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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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是一個名牌大學的在校就讀生。我!初中畢業就無所事事。
母親和一個不知身份的人生下了我,然後那個男人要走了,在一個下著雪的晚上。她抱住他的腰,跪著乞求他不要離開,接著那個男人點起了一根煙,抽了兩口,往母親死纏不放的手背上毫不猶豫地燙了過去。母親叫了起來,但是仍然不肯放手。並一邊喊我來留住這個父親。當時的我隻有11歲。我隨手拿起桌子上的剪刀,狠狠地朝父親的背部插去!然後父親應聲倒地,血開始從那個傷口湧出來。媽媽,他不會走了。我平靜地說道。母親的眼中閃過一絲詭異的光芒。對,他不會走了。他終於能永遠呆在我的身旁了。她走過來抱住我,有熱的液體流進了我的脖子裏,然後就是一陣劇痛。一下子,父親的身體開始有點模糊,接著一片黑暗。
在昏厥的這段時間裏,我做了一個夢。一個中年男人,穿著簡單的便服,沒有公務包,沒有西裝領帶,沒有古龍香水的味道。襯衫外麵套了一件有些舊的毛織背心,有簡單的圖案,下麵是一條舊的布褲子,穿有北京味的布鞋。有些發福的身體,仍掩蓋不住年輕時候的英姿;一個中年女人,穿暗紅色的上衣,黑色的褲子,一雙有些過時的涼鞋,沒有口紅,素麵朝天,沒有香水味和高跟鞋,身上多了一分樟腦味,這是居家女人的味道。然後他們安靜的拉著手,在草地上走著,他們的孩子在前麵快樂地奔跑。陽光下,他們看起來很幸福。我站在遠處,他們看見了我,向我招手。我笑了,開心的像個孩子。的確我還是個孩子。我用力的向他們奔跑過去,可是卻怎麼也走不動。他們的身影開始模糊,我呼喚:爸爸!媽媽!別走,帶上我,別丟下我……
一陣冰涼刺骨的感覺,我從夢魘中驚醒過來。猛地睜開眼睛。街上。我在街上。脖子後麵傳來一陣刺痛,我伸手摸向那裏。摸到一塊半凝固狀的東西。血。因為剛才用力過猛,又有鮮血從那裏湧出來,我伸出舌頭舔吮手指上的鮮血。這應該是母親狠狠咬下去的結果。11歲,我隻有11歲。就這樣被丟棄在了街頭。路人投來訝異的眼神,我不屑。站起來,拍掉身上的泥土。我隻穿了一件睡裙,碎花的。其他一無所有。這裏我認識,在我家附近,我認得回家的路。
一輛輛警車從我身邊呼嘯而過,停在了我的家門口。我沒有走進去,冷漠地看著他們把父親的屍體抬了出來,然後是母親。母親是懸梁的。警察開始向周圍鄰居要了筆錄,最後定為:夫妻因為口角發生衝突,然後女人用剪刀刺傷男人,最後畏罪自殺。我站在一旁,冷冷地笑,最後終於失聲大笑。
你是他們的女兒?小妹妹。一個警察彎下身問我。是的。我會被怎麼安排?我淡淡地說。他有些驚訝,你去哪裏了?被丟在大街上,我這裏還有傷口,是媽媽留給我的。我嘿嘿地笑起來,眼睛中開始有了溫暖的東西在湧動。他牽著我的手,把我帶回了警察局。
我被安排在南長孤兒院裏。繼續上學,但是我從8歲就沒對學習產生過興趣。那個警察常常會來看我,給我帶些書,帶些零食。他叫明。有一張帥氣的臉,有優美的線條,小眼睛,有褐色的瞳孔,柔軟的嘴唇,高挺的鼻子。身上常常散發陽光的清香。最常穿的就是軍服,我隻有這些印象。我愛他,那年我15歲,他26歲。他是我喜歡的第一個男人。
在學校裏,我一直是老師頭痛的對象。雖然成績很好,但是上課睡覺,不完成作業,還經常打架。要不是我是學校重點高中的希望,早被踹出學校了。我在高年級很受歡迎,但是我從不參加這種集會。我不想讓明擔心,更不想在他臉上看見疲倦的神色。我愛他,這個幹淨的男人。
16歲的那年冬天,哀樂穿透整個天空。天空開始收斂起光芒,暗淡下來,然後飄下雨絲。明走了。在一次捕獲罪犯的行動中,他被一個亡命徒射中心髒,當場犧牲。他的葬禮辦的很隆重,有各基層的領導來參加。在白花圍繞下的他顯得有些蒼白,卻仍是那麼帥氣,那種笑容懾透人心。明的未婚妻摻扶著他的母親,向各位來賓致謝,臉上淚痕交錯。我繞著放在透明棺材裏的明走了一圈,他什麼都沒變,隻是不會再站起來了,不會笑了,不會揉亂我一頭碎碎的短發了,也不會再給我帶來快樂了。
再見,明,我愛你!
那一年16歲,我離開了學校,以全校最高分。沒有報考任何學校,這讓老師大失所望。然後開始打工,一天兼3份工。早上送報紙,白天在快餐店做收營員,晚上在酒吧裏做服務生。淩晨1點回家。有時會寫上一些話,然後燒掉。有時會睡覺,在浴缸裏倒滿冷水,然後躺在裏麵睡覺。早上起來皮膚會泛起漂亮的紫色。這種生活維持了1年。1年以後我離開了這裏,因為我掙夠了錢,我需要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