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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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笙沒能等來秦晉,倒是等來一位意想不到的故人,看到孫餘出現在麵前時,他怔了一會又笑了起來,拿起寫字板,刷刷寫道:『你怎麼知道的?』
    孫餘微微笑了下,語氣中有些嗔怪的意思:“住院也不通知一聲。”
    說起來,文笙已經好一段時日沒見孫餘了,孫餘倒是一如既往的高大帥氣,隻是氣質上,每一次見麵都比上一次更顯得莊重嚴謹。正是晚七點,孫餘手中拿著公事包,看樣子極有可能是下班在外用餐後直接趕過來的,仍穿著工作時的西裝,線條筆挺,頭發一絲不亂。畢業後,他一直就職於財政廳,如大部分處於事業上升期的年輕人一樣,一舉手一投足間都是小心翼翼的規行矩步和內斂,或是長期浸淫,或是太過入戲,孫餘把這份嚴謹一直帶到了八小時之外,以至於文笙每次見他,都有些許陌生的感覺。許多年前的那個頭角崢嶸,帶著一身輕狂,卻又偶爾迷茫的青年,仿似舊夢。他以一種被封存地姿態永恒地彌留在文笙二十一歲之前的記憶裏。
    文笙在寫字板上寫道:『最近怎麼樣?』曾經是最親密的人,如今隻能用最客套的方式寒暄。
    “老樣子,”孫餘仍是一副帶著些許製式意味的笑,慢條斯理地在床邊的軟凳上落座,問:“手術還算成功?”
    文笙點點頭,又低頭寫下一行:『還沒說你是怎麼知道的。』
    “今天到了你店裏。”孫餘說。
    『有事?』
    孫餘從公事包裏掏出一張正紅的硬紙卡,沒有人比文笙更明白這是什麼。文笙把寫字板擱到一旁,從孫餘手中小心地接過紅貼,對著孫餘直接做了個口型:恭喜。
    孫餘若有所思地看了文笙一會,神色慢慢出現裂隙,笑容中極快地掠過幾分苦意,雖然隻是一瞬,文笙還是很不幸地捕捉到了。他暗自歎息,事情都過了這麼久,作為被辜負者的他都早已放下,這許多年,孫餘重提舊事的習慣倒是形成了周期。這又是何必。
    “總是要結的,不是嗎?”孫餘不無悵然地說道。當年,他正是用同樣的語氣,輕描淡寫地說出了那句曾讓文笙傷至肺腑的話:“分手吧。我們這樣,是不正常的。”
    其實是一個俗得不能再俗的故事,青梅竹馬型的同性戀人結局大都如此。他們的戀情因為少年時的懵懂情動發生,又在某一方屈服於現實後分崩離析。不過,孫餘的罪狀還要多出劈腿這一樁。
    當時,他對文笙離棄得那樣果斷,直接原因是一個女孩。那個女孩文笙曾見過一次,在孫餘的學校,在孫餘堅稱他和她隻是普通朋友時。總體說來,她是個美好的女孩子,漂亮,爽朗,在外人眼中還算是教養良好,盡管不經意時會稍顯驕縱,但文笙認為以她那樣的家世,會有些傲氣也在情理當中。當時,文笙全然沒有想到這個女孩會是他與孫餘間的暗雷,那時他對孫餘幾乎是無條件的信任,一直到孫餘把事情攤到明麵,他還有些恍惚的不可置信。
    那時,二十二歲孫餘本科將近念完,有保研的可能,二十一歲的文笙徘徊在夜店之間,日日為生計奔忙。他們的生活恰如兩條雙曲線,短暫接近後,正以猝不及防的速度各自奔向與對方相反的方向,那樣的交會,本就不能長久。
    文笙已經不記得他用了多久才從初戀告終的鬱鬱中解脫出來,半年,一年,或者更久。他原以為孫餘不惜背棄他而換來的愛情會是正果,沒想到,四年後的端午,他回家過節時遇見孫餘,聽見的,竟是兩人已經分手的消息。
    那天晚上,孫餘把他從母親家叫了出來,兩人沿著街道漫無目的地一直走。
    “她性格太強,太驕矜,一段時日還能忍著,長此以往怎麼受得了。”
    孫餘當時就是這樣說的,文笙暗自吐槽:那樣的家世,那樣被家人護得像眼珠子似的人,本身又漂亮,多金,有本事。這樣的女人,你一個窮小子還巴望著她在你麵前俯首帖耳,溫順得像個小媳婦,兄弟你是看多了聊齋嗎?
    對於孫餘和她那四年間的事,文笙也是略有耳聞,當年,為了孫餘的前途,在眾當權叔伯間極力奔走的,正是孫餘口中這個驕矜得令人無法忍受的女人。孫餘能放心的甩開她,必定是攀上了更好的上家。文笙自問,即便在幾年前分手時,他都沒有對孫餘這樣徹底地失望過。而更讓他意外的還在後麵,兩人行過一段後剛好停在一家酒店門口,孫餘指著酒店,目光熱切地看向文笙,說:“進去吧。”
    那時,已經搭上IT君的文笙,斷然拒絕了孫餘的求歡。此後的幾天,幾乎每晚他都會收到來自孫餘的短信,內容大概是感歎人心易變,為往事悵然,就因為這些,兩人在分手事件的短暫斷交之後,再次變得疏遠起來。那樣生疏的交情一直保持得不鹹不淡,他們的聯係僅限於過年過節時的群發問候短信,以及各家辦事時,另一人必然到場,比如孫餘父親的六十大壽,比如文笙母親的去世。這許多年,僅此而已。
    坐了一會,孫餘說:“婚禮的事,都是她在操持。”
    這個她,代指的自然是他的現任女友,未婚妻子。
    “找婚慶公司的事,也是她在辦,她有個朋友也做這行,所以……”
    文笙笑著搖頭,示意孫餘無須在意。說真的,以他的了解來說,孫餘是不是雙尚有待考證,即便是,孫餘也是對男人的性趣更勝於對女子的那種。這樣的婚姻,他本就不看好,在他看來是指不定哪天就要離的事,讓他來辦,他還覺得是在給自己店裏找晦氣。
    與女人結婚,跟男人做愛,多可笑。
    文笙不禁想到了秦晉的婚姻,雖然GAY們結婚然後又失婚的緣由大體上都差不多,但他仍在下意識地拒絕把那個欺騙無辜女子的無恥戲碼套用在秦晉身上。若是在乎一個人,會失卻理智從主觀上美化他,文笙也不外乎是這樣的心思。
    孫餘離去前,小心地問道:“你能當我的伴郎嗎?”
    文笙想,你看多的不隻是聊齋,還有耽美小說吧。他指著喉頭,做了個“酒”的嘴型,笑著擺擺手。
    孫餘像是鬆了一口氣,“沒事,伴郎不隻一個,不需要你擋酒。”見文笙不語,他又放軟語調說道:“就這麼定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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