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  【第十四章】杏花煙雨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626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第十四章】杏花煙雨
    永寧,西出永清三裏,距貿易重鎮二十多裏。
    永寧是一座小城,不比庸城的繁華,更不必永清的地理重鎮。
    可永寧,確有它出名的資本——杏花煙雨。
    “公子,這城好小,哪來什麼特色啊?”嫣然在乍見之下,對這座雅致偏遠的小鎮,有些意見:“還比不上庸城的繁華……”
    “要繁華有什麼用?”清墨勒住了韁繩,跳下馬,“這種僻靜小鎮,才是值得一遊的。像洛陽那種地方,若不是有一壺梨花白,配上醉魚好吃,我才不會去那種銅臭味重到能熏死一頭牛的地方!”
    “可,這裏也不見得,由你說得這麼好……”嫣然不甘心地嘀咕道。
    “你懂什麼?”清墨順手抽出骨扇,對著嫣然的腦袋就是一扇子,“永寧,第一是找頭好,至於第二麼?……”
    清墨微微頓了頓,似是感慨道:“是需要品的……”
    “何謂品?”
    “可曾聽過一句話?”清墨微微側頭,含笑望著羽:“杏花煙雨自斷魂?”
    “莫不是武林絕技?!”嫣然一拍腦袋,脫口而出。
    清墨扣著手裏的骨扇,強忍著不要一巴掌拍飛嫣然。
    羽卻沒有辜負她的期望,淡淡地詠出一首詩:“杏似落英醉繽紛,美人煙花蘇幕遮。”
    “是了!這首詩,變涵蓋了永寧的特色——杏花和舞杏的女子……”
    “想必,寫詩之人,也是瀟灑的文人墨客……”羽淡淡地歎道,似乎為不得見這樣的男子,而感到遺憾:“我也隻是聽聞這兩句詩詞,可惜素來學問不精……”
    清墨搖了搖頭,“也許,寫詩人未必有你這樣的心境,更沒有你這般的際遇。”
    “難道公子認識寫詩的人?”嫣然一臉詫異地望著清墨——要知道,寫詩人,可是扶蘇公子啊!
    雖然江湖上,很少有人知道詩作的主人,可他是知道的,那一日他也是在的。雖隻是遠遠地看著,但那女子一襲突兀的嫣紅,帶著那些落花的飛舞,著實讓人難忘。那個傳說中,雍容淡漠的扶蘇公子,依舊溫和地笑著,帶著些許溺寵地下下這句詩。
    “啪!”啪地一聲,清墨又是一扇子:“少女,該回神了!”
    “啊!”嫣然慘叫一聲,終於知道了說錯話之後,連帶著發呆的後果。
    羽沒有屈服在嫣然的骨扇之下,追問道:“你真的認識寫詩人麼?”
    清墨微微愣了愣,旋即笑著搖了搖頭:“不認識……隻是從詩中,讀到了些許哀婉和遺憾罷了……”
    沒想到是這樣的答案,羽愣了愣,點頭:“原來是這樣……怕誰我學藝未精的緣故。亞父倒是常說,我學東西沒有定性。總是三天打網,兩天曬魚。到頭來,雖然什麼都知道,但卻沒有一樣的精的。”
    “哦?!”清墨略有些詫異,“學的太精,也未必是好事。”
    “怎麼說?”
    “博聞,然後隻需略知一二便可……”
    “為什麼?”
    “人的經曆是有限的,寧可多知道一些東西,即使有些細節上不明白的,還是可以找到答案的。若是什麼都不知道,變成了小二郎上課,一問三不知,即使被人騙了,也還幫著別人把自己打包。”
    “原是這樣……我倒是從未想過這個,隻是覺得有些東西,實在乏味得很,卻又不得不學!”
    “有機會,我倒是可以替你去勸勸。”清墨隻是微微客氣了一番,“聽與不聽,就在他了。”
    不願再繼續這個話題,清墨指著巷尾那一叢叢,尚未開敗的杏花說道:“話說放著大好的美景不顧,我們盡聊些煞風景的事情做什麼?”
    “這是……?”
    “整個永寧,最大的杏花園,在院子中間,分飛的杏花,足以讓你洗禮一場花雨!”嫣然若有所思地說道,一路迎著兩人像園子的大門走去。
    “照這個陣勢,整個園子極大!”嫣然再一次露出老學究的表情:“對著園子開始搖頭晃腦,看這個格局和走勢,園子的主人或者建造者,是想做一個局的。”
    回答的它的,依舊又是一柄骨扇,清墨輕描淡寫地補了一句:“這局子倒是不錯的,可惜天時不待,現在基本沒什麼用了。不過,嫣然,你若是願意去學著一些,倒還是不錯的。”
    嫣然再度迷茫,哪有這樣的主子?一麵讓自己不要亂看亂翻動,一麵又讓自己好好學習?這不是在尋他開心麼?也罷,也罷,誰叫這個主人是他撿來的呢?
    哦不!說反了,真相應該是,他的確是被主人撿回家,一頓頓好吃好喝豢養的。
    “看,那塊木質的雕牌,想必是園子的大門了。”嫣然繼續興奮地比劃著。
    清墨淺淺的笑著,向羽微微欠身:“如此美景,不如公子先請吧……”
    “為什麼?”羽雖然有些詫異,但依舊還是當前走了過去。
    輕叩柴扉,羽推開毫不起眼的木門,頓時被眼前的美景給驚到了。
    “好漂亮……”
    “恩……”走在身後的清墨,隻是低低地應了聲。她知道,這個極致的風景,唯有親手推開,才能體會到這極致的美。想少年時,扶蘇哥哥、還有虞姨,帶著自己來這裏的時候,那種震撼感,絕對的畢身難忘的。
    “走,我們進去吧……”清墨拉了拉愣神的羽,跨入院落:“這裏早已不是私宅,最後一任主人早在十年前便去世了。此後,這座院子,便成了尋常人家和文人雅客的好去處了。”
    “原是這樣……”羽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跟著清墨一同走入漫天的花海中。
    貪婪地呼吸著熟悉的味道,清墨微微閉起了眼,任由漫天的杏花落在身上。
    一襲月墨色的長袍,點綴著星點的馨香……羽不禁看得有些呆了,那樣的清墨是他不曾見過的,不帶一絲尖銳的突兀感,更沒有那種傲氣,隻是就這樣靜靜的轉著圈,不禁意間和漫天的花海融為一體。
    “好美……”雖是讚美之詞,卻突兀了一副美景,
    清墨的動作緩了下來,眼眸瞬間染上一絲傲氣,朝著聲音出來的地方掃去。
    引路的男子,一襲湛青的袍子,繡著暗金的麒麟紋,非富即貴。但他並未向清墨走去,而是一臉欣喜地衝著羽走去。
    “項兄弟,好久不見!”先是一抱拳,隨即狠狠地摟住肩膀抱住,“真是人生何處不相逢啊!江都一別,已然偶三載,真心想兄弟得緊啊!”
    “周兄!”同樣回應重重地一天錘,羽抱住男子的臂膀。
    清墨淺笑著,帶著一絲羨慕的神情,由著羽一一介紹著:“墨,這是我的好兄弟——周方;周兄,這是我的救命恩人,清墨!”
    “周兄,墨這次有禮了……”清墨欠身作揖。
    “有禮!有禮!”周方畢竟是江湖人士,乍見故友,不時地激動著,熱情地替身側的男子介紹道:“這位是我的義兄,姓劉,單名一個季字……”
    是他?這不正是那天,喝著小酒,發著酒瘋,妄想一嚐三月梨花白,有賊心卻沒賊膽的劉某麼?
    清墨幾乎毫不掩飾地翻了一個白眼,若不是怕礙著別人好兄弟一聚,她一定會再加諷刺幾句的!
    “劉兄……”
    “項兄……”
    許是兩人互看不爽,隻是各自鞠躬作揖,便不再望向對方。至於清墨,她更是懶得做樣子,自顧看著別處。
    這四周風景大好,何必浪費這杏花煙雨,看那些討厭的人?
    雖然清墨不想理,但不代表嫣然不會多嘴,“公子,這個人是在客棧,和我們搶梨花白的人麼?”
    不等清墨一柄骨扇敲上去,劉某人已然湊到近前,細細端倪著清墨:“這位小公子,看上去有些麵善啊?”
    半柄骨扇直接拍飛,清墨回敬一個白眼,“公子認錯人了吧?”
    
2024, LCREAD.COM 手機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