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回 劫金(上)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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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回
    劫金(上)
    “刺林”行動成功後,外省調來了新的局書記,下麵各科的人員也被逐一審查,那個文星社也因此被一鍋端了。
    9月8日,晚21點,我正躺床上看韓劇,手機響了,蔡琳打來的,說老總喊集合,緊急事件。
    21點50分,戰略室,除我外有五個人到場,蔡琳、鄭傑、朱小川、王天豪、王天鳴。老總說還有一個人要來,等來了再開。
    22點,等的那人來了,蔡琳給我們一一介紹,這人叫徐清,人瘦瘦的,帶著金絲邊眼鏡,是搞法醫痕跡鑒定的專家。
    老總說:“剛才20點30分左右,準確地說是20點32分,西區一家金店被搶,罪犯三人,無人員傷亡,作案時間3分鍾。先看下監控錄像,大家看看有何特別的地方。”
    鄭傑開始放錄像,不算太清晰,三個搶匪黑布蒙了頭,帶著手套,進店、持刀舉槍,扔煙幕彈,拿錘子砸了櫃台玻璃,搶了金飾品,然後走人。而後畫麵一轉,另一個角度的監控錄像,在逃出店時其中一人見有一女士打手機報警,奪過手機扔了出去,但並未傷害那女士,匆匆離去。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分析後得出幾條信息:
    1、
    從作案時間、地點來看,案犯肯定來踩過點,對比前一二個月的錄像,應該可以找出其中的案犯。
    2、
    從作案花費的時間3分鍾來看,案犯肯定受過訓練,很有可能曾經作過案。
    3、
    有個案犯砸碎玻璃將手探入櫃台拿金飾時,手上動作有遲疑,可能練習作案時手部受傷(被玻璃劃刺傷)。
    4、
    從自製的煙幕彈來看案犯中有人可能是軍隊退役人員。
    5、
    最後就是那個撥手機的女人,已是晚上,但現場又沒幾個人,一個女人遇到這種事情早就嚇死了,怎麼還會這麼冷靜地撥手機報警,很可疑。
    最後老總分配任務:
    “蔡琳、小雯你們比對錄像。
    小川、徐清你們去現場調查(803的證件已經給你們準備好了)。
    鄭傑你查下近期醫院手臂受傷人員記錄、軍隊人員資料、以及相似案件的資料。
    天鳴和我調查那個女人,那女人其實早已走入了我們藍腕的視線,我們調查她很久了。”
    9月9日中午12:00,各人將調查的結果作了彙總
    蔡琳和我用電腦比對之後,8月13日的錄像裏有二人體型像貌和案犯最相似,通過電子警察的跟蹤線索,查得二人是叫了出租來的金店,二人進去踩的點,一人在外麵望風觀察地形,三人走時也是出租,通過對出租公司的調查,發現三人入住過一家北區的旅店,旅店三人均未留身份證掃描件,三人是8月10日入住的,付了一個月的房租。有一條重要線索三人都是C市口音,現在電腦正在自動比對長途、火車、輪渡、飛機的錄像記錄,估計明天能有比對結果。
    小川和徐清昨晚去了現場,收集到三樣重要物證。一是那個伸手遲疑的案犯又被玻璃劃到了,玻璃上留有很小部分的血液DNA,借此可以比對案犯以前的記錄;二是燃盡的煙幕彈,在對這煙幕彈拆解時,發現案犯用封箱帶封製彈時竟然留下了淡淡的小半個指紋;三是那個摔壞的手機,最後那個電話不是撥出去的,而是打進來的,那女的是接了個電話。
    鄭傑查了醫院的記錄,8月18日旅店附近的社區醫院是有個外地人受了玻璃劃傷,手部動脈出血,劃了一條大口子,縫了30多針,醫院的記錄上那人名叫李道強,30歲。查了軍人記錄,李道猛曾在川運工兵團做過工兵,會用炸藥,2006年退役。又查了相似案件,C市2008年12月也發生過一起類似案件,不過是二人作案,共搶走黃金5公斤,至今未破案,保險公司賠了150多萬,而被搶的那家金店居然和S市的這家金店是聯鎖店。
    最後是老總和他弟弟調查的那女人,那女人叫洪青雲,26歲,是S市財政局局長童一剛的情婦,黑白二道都有點小名氣,很多事情都是由她出麵做。
    根據以上查到的線索,老總分析了下然後布置了下一步的調查方向:
    蔡琳和我繼續查出入記錄。
    徐清繼續查DNA和指紋記錄。
    鄭傑查手機的記錄。
    小川先去C市與當地藍腕組織聯係。
    老總和他弟弟理清童一剛、洪青雲、和金店、搶匪的關係。
    案件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輪廊:童一剛出於某種原因需要錢(多數是補他挪用公款的窟窿),而那家金店顯然和他有關係,洪青雲雇人去搶店,然後騙保險金。
    未完待續,請看第五回:劫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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