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10 喬裝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870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010喬裝
我開始了新的生活,每日傍晚田菲非我送來飲食,與我分享珍貴的時光,不願時間從我們身邊匆匆流逝。我沒有服過藥,病卻奇跡般的好了,隻恨沒有翅膀,如果有,立時就能飛上天了!當我告訴田菲我身體的康複,她笑得很開心,以至熱淚盈眶,擁著我又蹦又跳,她的頭撞著我的臉,我的胸,她用手打我,用嘴咬我,她無所顧忌了,她實在太高興,太激奮了。
而她的淚滴在我心裏漸漸感覺出冷來。她忽然放聲痛哭,蹲下身子,倒在地上,我大惑不解,驚愕惶恐,眼見她臉上的愁苦,索性也哭起來,“難道你是要走了麼?所以才這樣難受。”
“你的病一好,家裏就要我們分手,可是我隻想永遠和你在一起。但世界不容我這樣,幸而姐姐並不知你和我的事。其實小城裏的人們有許多都很尊敬你,卻為時局所迫做出違心的事來,這個世界是自相矛盾的,我們都一樣。你要盡早離開這裏,否則隻有死路一條,我愛你,卻隻能離開你,白鴿,你明白嗎?”說完,她把我拉進了她的懷抱,她是愛琴海我是克裏特島。
大病初愈後產生的蓬勃生機,戀人的青春的活力、芬芳的氣息令我熱血沸騰、神誌沉醉,她的按摩、她的吻觸,她眼中溫情、她嘴裏的甜蜜,她靈魂的火光令我屈從,令我振奮。
臥醉芳草、披星戴月,此情此景,往昔何曾有?未來怎會有?當我從酣眠中醒來,隻剩我一個人了,她走了,走了,永遠的走了,天上月亮與我一同流淚,草裏的鳴蟲與我一同哀啼,而此時,正是百花爛漫的陽春三月。
我在山裏留了一天,田菲沒有再來,我知道她是永遠的走了,彼此呼應的心曲已經終結,我的生命還有何指望呢?我雖在隆冬不死,卻於盛春失戀,上蒼,這豈是天意!
我離開了芙蓉,喬裝成乞丐,四處流浪,除了要飯我與人們再無任何交往,我怕被人識破,盡量逃得遠些,我不願和漢人一處,他們熱衷於階級鬥爭,而我這個叫花子還是資產階級的代表呢!
一九五七年,陳企霞和丁玲相繼遇害,我逃離芙蓉不過數月,卻已是不折不扣的乞丐了。全國的反右鬥爭初具規模,取得了偉大勝利,其實,我正於饑渴中奔波乞討。到北京市委打倒那一年,我差不多有了十年的流浪生涯。長年累月饑寒交迫的生活使我成了蘆柴棒,我開始厭倦這種生活,希望能靜下心來鑽研學術,但我深知那是犯罪行為,全國上下都在呐喊:知識無用!到底什麼有用呢?不學無術倒果真大智若愚?我想:畜牲就是這樣。
我的希望終於變成了現實,那時我來到了雲南白族人的居住地。我走到哪裏算哪裏,從不去弄清所到何處,那樣反而招惹是非。到了寧靜的鄉村,心生希望,又恐怕異族的拒絕,我仍然當我的流浪人,幫人們幹些雜活,混碗飯吃。過了一年,我取得了人們的信任,他們當我是一個流浪到此的有學問、有禮儀的漢人,對我很友好,甚至視為賓客。
劉少奇被打倒時,我終於在一間小屋裏安頓下來,小屋原屬一大家庭,主人是個老伯,六十多歲,他的妻子剛去世不久,另外有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最小,這一年才二十歲,三個哥都三十上下,皆已成家立業,各有妻子兒女。他們共有一座大院,院外朝北有一間小屋,是用來放雜物的,他們同情我,希望我能留下來,有個睡處,便空出了小屋,送與我住,我替他們做了些事才接受下來,另他們又送些家什於我,用於洗刷餐飲,盛情難卻,我隻好留著。
我與村裏的人們一起勞動,一起分享,我還分得了一小片果樹林,後來我又做了些管理工作,負責宣傳、統計方麵的事情,人們都認識了我,不再以陌生的眼光看我。我的到來引起了孩子們的關注,院子裏七八個孩子每天都要到小屋來找我,一麵跳著一麵叫喊:“大叔,大叔,我們來了。”他們隻會說這點漢語,還是我教的。每天,我都教他們一兩句漢語,小孩子接受得快,我在村子裏呆久了,異族的語言也略微會些,這樣我們便有些交流,否則,咿咿呀呀,彼此不通,又尷尬又惱火。他們的小姨有個漢人名字叫靈芝,靈芝便是老主人最小的也是唯一的女兒。當孩子們來找我時,她也一起來,往往是她帶著孩子們來的。
靈芝比我小了二十五歲,生於建國後的第一天,遠比田菲年輕,是可以做我女兒的,但我總叫她“小妹”,而她父親卻總叫我“老弟”,我不願賣老,往往又覺我們相差太大,甚至靈芝開始也叫我大叔,我索性隨和,任其自然。靈芝不如田菲聰敏機靈,顯得嬌憨可愛,如果田菲算是隻梅花鹿的話,靈芝倒像是小白兔。她還未婚,沒上過學,但她總是想上學,那時教師大多受著壓迫,教育事業麵目全非,上至高等學府,下至普通小學,師不能教,生不能學。人才,從何而來?共產主義,從何而來?靈芝找來一些書籍向我請教,我一一滿足她的心願。她的家人也極願增長她的知識,盡力為我找一些我所需的書籍,而且從不泄露與人,使我能靜心鑽研。
自從我住進了小屋,靈芝每日必來一次,即使是休息她總也要來,有時帶著孩子們,有時是獨自一人。我不能拒絕她,又怕她誤會我的幫助,我當那是感恩圖報,而不是關懷,我早過了不惑之年,感情深深的沉到了心底,不想再把它們挖掘出來,卻又常常想起田菲,想起往事,想到她的現在,我不知她的近況,又無可奈何,但願她快樂永恒,幸福長久!
靈芝也是一個活潑的女孩,喜歡遊山玩水,每一次外出,她總要請我去,有時,我是和她以及她的家人到外麵去完成一些任務,有時我是和她以及幾個小孩子去玩,往往,她隻帶我去,她說隻有我們兩個人在的時候她才能自由的跳、自由的唱,一個人寂寞,有別人別扭,隻有我就快活。我聽她唱山歌,哼小調,看她身著彩裙舞於草木之間,婀娜多姿,神采飛揚,她的目光似流星飛掠,揮一揮手,送來南風,那風自印度洋而來,嫵媚溫柔。
我們跋山涉水,采花摘果,無拘無束的嬉戲。這樣的日子很快給我帶來了煩惱,我漸漸明白了她的用意,不再跟她玩耍,隻怕越了雷池,懷了她的終身。我的拒絕帶給了靈芝憂鬱,這個快活靈動的人變得沉默了,從她的口裏再也飛不出歌聲。有時候她滿臉愁容來到我的小屋,很快又離去了,甚至隻望我一眼轉身便走,眼裏失去了水靈的光澤,我叫她的名字,她不應聲,頭也不回的走了,第二天,她又徘徊於屋前,猶疑不定的走了進來,欲言又止,眼圈又紅又腫。
有一天,我再也忍不下去了,我留住了她,溫和的對待她,我向她講述我人生的經曆,她哭了,說:“不管怎樣,我隻想嫁給你!”我流著淚,搖著頭,“不行的,我雖也喜歡你,但我不能再愛上你!”“可是,我知道你是已經愛上我了的!那你為什麼要拒絕我呢?”她抓住了我的手,久久不放鬆。“上帝,你可憐可憐我吧!我已經四十多歲了,我的戀愛決沒有成功的一次,和我戀愛隻會給你帶來不幸!”
“我隻要我所愛,哪管它幸與不幸,一個人得不到愛才是最大的不幸!要是我得不到你的全部,隻能得到你的愛,隻要你心中有我,我能成為你的人,我能擁有你的心,還有什麼不比這更值得我的為之付出犧牲?”這是出自於一個二十一歲的白族姑娘之口嗎?蘭蘭、芳芳、貝蒂、紫妃、田菲,她們不也是都有這樣的精神?
“我已經老了,我已經不會戀愛了。”最後我隻能慘然的說。
“不,你的愛隻是藏著,就不能拿出來獻給我嗎?”她走了,隻要發現我心裏有愛,她便勝利了,她自信她能把我的心愛挖掘出來,她臉上掛著笑,她走了,她想,不,她是一定要得到我的!上蒼,你賜給了她怎樣的力量?上蒼,你賜給了我怎樣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