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  第1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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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歡看玄幻之類的YY小說,我也不例外。但是,我是個女的。這也許是不例外中的一點點小例外吧。
    我曾經仔細思考過小說存在的目的,最後得出一個令自己最為滿意的答案,那就是心理寄托吧。把自己幻想成小說裏的人物,過著那種刺激冒險而又永遠不會倒黴的生活,畢竟,主角是永世不敗的。
    而反差越大的人,則會對這類書籍越是著迷。所以,我很不例外的沉溺進去了。
    與小說裏的英雄比起來,我隻是一個普通的人,很普通,普通到工作已經近一年了,同辦公室裏的同事還沒有記住我的名字。我自嘲的笑笑,眼睛瞟了眼電腦屏幕旁的鏡子,一頭亂糟糟的短發,圓乎乎的臉,幾近肥胖的身材已經無法用豐滿兩個字來搪塞。這與那些主角必帥必美又有了不少的距離,所以我真的很不例外的沉溺進去了。
    “喂,畫下分布圖。”一隻大手把一個塑膠文件夾放在我的麵前,我頭也不抬,隨手接過來放在一旁的桌上,仍舊死定著屏幕上略帶潦草的文字。真見鬼,不知道是誰一定要把VIP章節設定成這樣的字體的。
    我小聲的嘟囔著,接下來隻看了兩頁,就恨恨的拿著鼠標狂點右上角的紅叉。已經用了十來年的老舊電腦反應太過遲鈍,好一會那些惱人的字體才從我眼前消失,而我也終於鬆了口氣,通體舒暢起來。
    和別人不一樣,我看小說,並不喜歡那些小強一路披荊斬棘最終成為一代大俠的套路,更多的則是欣賞主角們怎麼吃癟,怎麼受苦。我想,這是嫉妒。他們有讓我嫉妒的地方,不是麼?
    揉了揉眼睛,我抬頭環顧四周,同事們都很認真的坐在電腦前做著自己的工作。我露出一個譏諷的笑容,誰不知道他們都在鬥地主偷菜聊QQ看電影?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罷了。
    我是靜城的一個人口普查員,靜城是我自己給這個城市起的名字。說起來,官方的稱呼應該是S市。
    打開那個磨損的有些厲害的塑膠文件夾,我不滿的嘀咕,“死摳,這種破爛早該換新的了!”翻了翻桌上的筆筒,好不容易在裏麵找出一小截鉛筆,我把它在桌子上劃了劃就動手在文件上畫了起來。
    S市是一個很小的城市,就像是裹在包子裏的餡一樣。原諒我這個奇怪的比喻,因為我著實對這個地方沒有什麼深厚的感情,盡管我從出生便一直呆在這裏。
    這個不大的地方有東南西北四個住宅區,分別是朝華園,錦陽苑,翰林館和春暉樓。
    其中位於正東邊的朝華園裏有10棟高達20層的住宅樓,每層兩戶,常住人口是1185人。
    位於正南邊的錦陽苑和朝華園的結構一致,聽說是同一個老板建造的,常住人口是1029人。而位於正西邊的翰林館年代相對久遠了一些,有8棟高達12層的住宅樓,每層兩戶,常住人口是801人。在這裏居住的一半都是一些工薪階級,他們都過著朝八晚六的生活,對柴米油鹽斤斤計較,和自己的父母或是子女住在一起,天天都是一副嘈雜喧鬧的樣子。而我也是這堆俗人裏的一員,我從不否定這一點。
    最後是想到就會頭疼的春暉樓。別看它的名字那麼文雅,這真真的是一個讓人頭疼的地方。矮小的牆體上爬滿了爬山虎,黑洞洞的窗口已經沒有幾個是完好的,上麵鋪滿了報紙。但是這裏確實建樓最多的地方。就巴掌大的一塊地,居然建了16棟樓,每棟最高6層,每層兩戶,人卻密密麻麻充實著這一個個蜂箱一樣的地方。
    我呼出口氣,終於在這塊小小的空白上畫上了16個箱子一樣的東西,隨手在旁邊標上972。從來沒有人準確登記過春暉樓的人口數量,但是我知道是這個數字。雖然這個數字真的很嚇人,但這也不是我該操心的。
    接下來才是問題的關鍵,3987,果然又是3987。已經不知道是多少年了,似乎每年的人口普查永遠是這個數字。S市真的很小,四個住宅區中心便是各種機構,像是醫院,商場什麼的,大家如同放不遠的風箏一般,天天從家裏走到這,又從這走回家,連乘車的必要都沒有,因為這個地方真的太小了。
    這個秘密隻有我知道,每年不便的人口數量。有多少人死去便有多少人出生,其實也可以說是有多少人出生就有多少人死去。我個人是比較喜歡後一種說法的,也許是有點變態吧,我又在幸災樂禍了。
    我隨手在春暉園的那個7上添上一筆,變成了2字,雖然沒有人認真的上班,但是每年總人口都一樣,哪天被閑著無聊的人發現了,也是會怪我偷懶的。
    等做完了這一切,辦公室裏早就沒有人了。我收拾好桌子,電腦嗡嗡叫了許久才終於關機。下樓的時候路旁的煎餅攤正要收工,我好歹買了一個,邊吃邊向翰林館走去。
    流黃的雞蛋滴滴答答,盡管我各種小心,還是滴在了身上,留下一個長長的黃色痕跡,我頓時沒有了繼續吃下去的欲望,用塑料袋把它裹了一遍又一遍,像是在報仇一樣,隨手把它扔了出去。
    這是在靠近翰林館的一條小巷,隔著兩條街是靜城裏唯一的酒吧一條街,所以這裏到了晚上幾乎沒有人。
    我卻沒想到扔出去的暗器竟然砸到了一個人雪白的襯衫上。他正坐在地上倚著電線杆,手裏拎著一瓶啤酒,煎餅果子正落在他的胸口,頓時一片狼藉。
    該死,居然有人坐在這裏!我暗自惱怒,卻還是僵硬的說了句對不起。
    那人抬眼,淡淡的看了我一眼,“你居然看得到我。”他雖這樣說著,卻沒有絲毫的驚訝。
    難道他是在說我沒長眼睛?我立刻惱了,“你想怎麼樣?我已經道歉了!誰讓你大半夜坐在這裏,有毛筆啊?!”
    可是那人絲毫不在乎我的話,起身拍了拍褲子上的灰就這麼拎著酒瓶子走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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