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棒糖出動  棒棒糖1 第一次出場,好玩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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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兜,你在幹嗎呢?”我的姐姐程泡泡說著,搞得我好木有麵子的說。
    “買棒棒糖這也有錯啊?”我正把錢交給那位老太太。
    “真是無語了,你個家夥就愛吃棒棒糖,成天到晚的吃,你不膩啊!星兜。”泡泡很不耐煩的又嚼了一遍以前一直說的話。
    “泡泡姐姐,我們回家去吧!”我正準備拉著泡泡回家。
    “死人了,來人啊!死人了”突然出現的聲音讓我嚇了一跳,而我還抱怨了一句“不就死了個人嘛!幹嘛那麼大聲,嚇死人了都”我的抱怨在泡泡眼裏成了怒氣。
    “死人了都,你還害怕,快去看看。”泡泡拉著我就去了喊的人那裏。
    泡泡直接報了警,我則是在屍體旁邊看著,死者是被用刀插入背部中央而死的,但手腳處被人用繩子綁了起來,嘴巴也被人用破布記在腦袋上,可我總感覺這局屍體有點不對勁。但就是不知道什麼地方
    我舔了一口棒棒糖,一邊觀察著這具屍體,突然,發現了手腕處並沒有任何掙紮,這是怎麼回事?一般被人用繩子綁起來一定會掙紮的,可為什麼這個人沒有任何紅色印記呢?
    我正準備解開屍體嘴上的布條就聽到警聲,那些警察來了,怎麼辦?我要怎麼做才可以解開這個案子。
    我起身含著我的棒棒糖就在旁邊等著。
    “是這間屋子嗎?”“是。”那是我姐姐的聲音。
    “立刻開始調查,請問第一個發現屍體的是誰?”那個中年警官問著。
    “是我,我叫張銘”剛剛嚇到我的那個人站了出來。
    “死者叫程昱,24歲,男,目前暫無工作,房子是租的,死者是被人用刀從背部插入一刀致命,手腳都被人用繩子綁了起來,嘴巴也是一樣,隻是,我們發現了一個奇怪的地方,死者嘴巴上的布條很容易就可以解下來,繩子也是一樣。”一個調差警員說著。
    “報告川銀警官,我們在被害者房間中找到一幅被人用什麼東西敲碎的照相框”
    “川銀警官,繩子上的指紋已經出來了,與張銘的指紋完全符合。”
    我在聽到這個的時候,不禁奇怪,不會是張銘。
    “警官,這個相框?”“放在那裏吧!”那名警員就放在了我的旁邊,當我看見上麵的人時,我吃驚了。
    “川銀警官,人不是張銘殺的”我的話讓他有點吃驚。
    “警官,人是我殺的,我承認”張銘突然變得激動起來。
    “你為什麼要急著承認呢?”我靠近他,然後轉過頭對川銀說。
    “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他不是殺人犯。”川銀有點好奇我的說法。
    “當然有,第一,死者如果之前被人用繩子綁著然後殺掉,難道死者不會掙紮嗎?可死者沒有,手腕處,腳裸處都沒有繩子的勒痕。嘴巴上的布條很容易就解下來了,難道打結處不應該有死者掙脫的痕跡嗎?可很明顯也沒有。第二,死者是被人用刀從背部插進去的吧?那麼請你看一看牆壁上那個鑿出來的洞,與匕首上的把手部分剛好吻合對吧!第三,請看這張照片,這是我從那個破碎的相框中拿出來的,照片背麵寫著:親愛的羽毛,我被人用計陷害,我也要和你一樣死去去陪你。很明顯,羽毛應該是死者的愛人之類的。”聽到我的這些話後,川銀什麼也沒說了。
    “死者應該是把刀固定住在牆壁上,然後猛地往牆上靠,自然就會死掉,至於死者手上腳上的繩子,應該是張銘先生幫忙捆上去的吧!嘴上也是,你不忍心困得太緊所以很鬆。至於你為什麼承認是你殺的人,恐怕是因為照片中那個羽毛吧!或許你們之間發生了什麼,照片的最左下角寫了三個字‘對不起’這不是同一個人的字跡,應該是張銘先生的字跡吧!”我本來打算接著說的,但張銘突然開口了,我就含著棒棒糖聽著。
    “對,羽毛被我無意害死了,我將她綁成像現在這具屍體一樣,程昱聽說了這件事後,不知道人是我殺的,還拜托我,叫他自殺後也讓我綁成那個樣子,說會很感謝我的,可是他又怎麼知道,人就是我殺的,我不想再繼續逃避下去了,就承認是我做的”張銘很後悔的樣子,川銀也明白了經過。
    “來人將他以殺人罪逮捕”川銀吩咐好後就向我走來。
    “還好多虧了你,不過你是怎麼知道張銘沒殺這個人卻殺了另一個人,而且觀察的很仔細,要不是你,我們可能就錯誤的以為他殺了這個人。”
    “沒什麼,隻是我無意之間看到的,巧合罷了”我正準備走人去找我姐,她現在應該在外麵等著我才對。
    “你叫什麼名字?”川銀好像很想知道我。
    “程星兜,禾口王程,星星的星,麥兜的兜。”然後就走了。
    “程星兜?總有一天我們還會再遇到的”川銀微笑著出去了。
    “你怎麼才出來?我們回家去吧!”泡泡看到我出來就拉著我回去了。
    一路上泡泡總是問我是不是警察很凶很危險什麼之類的,隻是我覺得那個川銀有點好奇我,我不就是幫他講了一點知識嗎?然後習慣性的從口袋裏拿出棒棒糖,果然還是棒棒糖最好吃了,嘻嘻。
    這一次的冒頭將換來無數次的冒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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