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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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笙走的很早,仍是那個空蕩蕩的話,他手裏握著電話,熟悉的十一位號碼,他想了很久,才撥出去。
“文笙?”秦晉熟悉的聲音從聽筒裏傳出來,讓他突然有種流淚的衝動。
所有的話都梗在喉嚨裏,他一直不出聲,“文笙,是你嗎?”秦晉有些急了。
他用的是座機,秦晉問:“你一個人在家嗎?”
文笙悶悶嗯了一聲,秦晉二話沒說地掛斷了電話。
秦晉上門,是在半個小時後,文笙不知道他是怎麼丟下家人過來的,但現在秦晉來了,他就不會再也把他放開。
他一直堅持自己的原則,或許,這些原則已經不能被大多數人理解,但他一直堅持著。
不能為了自己的幸福,傷害別人,不能心安理得的圓滿不是真正的圓滿。
但有沒有一個人,讓你覺得,所謂原則,也可以為他破例一次。
終於,他遇到了這個能顛覆他原則的存在,他沒有錯過的理由。
從秦晉進門,他們就沉默著擁抱,接吻,而後是身體的完全融合,他們一直沉默。
零點鍾聲敲響,滿世界的喧鬧,煙花在窗外個個綻開,五色的光影透過窗子照射在他們糾纏的身體上,奪目,絢爛。
文笙累的沉沉睡去,秦晉把他抱在懷裏,他想到,自己第一次見到文笙的時候。
1999年的最後一晚,那是世紀末的最後一晚,整個城市都在狂歡。
路邊有情侶擁抱,男孩對女孩說,我們在一起從這個一百年,還將延續到下個一百年。
無意理會路人,男孩問女孩,這樣,我算不算是愛了你一個世紀。
那時,秦晉就站在路邊,駐足凝望。
人聲喧嚷,奇怪的是,他卻聽清楚了陌生人說的每一個字。
相愛的人又將迎來一個百年的開始,真正被孤單浸沒的人,卻看到末世。
他鮮少感性,但那一刻,卻真正覺得寂寞煞人。
那時的他,事業正在上升期,也算得上時春風得意。那時,他的妻子剛剛出國,五歲的兒子不得不送到父母家。
那一個千年的最後一晚,那本當是個盛大的節日,他卻找不到任何一個可以分享的人。那一條馬路上,人群比肩接踵,他煢煢孑立,像是被拋棄的一個。
那是唯一一次,他開始思考平生的汲汲營營到底是為了什麼。
秦晉去了城中最有名的演藝吧,在人群中微酣地等著倒數。
那一晚,節目的主持,是個英俊的年輕人。那人不過二十二三,正是歡脫的年歲。整場插科打諢,說著或曖昧或直白的有色笑話,輕車熟路地把氣氛維持得火熱。
秦晉覺得無趣,但年輕人說,下麵一首歌,送給和我同樣的你。
他隻說是“同樣”,並沒說清是怎麼樣。
前奏樂起,人聲靜下,下一秒,青年的眼神就變得沉靜深邃。
稍覺頹廢的樂聲,卻讓秦晉胸腔的某一處溫熱潮濕。
青年說,唱給同樣的你聽,邊界,1999。
那個退卻浮誇之後的眼神,帶著一絲落寞地,沿著視線,投入人群,落入秦晉眼底,再順著感知蔓延到周身。
幾乎是一瞬間,就侵染他的神經,讓他肯定,他們是同樣的人。
仿佛漫無目的地遊走在邊界處,找不到歸依的旅人。
至少那一刻是,在此須臾,他們都是。
青年的聲音是磁性的沙啞,那一首歌,沒有故事,隻有情緒。那麼多個也許,婉婉道來,看不到明天也許,猶如末世。
秦晉習慣掌控,不是悲觀主義者,不相信末世。但短暫脆弱時,堅硬完好的外殼仿佛打開一個罅隙。那罅隙隻是很窄的一點,卻讓愴意趁虛而入,直達深處,與他一唱一和。
恍惚間,他覺得,或許,時間就會在一刹那停止。
也許是注定,宿命論者定當它是注定。
注定在某一個不複存在的瞬間,會有某一個人出現,不經意地,輕柔卻真切地,挑動某根的弦。
其實隻是偶爾的脆弱,對於秦晉來說,那樣細膩感性的負麵情緒,隻如夜露一般,日出之後便杳無蹤影。
不曾想,那一根被撥動的琴弦,短暫而孱弱地顫動後,竟是經年累月,餘音不絕。
後來,秦晉又去過那個演藝吧幾次,卻再沒見過那個唱著邊界的年輕人。他不是非要發生什麼,隻是單純地想要見他一次。
甚至不用離得太近,隻是遠遠地看著。
那樣的渴望談不上愛,甚至談不上喜歡,但究竟是什麼,連他自己也說不清。
秦晉是雙性戀,雖然更為偏愛男人,但見過的同類少得可憐,他不是魏竟成,他沒有一眼就看清對方性向的火眼金睛,他不會一廂情願地以為那個年輕人也是同類。
兩年後,一名下屬的婚禮上,他驚訝地發現,婚禮的司儀竟然是那個人。更讓人驚訝的是,隻是一麵之緣的陌生人,過了這麼久,他還能認得出。
而後,他參加過很多次婚禮,卻一次次地失望。N城那麼大,婚禮司儀多如牛毛,能撞上那人的概率之小可想而知。
好幾年,他們就用這中互不相識的方式存在與同一個城市。
一直到2004年夏末的某一天,魏竟成坐他的順風車去見新男友。
他打趣說,換得夠勤的啊。魏竟成一本正經地說,這次是認真的。
司機把魏竟成送到臨江路的一家婚慶公司旁,秦晉坐在後座,透過車窗,正看見站在店麵門口的那個人。
他看見魏竟成一步步向那個人走近。
他看到那個人指間夾著煙,一直笑著,口型像是在說:“你來了。”
一個城市有多大,足以讓日日穿梭在其間的掛念著的人幾千個日夜沒有一次巧遇的可能。一個城市能有多小,在某一天,突然再見那人之時,竟發現他是自己摯友的心頭好。
秦晉是個自製的人,或者說,對那個人的僅是有些異樣的情愫,那極其微小的一點,很難讓他做出任何出格的事。雖然仍想知道有關那個人的事,雖然有千百種辦法暗詢,他未曾向魏竟成打聽過一次。
2007年,N城的秋天來得比往年晚,十一長假過完半個月,一場秋雨過後,氣溫突然猛降了十來度。
那一場雨下了兩三天後仍不見放晴,見麵吃飯時,魏竟成抱怨現在的孩子摸不清心思,才二十來歲的年紀非要買個棕色名包裝老沉,穿得一身LOGO,還真假混搭,晃得人眼花,不知道的,還真當他是個活動廣告牌。
秦晉聽到“二十來歲”時,眼皮跳了一下,強作無事地問:“誰啊?”
魏竟成獻寶似的掏出手機在秦晉眼前晃了晃,屏幕上的,卻是個眉清目秀的少年。
秦晉又問:“這是老幾?”
“就這一個,”魏竟成說:“這小孩就是愛現,卻沒那麼小心思,直來直去地,相處起來倒也舒服。”
說完又苦口婆心道:“他跟了我也有一年了,你啊,要是認定好這口,真還不如找個可靠的定下。”
魏竟成的苦口婆心其實隻是順口一句,卻不料秦晉當即答了聲“好”。
在眼前人被驚得目瞪口呆時,秦晉不急不忙地喝了一口茶,將茶杯緩置輕放後,他抬起眼。
他說:“向你打聽一個人。”
那個周末,天終於放晴。鳳凰山的桔園,果實半綠半黃,還遠沒到賞景的時候。
秦晉看見魏竟成帶著那個人,提著釣竿竹簍從魚塘邊走過來。
那個人已經不複當年的青蔥,但笑的仍然生氣蓬勃,陽光斜照在他的臉上,額頭滲著細小的汗珠。
魏竟成把那個人帶到他身前,說,這是文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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