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觸不到的Family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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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困!”我立馬坐直。
    “嗬嗬。”沈煜倫冷笑兩聲。
    李浩然看著窗外,頭就再也沒轉過來過。
    之後三人沒再說一句話,下了車,沈煜倫走在前麵,我故意放慢腳步,偷偷看著李浩然。
    “我說,那個,你沒事吧?”我支支吾吾地問。
    “能有什麼事兒?我就開心呢,假期馬上就要開始了,嗬嗬。”他回答。
    “那就好,嚇到我了,你扔酒瓶。”我總算鬆了口氣。
    這次進沈煜倫家沒那麼陌生了,好像變成了我在這個陌生城市的歸屬地。總會在落寞的夜來到這裏,但今晚不同。
    “拖鞋在門口,脫不脫鞋其實無所謂,今天高興,我下樓買酒,我們繼續。”沈煜倫情緒也沒那麼糟了。
    “這麼晚了,哪兒買得到酒啊,要不明天吧,陪你們喝夠了我再回家!”我說。
    “沒勁,要喝就去買,我陪他去,你先洗個澡什麼的。”李浩然也開始煽風點火。
    他們出門後我就踮著腳去洗澡,那叫一個痛,我就想,這兩混蛋以前裝那麼好,現在說到酒立馬就把我丟一邊了。不過又有些擔心他們,之前兩個人打籃球有過幾次摩擦,但都是小事,今晚又這麼一弄,這萬一要是酒勁上來了,那可不好說。
    洗好澡,總算舒服了,我走到沈煜倫衣櫃,找了一件他的T-shirt,純白的,有股淡淡的味道,小孩兒的味道,對,是沈煜倫的味道,不知道洗沒洗,我也沒管那麼多。然後看到一本厚厚的相冊,這相冊應該不算隱私吧,我好奇地翻開相冊。
    第一頁是一張全家福,照片中間的小孩兒咧著嘴笑得特甜,缺了顆門牙,但牙齒很白,還有那濃濃的眉毛,虎頭虎腦。就衝這白牙,我就確定這是沈煜倫,旁邊是爸爸媽媽,全家人樂嗬嗬的在照相館裏拍的,倒沒看到他說的奶奶。
    第二頁小孩兒還是咧嘴笑,這次是兩顆門牙都沒了,哈哈,笑得還是特別可愛,還是爸爸媽媽在他旁邊,看景色應該是泰山,因為小時候爸爸也帶我去過那兒。
    第三頁小孩兒開始長出新的門牙了,還是咧嘴笑,隻是沒前兩張那麼開心和純真了,身邊不再是爸爸媽媽,隻有爸爸一個人帶著他在公園。
    第四頁小孩兒不再那樣露齒笑,而是各種酷酷的表情,身邊開始沒人,隻有一個人孤零零地站在廣場上,我有種心疼的感覺,因為我從六歲開始,一直到現在,都是這樣的一個人。
    第五頁小孩兒已經七八歲的樣子,他又開始笑了,被一位慈祥的奶奶抱著,奶奶也在笑,這是這麼多張照片,讓我覺得最溫暖的。這應該就是沈煜倫的奶奶,希望奶奶在天堂依然能守護沈煜倫,他真的是一個特別好的男孩,隻是常常不知道怎麼表達自己。
    接著第六頁以後就是沈煜倫和奶奶兩個人各種各樣的合照,也有很多單人照。
    最後一頁是一張生日照片,一看就知道是在我們經常去的那個酒吧拍的,因為這個座位就是沈煜倫每次堅持的那個雅座。
    從照片看這應該是最近的照片,因為沈煜倫還穿著他經常穿的PUMA衛衣,但照片中另外一個男生的頭像被摳掉了,隻剩一隻耳朵,耳朵上有個骷髏頭的耳釘,是McQueen的,英國的品牌,我一眼就能看出來,那個男孩也是高瘦的,身材骨架,和我差不多。照片有些皺痕,角落還有些斑駁的血跡。
    究竟當時發生了什麼?照片裏的男孩又是誰?而沈煜倫和他又什麼關係?
    接著門鈴響了,我收起相冊,跛著腿過去給他們開門。
    “買不到紅酒,白酒你不喝的,隻有啤酒,沈少就委屈一下吧。你今晚得好好陪哥哥們喝。這都放假了,看你這次找什麼借口。”沈煜倫抱著一箱高聽的啤酒。
    李浩然也笑嗬嗬地提著一袋零食。
    “行,今天你說了算,Youaretheboss!”我也沒什麼好拒絕的,想到回家要麵對那個家庭,我還真想好好醉一次,回家對我來說比上刑場還痛苦。
    “這麼乖啊,那喊聲哥哥來聽。”沈煜倫這麼多天來終於笑了。
    “美得你!”我有時候還真寧願他一直安安靜靜的就好。
    然後沈煜倫把沙發推到飯桌邊,說是我這個病號的特別福利,然後他和李浩然坐唐木椅。
    我們先是每人一聽下肚,那可是高聽,加上晚上在KTV又喝了那麼多,我剛緩過的酒勁又上頭了。
    接著李浩然提議玩真心話大冒險,說光喝沒勁,其實就是真心話,大家都在不停地發問,好像都太急切於想知道彼此的過去,我甚至在想,今晚喝酒是假的,挖真心話倒是真的。
    第一輪是我輸。
    “先來個簡單的,最討厭的事情是什麼?”沈煜倫問。
    “回家。”我收起笑臉,自己喝了一杯。
    然後他兩人對看一眼,李浩然想轉移話題,就問了我一題。
    “來這學校有遇到喜歡的人嗎?”他倆都盯著我。
    “有!”我抬起頭看著李浩然,無奈地笑笑,自己又喝了一杯。
    “行了,你幹嘛呢,這就沒意思了啊,輸了一杯就可以。”沈煜倫說。
    這都什麼問題啊,我心想。
    (圖)
    第二輪沈煜倫輸。
    “你就回答你剛問我的事情,最討厭的事情是什麼?”我問,複仇的機會來了。
    “和你一樣,回家,回我爸家,回我媽家,或者那都不叫回家。”沈煜倫自己幹了一杯。
    “有喜歡的人嗎?”李浩然還是這題。
    “有!”沈煜倫看著我笑得很柔軟,李浩然看著沈煜倫,若有所思。
    後來他們還問了很多問題,具體是什麼已經記得不太清楚,總之都是沒心沒肺地笑,哭,吐,鬧。
    睡醒已經中午11點了,三個人擠在一張床上,我還是在中間的尷尬位置。
    李浩然穿著內褲,特別緊的內褲,因為感覺他前麵鼓起一大塊兒,一隻腿跨我身上,我看看他,喲嗬!這睡覺還會笑啊,還是這麼陽光。
    沈煜倫側躺著麵對著我,咬著食指關節,像個小孩兒,另一隻手放在我胸口,和那次在酒吧我把手放他胸口一樣。
    後來終於這兩條巨大的懶蟲睡醒了,李浩然是那種速醒型的,剛醒就起來洗澡。沈煜倫還是那樣,反複地起來,躺下,起來,躺下,最後我看不下去了,硬是打發他去給我們買早餐才算把他呼喚回人間。
    然後他們和我回學校拿行李,送我去機場,我晚上7點的飛機回家。
    其實就一個小飛機箱,特別方便,但兩人死活要堅持,最後我們還是三個人一起出現在機場。
    換好登機牌,我特別瀟灑地和他們說:“不墜機的話,2小時後給你們報平安,你們就撤吧。”
    “什麼話呢!呸!”沈煜倫說。
    李浩然倒是喜歡我這黑色幽默,隻是笑笑。
    然後兩人就看著我過安檢,過了安檢,我再回頭看他們。
    沈煜倫一直對著我揮手,我必須再看一眼李浩然,因為感覺這一切太像一場溫柔的夢,很不真實。
    隻見李浩然低著頭發短信,我無奈,然後和沈煜倫揮揮手,轉頭走向A8登機口。
    然後手機響了,是李浩然短信:“乖乖在家休息,別怕,你還有我們呢,春節我過來找你,我姥姥姥爺也在你那邊,也就兩個星期就過來看你,你乖!”
    飛機順利降落,遺憾的事情總是這樣發生,因為我沒有墜機,下了飛機後我直奔機場更衣室。
    換上了黑色的風衣、西裝、襯衫、襪子和皮鞋,沈肯尼,你必須很棒!
    等下到家要見到媽媽,我必須準備好。
    然後果然和預想的一樣,隻有司機來接我。上了車我迅速將車門拉上,像半年前和媽媽離開爸爸那裏一樣,我不想別人覺得我好像缺少什麼,因為我真的什麼都不缺少。
    進門以後,媽媽坐在客廳打電話,我和媽媽打招呼,她點點頭,然後皺著眉捂住話筒說:“等下出門和客戶吃飯,這穿的什麼,換正式點。”
    媽媽,這是能想出最正式的一套了,我心想。
    倒是林姐——跟了我家快8年的保姆,和我挺熱乎。
    “怎麼穿這麼少啊,不冷嗎?我給你衝杯熱牛奶去。”林姐說。
    “沒關係,不用了,我挺好的,我先回房間收拾一下,等下估計得和我媽出門吃飯。”我說。
    然後我換了另外一身,其實正裝選來選去,無非就這些,我已經選到黑色,媽媽不喜歡。那我就把上衣換成馬甲和利索一點的條紋襯衫,束起領帶,換上媽媽給我新買的皮鞋。
    到了酒店大廳,我的腳還有些腫,媽媽硬要我好好走路,新皮鞋又打腳,後來整塊皮都磨掉了。
    “媽,這鞋有點小,打腳,出血了。”我和媽媽稍微抱怨了一下。
    “你不是39碼的腳嗎,怎麼會小?撐一下,這都到酒店了。”媽媽沒看我。
    “39碼是前年了,現在是41碼了。”我和媽媽說。
    媽媽笑笑,沒再說話,媽媽好像沒什麼想問我的。
    接著客戶到了,媽媽看了我一眼,微微笑了一下,暗示我客戶到了。
    媽媽指令一來,我立馬抬起頭,矯捷地起身,揚起笑容,和媽媽徑直朝客戶走去。
    酒店橘色的吊頂大燈從成千上萬的水晶塊裏折射出來,光線灑落在酒店的牆壁上,灑落在酒店的地毯上,灑落在服務生手邊的菜單上,灑落在媽媽手上的合同書上,灑落在我還有些生疏的笑臉——這一張名利場的商業名片上。
    客戶是一對老夫妻,女的整個就一個LV,我的意思是,他的包是LV,皮夾是LV,穿著深咖色的禮服,身上還披著一LV的披肩,圖案都是經典圖案。大概就是從那次以後,我開始厭惡這個圖案,所以今天買LV才專挑簡潔沒圖案的男士皮夾。
    進了包廂,束身的襯衫讓我快窒息,我好想舒服地靠在椅背上,但今天這種情況,肯定不行,隻能坐三分之一的椅凳,筆直地裝著B。
    晚上9點總算順利結束了,回到家洗了澡,才想起來忘記開機了,一開機就是沈煜倫和李浩然的各種短信,還好,我並不是一無所有。
    林姐給我找了邦迪讓我貼上。
    “這又扭到腳,又磨成這樣,你這兩天別想走路了。”林姐心疼地說,是真的心疼,這我還是看得出來的。
    我其實還不太適應這個新家,太陌生。
    然後我準備進書房找本書看,書房的家具還是新的,我四處環顧了一周,然後在辦公桌上看到一份離婚協議合同。
    我沒收住好奇心,心跳聲一聲比一聲急促,就是這幾張紙,終結了爸媽20年的婚姻。
    我打開來看,前麵都是財產分配什麼的,子女撫養權也確實在媽媽這裏,可是最後的簽字欄目裏,隻有爸爸一個人的簽字,日期已經是半年前。
    我拿著合同直接衝到客廳,媽媽在看新聞。
    “為什麼會這樣?不是說離了嗎?這都半年了!爸爸打我們還沒打夠嗎?他在外麵六年的感情對你真的沒關係嗎?為什麼不離?”我失控地質問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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