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觸摸不到的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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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從一開始我就知道,流年就是我從小一直盼望的人。
從KFC出來,我一直一直擔心著,他,會不會離我而去。
我是殘疾人,本不應該拖累著他,他也有家,有爸爸,有媽媽,有我沒有的東西。我甚至開始嫉妒,羨慕。
請原諒我是個殘疾人,在我原本就不完美的世界裏,有他來和我相映襯;這更加使得我原本醜陋的心,更加複雜。
其實,我該謝謝你,流年。
是你求你的父母,讓我到你家生活。
是你,是你給予了我那麼多本不屬於我的快樂和幸福。
可是,人一旦滿足後,便更加貪婪,請不要用你的幸福和快樂加在我傷口。我們本就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
所以,無論如何。
我們永遠不能在一起。
因為,我是殺人凶手。
院長媽媽隻告訴你,這孩子天生患有心髒病,不要讓她孤獨,不要讓她一個人。
可是,她還沒說完,患有心髒病的孩子,有0。5%的人會發作時錯殺人。
沒想到,我就是0。5%中的一個。
流年,你的父母,是我殺的。
我去自首了,你緊勒著我的衣領對我說,為什麼,為什麼要殺他們。他們對你那麼好,你怎麼肯狠心殺掉他們;為什麼,你告訴我為什麼啊!!
為什麼?我該如何回答,告訴你,是我病惹的禍。還是說,我痛恨他們很久了,為什麼他們活的那麼快樂;而我,卻活那麼辛苦。
那年,我13歲。而他,21歲。
我是未成年人,就算構成故意殺人罪,還是可以適當免刑的。
於是,我被判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