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失去了,那就是永遠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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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青澀的年紀,他和她相遇。
都是窮孩子出身,來上大學時,他口袋裏隻有一百塊錢,而她穿著母親親手縫的衣服,那是他們想,一定要在北京這座城市站住腳。
那時,她二十,他二十一。
沒有花前月下,兩個人的愛情一點也不少,坐在湖邊,一邊讀書一邊談情,他隨手采了身邊的草,給他編一個草戒指,小心翼翼的套在她手上,她笑著說,好看。
那個戒指,她趁他不備夾在了書裏,後來,一直偷偷戴,他說,將來有了錢,就給她買金的銀的磚石的,這時候的話,她信。
大四那年,他們偷食禁果,結果她懷上了。
學校裏校風很嚴,學校知道了這件事情,他一個人承擔了下來,沒有說出他的名字,雖然同學老師知道是他,可是她說,不,不是他的,與他沒有關係。兩個人的前程,不能全都耽擱了,她要讓他知道,她有多愛他,甚至可以為他放棄自己的一切。
她貴在他的麵前,你放心,我們說過相愛一輩子的,畢業後我找好工作就接你回來,你先回家,等我。
他無法在北京再呆下去,於是回了老家。他也守信用,每天一個電話,兩個月回來一次,畢業時,他如願留在北京,而且進入了中直機關,他是農村孩子,在這裏沒根沒業,有同事介紹女孩子給他,是北京女孩父母是高幹,有車有房不算,還能對他的前途有極大幫助。
那時,他有些動搖了。
是啊,他在鄉村,隻是一個沒有畢業的女孩子,還快生孩子了,將來還能有什麼前途?那一刻,在情感的天平上,他傾斜了,可是,他還是良心發現,覺得這樣做不妥。
生孩子的時候,她打過電話,說,此刻,多想你在身邊。
他趕回去是兩個月後,看到敞著懷給小孩吃奶的她,披頭散發,大襟上沾著飯粒,麵色很黃,懷裏的孩子叫著,他灰敗得很,想著北京追求自己的女生,簡直是天與地。
她看出了他的慌張,也看出了他的遲疑,她說,如果你不方便,我也不會拖累你,真的,我可以再嫁別人,我亦知道,今天和昨天的你,不可同日而語了。
此時的他,是羞愧的,是難以和人述說的慚愧,可他想不要她也是真的,於是,他掏出了一張銀行卡,那是兩萬塊錢,於她而言,是很大的一筆數了吧,他撒了慌,不說不愛,隻說,我要出國,不知何時才能回來,你不要等我了吧。
他並沒有出國,而是和那個高幹子女談起了戀愛,去吃馬克西姆餐廳的西餐,學著穿西裝打領帶,去彈著鋼琴的五星級賓館裏喝咖啡,也用英語說親愛的,總之,他要把舊的那套全部拋棄掉,他要開始新的愛情新的生活。怕他打擾,他換了手機號,和所有同學朋友說他要出國了,正在辦手續。
而她著幹脆給了他更幹脆的的信息,她說,我嫁人了,不要擔心我,你我塵緣已盡。
他這才放下了一顆心,從此張揚著自己的現代時尚的愛情,把自己融入到北京人圈子中,但有時他也慌張,是在夢裏,他遇到她,她眼淚朦朧,一遍遍地問:你不是說要和我好一輩子嗎?
醒來時一身冷汗,還好,他結婚了,沒有找自己的麻煩。看來,錢能擺平一切的。
不就,他也結婚了,婚後三年,果然也出了國,他漸漸忘卻她,因為現在的太太厲害不算。還是一副小姐脾氣,加入知道了,他還有一個兒子,斷然是輕饒不了他的,所以,他口風很緊,瞞的厲害。
幾年之後,太太和一個荷蘭人好上了,提出了離婚,他領著小女兒在美國過生活,還好,生意做得不錯,不久,做了一個國際大公司的副總,夢裏,常常想起她來,她過得好嗎?
他知道已經沒有想她的資格,是他放棄了她,是他不要她,可現在,他沒有想同床共枕多年的妻子。想的的確是她。
她是一朵樸素的小小蘭花,那樣淡定,重來不張揚,沒有要過他半件東西,他甚至連一粒扣子也沒有買過給她。
又過了幾年,他回國了,輾轉了好幾個人打聽她,四處打聽她,可是一直沒有她的消息。
於是,他一個人飛往四川,去找她。
找到從前她呆的家鄉,他看到了她。
在一個鄉鎮企業做會計,還是那樣清秀清瘦,穿著碎花的裙子,三十五歲的女人,看起來不年輕了,可是臉上卻有了滄海桑田。
他以為她會哭,會驚住,他卻隻是雲淡風清地問:回來了?仿佛他昨天才剛剛出門,仿佛他不曾離開。
兩個人靜靜坐下,他隨意翻她的書,他仍然是這麼喜歡看書,卻翻到那枚戒指,瞬間,他仿佛被擊中一般,這麼多年,她還留著這枚草戒指?
你?他說。
她靜靜地笑著,這是我收到的第一枚戒指,所以,我要珍惜。
那麼,你不怕你的丈夫說你?他注意到,她手上是光光的,根本沒有戒指,她頭也沒抬,聲音平靜地說:我,一直沒有結婚。
他驚住,你……?
她說,當年,你為了讓你死心,讓你安心,我想,愛一個人,就給他最大的自由吧,而你和我說過一輩子,我當了真,所以,我想,既然你不能一輩子,那麼,讓我守著自己的愛情,一輩子吧。撲通一聲他跪倒,原諒我。她扶起他,走,帶你去看兒子吧。
兒子已上高一,遠遠的看到時,他的眼淚再也沒有忍住,高大英俊挺拔的兒子,一如他的當年,他想跑過去,他卻攔住了他,不要吧,孩子以為他爸爸在美國,而且,已離開人世,我一直告訴你,爸爸有多愛他,多疼他。
他輕輕的輔助她的肩問,我,是不是還有機會?
她安靜地笑著,我已經不愛,你知道的,沒有愛情在原地等待你,可我也不能愛別人,我願意和兒子這樣過,一直到老。
那一刻他才知道什麼是此情可待成追憶,隻是當時已憫然。
她還是把他當成了朋友,帶他轉來轉去,看小城風景,做手工水餃給他吃,但一切已經落幕,與愛情無關了,可她心中還有他,那隻是城市間的一個影子,他曾經愛過的,要過得,許諾過的,到這時她才知道,愛情,有時就是一個人的事。
他走的時候,給了她兩樣東西。
是當年他給她的那張銀行卡和那枚戒指,她說,有些東西,不是錢能買到的,比如,愛情。
上飛機的時候,他說,原諒我。而她輕輕地擁抱了他一下,然後說:看,你也長了白頭發,都中年了,好好的過吧,什麼叫一諾千金,什麼叫永遠。
所以,當他的妻子後悔了回到了他的身邊時,他安靜地接納了她,並且把那枚草戒指輕輕地帶到妻子的無名指上,說,回來了就好。妻子哭著問他為什麼,他說,因為我明白,珍惜眼前比什麼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