想反駁他的話,在看到那嫌棄的神情之後,覺得反駁什麼的都不重要了,乖乖的回去換了一件看起來不是很土的休閑服裝,在他麵前站定,又被他否定掉
    “你以為你要去打球啊,穿成這樣,回去換掉。”
    無奈的又回去換掉,換了將近兩個多鍾,秦非大少爺終於滿意,然後兩人前往慶生地點。
    到的時候不免被人開玩笑,說是不是兩人一起那啥那啥了,才姍姍來遲。
    忘了說,那時候他們是“情侶”關係,看著那群人擠眉弄眼的摸樣,王可很想敲開他們的腦袋瓜子,看他們裏邊都裝了什麼黃色廢料。
    回想完畢,王可很無奈的歎了口氣,自己到底是因為什麼才喜歡上這個男人的啊,真的很鬱悶,像他這種龜毛,注重利益大於天的男人為什麼會那麼多傻X喜歡啊,最可憐的是作為最了解他的人的他,為什麼也會跟那些傻X一樣一頭栽進去啊。
    “怎麼?不耐煩了?”秦非聽到王可的歎氣抬起頭來,看了他一眼,而那一眼中,怒火明顯的跳了一跳。
    “沒有的事,秦總多慮了。”
    “你寫的計劃表我看了,是很不錯,很有新意,但是,不好意思,還是不行,你這個計劃看著可行,可實際上,如果按照這個計劃去做,成本就得大大的提高,我們做這個項目是想要最低的成本做出最新穎的東西,所有,回去重做。”
    “不過現在時間比較晚了,明天來上班的時候再做吧,我再給你一個月的時間,一定要做出令我滿意的計劃表。”抬起表,秦非看了一眼時間,便起身收拾東西,九點鍾,應該不會再出去了吧?
    “一起去吃個飯如何?”
    “不了,我還有約。”聳肩,王可拒絕他的邀約,開玩笑,夜生活才剛開始呢。
    “這是命令。”
    “呃、好吧。”
    好吧,又發現了他強勢的一麵,不知是該開心還是該無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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