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篇·我最懷念的某年 011 搖滾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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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個哥們兒總結說,哪裏有雞飛蛋打鳥獸四散的動靜,哪裏肯定就有搖滾青年的演出。
我對搖滾一向了解不多,而對於搖滾青年的印象大致如此:腦袋又髒有亂,像是在草窩的下麵蓋著個鳥蛋,胡子拉碴,像是沙漠化嚴重的烏爾開溜大草原,而且還是那種到處散落著牛馬的糞便的草原,其實那隻不過是掛在臉上早已風幹了的鼻屎而已。
關於這些,我隻能說這是他們的個性問題,而不是衛生問題,否則街上的那些上了年紀的老大爺老大媽一定會責怪他們說,台灣之所以天天吵著鬧著要獨立,完全是這幫人影響市容所致。
相對而言,二十一世紀的搖滾青年看上去就衛生幹淨得多了,不過看上去一個個卻像是精神分裂的藝術家。頹廢的藝術家是時尚給予他們的稱號,不過對搖滾一向沒有什麼好感的人們好像就沒有這麼客氣了,不管是搖滾青年還是真正的藝術家,他們一律稱之為傻逼。
時下,有人評論說,二十一世紀是一個張揚個性的時代。很明顯,這些人誤解了個性的真正的含義,它並不是說你的頭發長得謝霆鋒一點兒,他的衣服露得李文一點兒,就叫做個性,而真正的個性是從一個人的內心和骨子裏透出來的,是一個人外在的言談舉止和內在修為中表現出來的,它不是頭發說長說亂衣服說露就可以露出來的。
當然,我這麼給個性下定義並不是說我這人天生古板沒有潮流意識,如果我沒有潮流意識那世界上好像就沒有什麼時尚可言了。
就我個人認為,並不反對一個男人留著又長又亂的頭發,留長發亂發說明你自信根本就不在乎別人的眼光,當然,我也不是很反對一個女人穿得太過於暴露,我甚至還認為女人的衣服穿得少了還是很好看的,如果連一件衣服也不穿那就更好看了,至少法國人會認為這是很浪漫的事情,但是如果放在我泱泱的中華大國,那好像就是一件很傷害靈魂的事情了。
如果說一個人在內在修為上沒有什麼高明之處,而隻好求得在外形上搞獨特力行的話,那麼這個人倒不如去馬戲團扮演狗熊大象,這樣至少可以博得人們的喝彩聲,或者幹脆下輩子就投胎去做狗熊大象,至少這樣別人不會叫你傻逼。
對於我們這些喜歡音樂的人而言,我們更看重的是一個歌手的唱工實力,而不是這個歌手在唱歌的時候穿什麼衣服或者留什麼樣的發型,假如說你可以把一首歌唱成經典,那麼即使他不穿衣服或者是不留頭發我們也會認為他照樣個性得一塌糊塗。
假如說一個歌手把本來可以成為一首經典的歌曲唱得無可救藥,隻有靠怪異的發型和服裝造型來顯示個性的話,那他倒不如改行去做模特,因為他已經失去了作為歌手所應該有的責任。
在張揚個性的同時,現在的很多校園樂隊也開始把搖滾的形式推向了及至。我本身對搖滾沒有什麼具體的概念,啊隻是在看了幾場校園樂隊所謂的激情演出之後才稍微搞明白了那種被人稱之為殺豬的叫聲為什麼叫做搖滾。
搖滾,搖滾,又搖又滾,他們雖然不會真的躺在地上又搖又滾,但是腦袋卻確實像是吃錯了藥似的亂搖亂滾,讓外星人看了肯定會以為那是ET在虐待地球人,更讓我不明白的是,那些高音他們是怎麼喊出來的。
在這裏,我並不是在故意貶低這些所謂的校園樂隊或者某些二三流的樂隊搖滾得一無是處,而是說他們搖滾個性得稍微過火而已。當然,其中的某些樂隊在演唱技巧的運用和樂感的把握方麵還是存在著可圈可點之處的,如果加以時日的練習,絕對可以成為中國第二第三個零點。
至今我所喜歡的樂隊隻有兩個,Beyond和零點。Beyond的粵語歌唱得很有味道,零點的狂放讓人心潮澎湃,隻可以Beyond在風風雨雨走過二十二個年頭之後還是走向了分手,而零點也因為發服藥事件而煙消雲散,不能不為之歎息。但有一點我們可以毫無猶豫的是,他們卻是把中國的搖滾推向了及至。
所以,現在我隻希望那些校園樂隊能夠多多參考一下這些前輩們的經典之作,而不要一味沉迷於原創。當然,我們提倡原創,但是,我們不要走向異端毫無根據胡編亂造的原創。你能夠把前輩們的經典再一次唱出激情,被人則會認為你有水準,但是假如你老是幻想著用自己胡編亂造的原創一夜成名大紅大紫,那結果隻能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經典的東西就像是陳年的竹葉青,它並不會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被人所遺忘,恰恰相反,時間越久也就越香,更能讓人品出味道;而那些以出奇製勝的東西雖然有時候似乎可以一夜成名,但他卻就像是轉瞬即逝的流星,很快就要被人們所遺忘的。
04年最熱門的一首歌曲恐怕要數《老鼠愛大米》,剛開始的時候聽著確實很有味道,讓人覺得像是喝了種新奇的汽水般舒服,可是到了現在,很多人再聽這首看似很個性的東西很多人恐怕要忍不住翻胃了。
在我現在的這所學校,據說有也同樣潛伏著一支實力雄厚名字響當當的搖滾樂隊,被西安的媒體稱之為古城的零點,這讓我對他們肅然起敬不小,覺得這果然是一幫很牛的家夥,光聽這稱號就夠嚇人的,不過當我知道了這支樂隊的名字叫做紅飄帶之後,立刻對他們的崇敬之心立刻消失了大半,而在知道了樂隊主唱的名字叫做蠟筆小新之後,我對他們已經基本失去了信心,他們究竟是搖滾樂隊還是兒童合唱團呀。
隻是在聽了他們的幾場演出之後才知道自己判斷失誤,恩,效果還可以,基本上不像是在唱兒歌了。
作為一個成功的歌手,在我們的心目中最重要的修養應該是吐字清晰,假如你在台上唱得春心蕩漾而台下的觀眾卻以為你是在學鳥叫,那麼這個樂隊可能隻有兩種後果,一是開香檳大家散夥,一是去嚇鬼,但周傑倫好像並不符合這個條件也照樣紅遍半邊天,那我隻能給你這麼一個扯皮的解釋,他唱得又不是搖滾。
對於那些吐字不清卻仍然有著一顆對音樂的癡迷之心的人們,我建議他們去唱英文的歌曲,在一個滿是中國人的舞台上唱英文歌曲不僅顯示你有水平,而且不怕忘詞,因為沒有人能夠聽懂你在唱什麼,所以即使是忘記了詞之後隨便你在那裏鳥語花香了沒有人知道你是忘了詞,還以為你那是新式的唱法呢。
在這方麵武漢大學的×××教授做得就比較到位。在武大百年的校慶上,這位教授對著台下滿座的中國人,滿懷深情地說,×××××××××。這讓我佩服不小,心想教授就是教授,自己確實不是人家一個檔次上的,人家那水平說的那個××××××××多好呀,隻可惜一句沒有聽懂。後來才明白那個所謂的××××××不是中國話而是英文,從此以後我開始對英文敬而遠之,至今英語的四六級考試沒有及格。
最後,我隻是想告訴那些一心想成名成宛兒而正準備搞什麼激情之夜演唱會的二三流的樂隊和校園樂隊,如果你們不希望演出沒有進行一半,而觀眾卻已經給嚇走了一半,那麼就請你們把那些自以為很個性的東西收斂一點兒,因為你們那些自以為很個性的東西並不一定是好東西。
更重要的是,觀眾是去欣賞音樂的,而不是卻看猴子耍把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