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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燈瞎火好摸魚》
    1。
    看到那一幕時,簡符複雜的心情變成了簡單的拳頭。
    二話沒說,暴雨般的硬拳頭跟釘子一樣梆梆梆砸下去,生死他算什麼,現在滿腦子除了揍死這倆混蛋就再沒別的。
    順手抄起酒瓶掄下去。
    哐當——
    世界平靜了。
    ……
    病床上的簡符直挺挺地趴著,嘴角抽抽哀嚎:“沈契你給我輕點!我現在是傷心又傷身啊!”
    “嚎什麼嚎就破了點皮。隔壁躺著的那倆才被你打慘了,你小情人是粉碎性骨折、你情敵是骨折加背上劃了那麼長一道口子。”一身白袍的沈契眼皮不眨,“解氣了吧?我說你用點腦子行不?”
    “不解!”簡符悶悶地說,“恨不能打死這倆不要臉的!”
    “你要成心打死就不會隻給這麼點教訓了。”沈契夾著棉球往簡符的臉上按了按。
    簡符打架是行家,當年赤手空拳打遍全學校不是白誇的。那兩人看上去渾身鮮血淋淋,但致命傷口一個也沒有,確實是手下留情。
    把傷弄完後簡符狀似滿不在乎地苦笑:“去喝一杯得了,喝完這事就算完了,反正,大爺我也不是第一次遇上這倒黴事。”
    “等下。換身衣服。”
    路過那個病房時,見門敞開著,簡符往裏瞅了眼。
    他的“前任情人”可憐兮兮坐在床沿,沒記錯的話當時踹中的是小腿。他的情敵背對著門,側躺在病床,赤著胳膊,背上纏著白色繃帶。
    前任現任也不過一夜之隔,簡符心頭的血翻湧上來。
    那兩個大男人含情脈脈對視著,看來這一頓揍又為他們的感情添上了推波助瀾的一筆——簡符是同性戀,所以男友也是男的,情敵也是男。嚓,跟打了一場群架似的。
    叩叩。
    簡符敲了敲門。
    將無名指上的戒指拽出,扔過去,叮叮幾聲輕響,指環咕嚕咕嚕從被單滾到地下:“這事就到這了,誰也不欠誰的!”
    大踏步離開,目無表情。
    沒錯,架打完,這事就算完了。
    他簡符也是有臉有皮的人,死纏爛打他抹不開,隔夜仇他也不稀罕記——不就一個情人麼,不就一頂綠帽麼,不就,那倆是青梅竹馬自己是過個橋梯麼!
    拳頭過癮了,怒氣隨著啤酒苦澀的味道釀成煽情的悲催。
    身上隻破個皮,心裏可不知被捅了多少個血窟窿,幾瓶下肚,悲從中來。
    透過玻璃看清自己的鼻青臉腫,再看看沈契是那麼優雅地坐在對麵,舉起酒杯,抿了抿,喝個啤酒都跟波爾多紅酒似的,這世外高人的做作派頭——他羨慕啊。
    “我難道就是那男二號的命?這都第六個了,TMD還讓人消停不消停!”簡符呸了一口。
    男二號,是沈契給簡符封。
    男二號的淵源還得從簡符自己說起。沈契和簡符是中學同學,當年,高中,食堂,兩人對坐邊侃邊吃。
    瞥一眼大屏幕,《梁山伯與祝英台》。
    吵吵嚷嚷的大食堂聽不清主角們說什麼,但那個家喻戶曉的故事還用得著多說嗎?
    簡符戳起一顆小小的馬鈴薯,一咬兩半若有所思:“沈契,說起來這故事最悲催的不是那兩蝴蝶,而是馬文才啊。”
    “怎麼說?”
    “你說梁祝談戀愛,掖著藏著,大家又不知道你倆私定終身了。人家馬文才屁顛屁顛跑來提親,你拒絕不就行了;你要不拒絕,也得跟馬文才說清楚呀;你丫還拖啊拖啊愣是拖到了娶親那天,好家夥眼看洞房了,你倆化蝶了,可憐馬兄還坐在高頭大馬上眼巴巴等呢。瞧這綠帽戴的,這輩子要不舉了吧。”
    噗,沈契差點噴飯。
    “男二號的命就這樣啊!有才有貌有勢力又能咋,就讓你眼巴巴看著那倆比翼雙飛。”簡符咽下最後一根青菜,蓋棺定論。
    山水輪流轉。
    在戀愛場上大家紛紛搶著自己的角色。
    而悲催的簡符第一次戀愛就被學弟甩得一幹二淨時,沈契腦子瞬間冒出的不是安慰,而是——男二號,馬文才。
    順利開啟命運詛咒,從此簡符在男二號的康莊大道上一騎絕塵。
    屈指數來,簡符充當的全是悲情角色,談了五六場戀愛,悲情紛呈:表白被拒、情人劈腿、情人和前任複合、情人不明不白說拜拜……咳,往事不堪回首。
    剛才那情人算是時間持續最長的,1年。但某天遇上了青梅竹馬,不知情的簡符非常熱情地把“情敵”請進門。在簡符眼皮底下,那倆好上了。
    男二號就這樣,他什麼都好,但注定是要被主角甩的——而且大部分是被當了過橋梯之後甩,因為人家是真愛。
    “真TMD惡心,他們是真愛我的就不是真愛?我挖心掏肺怎麼就沒人看得見啊!3個月啊!他整整騙了我3個月,出TMD的什麼差!分明就是出TMD軌啊!”啤酒的白色泡沫溢出來,簡符趴在桌子上,燈光不明不暗,眼角有可疑的晶亮。
    沈契好笑地將他扶起:“行了,買醉還買哭了,瞧你這德行膿包不膿包。”
    “哭什麼哭我這是被酒辣的,我就這德行怎麼了,你試試被人戴綠帽的滋味好受啊,你說我哪點不好?一個一個的,都走了。”一開始是義憤填膺,到後來漸漸成哽咽。
    “行行行,你真好著呢,是他們狗眼不識英雄,回家啦回家啦。”
    啤酒醉不了人,簡符腦子還留三四分清醒,憋屈之後就變成了話癆,呱唧呱唧倒數著曆任情人的過往。學生時代的簡符是熱血運動俊男一枚,球場上跑起來那真是活力四射,揍起人來那也是痞俊痞俊的看得人熱血沸騰,所以他的那些個情史也少不了折騰勁。
    “呦,我還當你每次說什麼‘這事就算完了’是真的完了。這不是記得挺清楚嘛,都追溯到大一的初戀了。”沈契一邊聽一邊笑,扶著他斜靠在後座上。
    “他不是我的初戀,我的初戀是……”簡符閉上了嘴,雙手覆著眼睛,再沒說話。
    沈契一邊開車一邊撩撥:“第一次聽你說初戀,那是怎麼回事?”
    沈契二十七八歲,戴著金邊眼鏡,框架簡約,挺斯文一人,但也不能掩飾他有一顆奔騰的八卦心。
    “還能怎麼回事啊?就這麼回事啊!暗戀啊暗戀!等我知道這心裏頭酸酸麻麻的味道是暗戀時人家都走了……”就是這個七分醉三分醒時,簡符最管不住自己的嘴。
    沈契隱隱一笑,少男情懷總是詩。
    “走了……然後留下一孩子,我替他養咯。”
    呃,咦?孩子?養孩子?
    簡家十幾年前確實領養了一孩子,叫裴野,比簡符小個六七歲,白玉團子一樣,總跟在簡符後麵叫哥。簡符這哥當得比親哥還親哥,寵得不行,上大學後離開家,還特意把孩子接到自己身邊念書,好吃好喝供著。
    難道暗戀是個女人?不會吧,簡符向來都是隻抱男人的啊——他她不分的沈契驚了:“女的?”
    “什麼女的,就是裴野他爸!啊——”簡符忽然咬了下舌頭,“這話怎麼都說出了。算了算了,反正都過這麼久了,想起來我也記得不清,光記得他穿個白襯衫,牛仔褲發白的樣子,唉……”
    替暗戀的人養兒子這事,也是男二號必幹的事情之一哇,但簡符實在不像這麼聖母情懷的人啊。
    “咦?那你對人家兒子不會……想入非非吧?”沈契可疑的問。
    “滾!我能是這種混蛋嗎?裴野自小就跟我玩,跟我親弟一樣親。你是沒見那小子蹲在垃圾堆旁,流浪狗一樣,我能當沒看見?領養他,這跟初戀暗戀也沒關係,他就是、跟我親弟弟一樣……”簡符開始顛三倒四了,“轉眼都二十多歲了。”
    看來你這暗戀夠窮的,人一走,孩子就流浪了。
    不對,裴野領養前是學過鋼琴的,這家境能窮?看來這八卦挖下去有料啊。
    眼看轉個彎就到家了,兜裏悅耳的手機鈴聲驟然響起,沈契的思緒被打斷,接起電話。
    幾句之後,沈契踩下刹車:“簡符,今天你是不能去我那裏了。”
    “哦,你那裏有人了?”
    沈契沒有回答:“我送你回家。”
    這個家指的是是簡符自己的家。後座上的簡符兩眼迷離,跟被丟棄的小狗一樣茫然無辜,一門心思想著往事,沒把沈契的話往心裏去,嘴裏含含混混的嘟囔,沈契就當他同意了。
    十幾分鍾後,車緩緩開進小區。
    後座上的簡符還在嘀咕被甩啊、男子漢大丈夫何患無夫之類的。
    車門一開,往外一瞅,立刻跟被踩狗尾巴一樣驚了:“這是哪呀?”
    “你家啊!”
    你不至於醉得連自家都不認識了吧?住了兩三年的家,當初買時挑了一大圈。莫非一直住在情人家裏,把自家都忘了?
    “不行不行不能回,裴野那小子在。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小子……那什麼看不得我喝酒。”嘴皮子又快又利,這會兒腦子倒好使了。
    沈契拍了拍他的肩膀:“放鬆放鬆,那小子也二十多歲了,又不再是十歲小孩。”
    簡符還留著一絲清醒,扒著座位不放:“我喝了酒真不能進去,不然又得刺激那小子——你不知道裴野他爸就是因為喝酒後……哎呦,沈契你快隨便送我去哪個酒店睡一晚得了。”
    沈契鬱悶地在車頂撞了一下,撞得咚咚地響:“倒八輩子血黴了,你早不說去酒店。”
    砰的一聲關上車門,還沒轉身,聽見低沉一聲:“沈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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