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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經到了結婚的年齡。
    媽媽這樣說,爸爸這樣說,朋友也這樣說。
    我不是不想結婚的,隻是目前沒有對象。沒有對象,你叫我怎麼結婚?對不對?
    但是著急的媽媽並不想聽我解釋,多解釋多廢話。她叫我去相親。
    從來沒有想過,我也會走上這一條路。她以為我沒有談過戀愛,不懂談戀愛,所以至今無對象。
    很好,她愛我這副樣子。然後乘龍快婿的角色可以由她來決定。她喜歡溫和、富有、聰明的男子。其實誰不喜歡呢?少女的時候,我喜歡高大、英俊、酷到極有性格的男子,長大後倒不。太酷的男人需要你盡心盡力去迎合侍候他。我不想,我比較自私。我想要的是一個會愛護我聽我抱怨微笑看著我的男子。隻是尋尋覓覓,終無所獲。
    也許難得有情郎。
    媽媽對媒人說,我這孩子,到二十六歲了,也沒見過有戀愛對象,在外麵不會亂來。
    她說得洋洋得意。以為自己的孩子很乖很純潔和傳統,卻不想想看,二十六歲還未有過男朋友難道是一件光榮的事?說出去都丟死人。
    但我未曾糾正過她。
    其實我談過戀愛。而且很多次。
    十六歲的時候談過一次。轟轟烈烈,水深火熱。當時自以為毫不遜色瓊瑤筆下的女主角,分手的時候以為我的生命已經死去。我為離去的他寫了兩本厚達十公分的筆記,有日記形式,有小說形式;其中小說又有第一人稱描述的,也有用第三人稱的。每日每夜都在寫,聲嘶力竭,泣不成聲。那個時候,我以為我永遠也不會忘記他,永遠隻愛他一人。
    但是時光還是流走了,帶著記憶一起。三年後,我忘記他,開始第二段戀情。
    我並沒有叫自己忘記。隻是時光流逝,我無法強迫自己去記住一個永遠不會再回來的人。
    第二段戀情後,是第三段,第四段……從中學到大學到工作,我一直在談戀愛。隻是奇怪的是,每一場戀愛的時間都不長。
    “其實你還在想念一韋。”第六次分手後,好友文靜對著傷心的我說。
    “什麼?誰?”我一時反應不過來。
    “一韋,你的初戀,你哥哥的那個朋友,一韋,你忘記他了嗎?”
    我如大夢初醒。哦,一韋。
    “怎麼可能?七八年前的人了,我早已忘記他的模樣。”
    “可你還是每每挑選他那種類型的男子。”
    “什麼類型?”我驚訝。
    “高大,英俊,沉默。”
    啊?!
    “他們是這樣子的嗎?”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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