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手稿 文物失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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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個月圓之夜,晚上的夜空仿佛有一個白色的太陽,連狼人都會嚎叫。先說一下,這次的案件關係人是我們所熟知的發明大王—愛迪森(ThomasAlvaEdison。當然,不是說他被害了,就是說從某種程度上而言,確實與他有關。
我和賓格已經認識有2年了,他從沒有說過戀愛之類的事情,當我曾問起時,他的回答讓我有點不太能接受,但又不失道理:“對於我來說,家人、老婆孩子都是累贅。可以想象,要是有黑幫之類的人抓住了我的家人,要挾我交出證據,那麼她們也會受到不必要的傷害。就算是我最好的朋友的你,同瑞,我也於心不忍。”他這一番話,讓我幾個晚上都失眠了。
賓格最近的案子是博物館失竊案。賽文警長帶我們去現場,按理說博物館的保全係統是很好的,還會被盜,也難怪要賓格出馬了。當我問起失竊物品時,這玩意其實在我們生活中很常見,幾乎晚上有人的房子裏都會用上,隻是這件文物有點特別,愛迪森發明的第一個電燈泡。就在昨晚失竊。就在玻璃框旁邊圍起了警戒線,賓格走到周圍爬下來仔細輕穩地撫摸了下地毯,還拿出了放大鏡檢查了一番,又看了看周圍,站起身說:“犯人體重71。1公斤,身高1米79。走路有點顛簸,可平常走路時不仔細看看不出來。”我問了賓格為什麼他知道那麼多,他沒有理我,隻是還在現場走動。現場的監控錄像毀了。賓格隻留下了這兩個線索,就走了。
我尾隨他來到正在修路的斯坦街,到處是泥土,工人隻有幾個。賓格問我發現了什麼線索,我在他身邊耳熏目染的,也小有成績了。我看了看有些泥土還沒幹,第一個電燈泡周圍也有細少的泥土,足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是走了這條路到達博物館的,至於回來是有沒有走,早已經不重要了。隻聽到賓格在我旁邊說:“你的推斷是正確的,”這令我信心倍增,但他也說了:“這不是下雨的原因,而是修路工人為了不讓塵土飛揚,所以在晚上把那些散落在土地上的幹泥弄濕,這樣不會輕易被吹起了。”我有些許的不爽,還是接受了他的意見了。
到了晚上,事情有了進展,警方找到了當晚在斯坦街巡邏的沙賓,賽文警長給了賓格沙賓的地址後,賓格火急火燎的就去找他了。
車在凡爾克街小巷停住了,穿越黑蒙蒙的小巷,中間還透著幾絲白光,朦朦朧朧地走過去了,來到一間屋子前麵,賓格走上了台階敲了敲門,開門的是個婦女,賓格用優雅的語氣問道:“晚安,太太,請問沙賓警官可以見我們嗎?”她領著我們走到客廳,這裏燈光亮多了。女主人微笑的讓我們坐在沙發上,“請你們稍等,我這就叫沙賓過來。”她走到轉角後,我仿佛聽見開門聲還有點談話,沙賓顯然還沒睡。一個個子不高的人走過來,他看到了賓格,“噢!賓格探長,見到您真榮幸,請問您是不是為了博物館的失竊案來找我的?”賓格問:“今天專案組已經找你談話了?”
“是的。”
“那好,你能不能把跟他們說過的話再重複一遍。”
“當然可以!”沙賓興奮地回答。“就在昨天晚上,我是上夜班,我正走到斯坦街,就看見一個人才在泥路上,我當時叫住他,可沒反應,我想上去阻止他,可太多泥了,我閑著無聊,還是跟了上去,原來他是在附近酒吧裏剛喝醉酒的酒鬼。我扶著他,他說沒關係,自己能走的。我沒太在意。今天上級問我,我才注意到這事情的嚴重性了。晚班真的是太無聊了。”這些線索沒有太大用處。由於太晚,我們隻好先在旅館過夜。
到了第二天,我和賓格一直在繼續追查。“同瑞,你不覺得我們現在這樣太被動了嗎?以往我們都能主動出擊的,現在我怎麼也繞不出來了。”我想是的。
我見賓格還沒有動他的午餐,這就足以讓我相信偉大的藝術作品都是在饑餓中創造出來的了。隻見他走出來,看著桌上的餐盤,我以為他會一走了之,可恰恰相反,他沒到一分鍾就把火腿煎蛋給消滅了。隻見我的朋友激動得跟我說:“同瑞,太好了!我找到線索了。”我還沒來得及吃驚,他就走到房間去換衣服。出來時已經完全好了。“走吧,跟我出去散散步。”於是我和賓格就出門了,在路上,他總是東張西望,好像在找什麼東西,我們不知不覺就走到離斯坦街千裏外的盧斯湖石橋上,一根竹竿漂在水麵。接著賓格與我繼續往前,這裏房子很少,走到盡頭,是一間別墅,我們站在柵欄門外。我好象知道這戶人家,叫理拜亞桑·凱,是個很富有的收藏家。對於古董收藏我最頭疼了,它們五花八門,也隻有老一輩的專家願意研究它。賓格似乎是找到了什麼,看著地上,還有淺薄的腳印,而且正符合犯罪嫌疑人大小。有泥土腳印不算什麼,但是腳印一深一淺就有問題了。賓格試著與這家人聊聊,沒想到主人真願意讓我們參觀他的收藏,進到他家就像走進一家博物館,這裏的東西太多了,中國畫他都有,青花瓷、老式波西米亞玻璃台燈、伊麗莎白的文稿、蒙娜麗莎仿真版、留聲機,就差恐龍化石了。但我們找不到愛迪森的電燈泡。賓格見一幅畫邊上沒有灰塵,,他讓我支開主人。我問了理拜亞桑先生的廁所在哪,可他家的的廁所在三樓!這不明白這收藏家怎麼不去練登山,在我死皮賴臉的央求下,他終於肯帶我去了。我們謝過他的招待,離開了別墅。我問了問賓格剛才搜查的結果,的確,那幅畫後麵有個牆洞,足以藏起一隻燈泡。隻是裏麵什麼都沒有,最後的希望也破滅了。
可賓格還是不死心,他走到湖邊,靜靜思考這一分鍾,偶然碰見喬得警官,他騎自行車朝我們這來。“賓格先生,關於燈泡失竊,有沒有進展了?”這位年輕人朝氣十足,停下來時,叫道:“天哪!賓格先生,你的腳也太用力了吧。”賓格奇怪得看著自己的腳,猛地發現,下麵有鞋子摩擦的痕跡,可賓格沒有刻意用力,不會留下鞋痕的。“同瑞!”賓格叫我,我走上前去,“看!你可以推斷這鞋印是什麼時候的嗎?”看這鞋印是最新的,而且也不像是犯罪嫌疑人的,“應該是今天早上留下的,我想隻有一種辦法可以留下那麼明顯的痕跡。”喬得好奇地問:“是什麼辦法?”“釣魚。”安靜了一會兒,可一下子兩個人齊聲問:“哪妮?(日語:什麼)”我說是的,“你們試想一下,把全身的力都集中在腿上,力量就會有多大。”之後賓格的行動讓我出乎意料,他跳到湖裏,把竹竿給帶上了。令人想不到的還在後麵,這根竹竿連著一條細線,賓格把它拉上來,是一個箱子,看樣子是經過防水處理的,上麵有鎖,喬得找來了一塊石頭,砸開來,出現在我們麵前的,正是人類世界上第一個愛迪森親手發明的電燈泡。“天哪,要是我早上來早一點,就不必費此周折了!”套取過理拜亞桑先生的指紋,與電燈泡相比對,完全吻合。
理拜亞桑還是不承認這罪證,反問道:“你說我偷這電燈泡幹什麼?真是豈有此理。”賓格說了一句:“我們沒說你偷了電燈泡,而是你接收贓物。你要是自動招認那小偷是誰,在最高法庭上,你還可以緩刑。要不然,隻是這些,還是可以讓你長坐的。”收藏家顯然對我們有點不信任,“你們誰能保證說的話會兌現?”
“當然,我想喬得警官會為你求情的,是吧?喬得警官。”
“沒錯。”
理拜亞桑·凱終於說出了盜竊犯的信息。世界上第一個電燈泡終於回到它該在的地方。其實理拜亞桑之所以要那個電燈泡,純粹是為了安在波希米亞玻璃台燈上,這收藏少了一個燈泡,現代電燈泡接口對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