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紙醉金迷  我隻想要一個孩子。卻不想結婚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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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個未婚媽媽。我有一個兒子。叫ORSCAR。今天四歲。
    我帶著ORSCAR去湖心公園散步的時候竟然看到了SAM。隻是SAM不是一個人。我們很客氣的打了招呼。他們離開。
    我抱著兒子回頭看了一眼。正好也看到SAM回頭看我們。那個眼神很熟悉。讓我想起。幾年前,跟SAM在一起的時光。
    SAM有自己的貿易公司。依著父母給的本錢和自己的頭腦。還有一些朋友。
    我沒有工作。每天靠給不同的編輯碼字賺些生活費。雖然隻是溫飽。但時間完全可以自己分配。經常參加網友的聚會。生活過的也算是開心。
    我們是在JACK的生日派對中認識的。JACK是我的網友。我們在一個文學論壇裏認識。也沒有很熟悉。或許就是這樣半生不熟的關係使彼此都覺得安全。
    派對上,SAM穿著黑色V型口的毛衣和卡其綠色的褲子。沒有係領帶。領口很隨意的敞開著。JACK向我介紹他的時候,我一點都看不出他是一個公司的經理。
    這是第一次見麵的情形。很隨意。隨意到第二次見麵我竟然對他一點印象都沒有。
    記得春天的時候,大家去爬山。SAM穿了後麵背個帽子的休閑外套。還是卡其綠色的褲子。樣子象個孩子。一直跟著我並不助的跟我說話。說了很久。我才問他,我是不是跟你見過?
    SAM突然楞了一下。說,那你以為我是誰?
    我怎麼知道。我不客氣的對他說。你叫SAM。JACK的大學同學,對吧。
    SAM臉上勉強恢複了一些微笑。
    晚上,大家一起去KTV唱歌。
    SAM點了阿哲的歌唱。“很久沒有你的信,很久沒有和你聊天。”我聽著,眼淚竟然花花的流了下來。喝了很多酒。離開KTV的時候,SAM送我回家。。。
    大概是這次以後。我們開始頻繁約會。然後我搬到他的公寓。。。
    他白天上班,我就用他家裏的電腦寫東西。MAIL給不同的編輯。累了就去廚房煮東西吃。晚上等著SAM回來吃晚飯。做SAM愛吃的糖醋排骨。然後一起看電視。上網。天氣好,我們會象中學生那樣手牽著手出去散步。
    上個月我生日那天,我做了SAM最愛吃的糖醋排骨,他做了我最喝的冬瓜排骨湯。中間擺著一個上麵寫著“蘇,生日快樂”的生日蛋糕。蛋糕上點著和我年齡相同的蠟燭。
    許了願。吹了蠟燭。SAM讓我把眼睛閉上。我並不情願。還是依然照做。伸出手。等我睜開眼睛的時候發現,手裏多出了一個小盒子。SAM讓我打開。我不知道是怎麼了。盒子竟然從我手裏掉下去。盒子裏麵的東西也散落出來。我看到一個晶瑩的東西散落的掉在地上。
    SAM小心的揀起。說,沒關係。這表情讓我想起我們第二次見麵的時候那次。SAM把戒指戴在我的左手無名指上。用很低很低的聲音。問我,蘇,剛才你許了什麼願。我沒有說話。他抱著我。我們開始接吻。撫摸。最後。。。很久,我們沒有這樣了。一直,我們都過著很平淡的生活,好象已經忘了什麼。呻吟中,我聽到SAM說,蘇,我愛你。依然很輕很輕。可是,我卻不習慣。左手無名指被束縛的感覺。
    第二天,SAM沒醒來之前,我收拾了一下簡單的行李。離開了家。離開之前,我做了他最愛吃的糖醋排骨。在他的額頭上留下一個淺吻。然後帶走他的一瓶古龍香水。本來還留張字條告訴他,我許的願望。我隻想要一個孩子。後來,我把字條一起帶走了。
    theend
    2005-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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