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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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陪男人上床,睡覺,喝酒聊天暢談到天亮等等不算是什麼不正經的事兒,那我絕對沒有背叛李方旭。沒有背叛,與愛無關。我不敢保證他愛我,所以我也不會把所有的愛都給他。我有一顆心,可是一件物體可以被平均分,我不知道他介不介意,我把一顆心分給許多人,對我好的人。
對,也許你會覺得我的身體很肮髒,可是我覺得我不髒。
為什麼嗎?髒的可不是我,是全世界。
賣餅的吆喝聲,賣豆漿的老人家看著周圍來回走動的人們仿佛想要奢求他們停下來要一碗豆漿,送自己小孩去上幼兒園的女性們挎著LV包包奢侈的坐進一輛輛嶄新的跑車。而站在幼兒園門口遲遲不肯進去的孩子們則看著自己的父母親楊馳而去,一種被丟棄的感覺由心底而生。但終究還是隨著下午放學後保姆的到來抵消了心裏想著的這一切,最後快快樂樂的被保姆牽著回家。
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多半是羨慕吧。戴著耳機走在街道上,聽著那首百聽不厭的“信仰”,張信哲獨特的嗓音讓我想哭。
我不是什麼有錢人,花銷每天都保持出入在兩百元以下,除去奢侈的每天在酒吧花費喝酒玩樂的錢,也就是剩個幾十塊的車費,還有午餐和晚餐的費用。早餐是在早上去公司有總經理“特助”的,我腦子不機靈,在外邊工作也需要拉攏拉攏關係,當然,是用我自己來賣的。
說是做著個總經理助理,但倒也輕鬆。隻要配合好總經理在公司這方麵上的全麵工作,然後就隻剩下床上的討好了。想不到總經理看起來年紀輕輕,竟然還是一隻S攻,光是使壞手法就讓人不寒而栗,占有心也特別強,隻要我稍不注意跟別的年輕的同事說話,那當天晚上一過去,他必定會在床上賴床半天,傷痕累累。當然總經理也注意輕重,不會讓我第二天晌午時去了公司下不來台。昨天一個晚上沒有跟李方旭聯係也就不說了,竟然連總經理也忘了跟他打聲招呼,今天晚上估計我又要淚流滿麵了。
我也分不清他這是愛我,還是隻拿我當泄欲的工具。說是隻是單純的將我看做個玩偶,那他為什麼總是在床上一遍遍的說定要虐到我求饒,然後卻在看到全身是傷的我時心疼的親吻著傷口對我說著對不起,有的時候甚至在呢喃時說出了世界上最矯情的三個字,好可笑,他說他愛我。你說可不可笑?
手機還是諾基亞的最老款,打電話也不方便,發短信更是沒得談,但是隻要能聽音樂就好了。我喜歡音樂,就如同帥哥喜歡帥哥,美女喜歡美女一樣。每次聽著輕而不膩的歌聲總能讓自己想起幾年前的那個少年,摸著自己的頭發對自己說,“你就跟那首歌一樣讓人百聽不厭,百看不煩。”說完還不忘記刮刮自己的鼻子,真的是很小孩子氣。
不自覺的搖頭想要晃去這個混亂的思緒,可是越是想抹去的事卻越類似刻意的想起。沒辦法,就這樣想著去吧。
我也弄不清自己到底是怎麼想的,愛與不愛,我這麼笨的一個人怎麼看得透?也許我天生就是一人終老的命,活了二十多年了,該學會的都學會了,唯獨學不好怎樣去愛一個人。
有人說,愛一個人要包容他的一切,愛是無私的。我不懂,如果我所“愛”的那個人在說愛我的同時給了我一刀,我一定會恨他。如果愛是無私的,他可以把所有的錢和公司全都歸我管嗎?
我的視眼裏不是隻有錢,我也不自私,我隻知道我是無辜的。我隻知道要好好珍惜自己,如果他是一個殺人犯,而且每晚都得嗜血而眠,就算再愛又如何,我還是會顧慮到自己的生命把他推到絕路上。
這人,有的時候就是要絕。不然被逼到絕路上的估計就得是我了。當然,這些事我也不需要想,除非等遇到一個真的能與我相守到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