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曾記得  第二章我要走出圍城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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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做了一個夢,夢到一朵玫瑰和一塊麵包。(我囧,我默。。。)
    上帝在沙漠裏丟下一個人,還放下一朵嬌豔玫瑰花,一塊剛烤好的麵包。上帝讓他們在沙漠中相遇,人呢,眼裏隻看到了麵包,因為他太餓了,而玫瑰呢,卻隻看到了人,因為隻有她可以帶著他離開並找到甘醇的泉水和美麗女人的歸屬。那麵包呢?我在夢裏想了很久,麵包寄屬於誰?
    後來荒唐了,他們打起來了,人吃掉了麵包,拿著玫瑰走出了沙漠,可是玫瑰在不久之後就枯萎在了垃圾桶裏,而人卻活得很好。
    可見要想做一個人,你就要學會,如何去吃掉一塊麵包,如何跟一支玫瑰達成交易,最後再一腳踢了那支玫瑰。
    這個世界真的很錯雜。
    這個時候,我回到了家,並迫不及待的打開了我床底下的箱子,取出沒有被高考殃及的《海賊王》,我花了很大的功夫才收集的。最後就剩幾本。
    先打開電腦,看看那群瘋子們在班裏群上說什麼。一邊翻著書,還沒等我打開郵箱,‘放肆的陛下’跳上了我的桌麵。
    “你死哪去了?等了你仨小時了。”
    我看著周寧那個一隻雞領著一群雞打高爾夫的頭像就樂。
    “托您福,這仨小時我躺在醫院呢。”
    “靠,你沒事吧!老娘也不是誠心的。”
    “有陛下罩著呢,本宮挺好!”
    “好個頭,我不好啊。他媽的這年頭還有人逼婚。”那邊火了。
    “陛下又要娶妃。本宮不攔著。”我說
    周寧大呼:“我沒和你說我要娶妃,是我要結婚啊。”
    我糾結:“。。。。”
    周寧“你知道的,家裏人這兩年老是給我找各種理由去相親,我煩了跑出來了,結果呢,‘呸’,小說裏最爛俗的情套,家裏人帶著那死男人要來逼婚。”
    “本宮閹了他。”
    “我得逃了,你給我想個地方,打死我都不結這樣的婚。”
    我說:“你上哪他們都能找到你,還不如出國。”
    我被自己突然冒出的想法嚇了一跳,出國?那不得餓死啊。周寧學金融的,比我大四歲而已。
    我正打算改變主意。“好好,反正證件當時我也辦了,我打工還有點錢,先溜再說。”然後她的頭像就變成灰的了。
    我。。。。。
    我翻了翻書,想著周寧是不是早就準備往國外跑了。
    後來,我做了一個夢,夢到了一個人和一塊麵包,還有一支玫瑰。
    ————————異國他鄉————————————————
    我不知道,當我從新疆的葡萄莊園走到西藏的日喀則,在回去的時候路過了杭州,玩的不亦樂乎的時候,我尚不知,這個世界上有什麼事是我媽想不到的。我再次被她擺了一道,等我回去的時候,我發現命運已經開始傾斜了。
    漸漸地把我送上了一條不歸路。(絕對不是去死)
    一個做學生的悲哀就是,辛辛苦苦上的學,最後的成績單居然自己拿不到。不是擺得太高,而是,跨越不過那道高高的門檻——我媽。
    後來,我爸語重心長的說:“與其在這裏較勁,不如走出去,你這個年紀是在外麵的時候,你要學會長大。”
    後來,我終於學會了如何去愛,可是有些人也早已遠去,消失在人海。
    知道流星雨為什麼演那麼多集嗎?因為有個慕容雲海的媽!
    我不反對他們送我出國,可是為什麼我不能自己決定去哪。
    後來,我爸在電話裏說:“你不是說你喜歡離我們近一點嗎?”
    一個聰明的女孩子呢,她是絕對不會在事情已經成了砧板上的肉再來做無謂的反抗。一個從小長在國旗下受中國改革開放春風教育的孩子是絕對不會忘記毛爺爺的話的。
    毛爺爺說,“放棄延安使中國革命受到了很大的挫折,如果這也算挫折的話,我們這個黨,這個軍隊,就是在無數挫折中走過來的。存地失人,人地皆失。存人失地,人地皆存。我們要用一個延安,換取一個全中國。(好,鼓掌)
    我走出了圍城,看到了外麵的事物,在那層堡壘上,我並沒有看透所謂的愛情,友情,和這個社會是不允許弱者生存的!
    ————————麵包和玫瑰你選哪個——————————————
    其實上帝隻是想讓沙漠中的人從麵包和玫瑰中選擇一個,因為不管他選了哪一個,最終人還是會走出沙漠的。
    玫瑰誠可貴,麵包味更美。
    所以就有了沙漠的那段旅途。
    人挺奇怪的,當他一個人的時候,就會覺得沙漠是無垠之地,是地獄,但當他找到依靠和走出去的信念之後,沙漠就變成了一場旅途。
    人走在沙漠裏,沒有水,旁邊的麵包無所事事,“你為什麼不吃掉我呢?這樣你就不會死了。”
    玫瑰撫弄了她驕傲的玫瑰刺,“沒有水,他吃了你會死得更快。”
    麵包糾結。玫瑰接著說:“哦,英俊的人,你為什麼不把我拿在手裏呢?我的芬芳會讓你忘記辛苦。”
    於是人把玫瑰拿在手裏。玫瑰笑吟吟的看著後麵的麵包,“你看果然他選擇我。我不會給他帶來傷害的。”殊不知,最是美麗的越是禍害。
    麵包選擇沉默,烈陽依舊沒有退落的預兆,可是人受不了了。他開始冒虛汗,手裏的玫瑰感受到了他火熱的手心再也冒不出汗來的時候,於是開始哼哼,“哦,你把我放下來吧,我相信,你會累的。”
    人看了一眼玫瑰,他沒注意腳下摔倒了,玫瑰的刺紮傷了他的手,他還有血。玫瑰又說,“快,你把我攥緊了。”人處在絕望,對任何知覺都不在靈敏,他當然不知道,玫瑰的盤算。
    故事畢竟是故事,終於人拿著玫瑰走出了沙漠,有人救了他。最後的結局:他們把玫瑰從人的手裏拿下來,卻發現玫瑰把細細的根絲,伸進了人的血肉裏,所以她依舊光彩明豔。不是所有的人都迷戀於一朵玫瑰,醫生清除了他手裏的玫瑰刺。順手扔進了汙物盤裏,那裏的人沒有見過麵包,於是他們把麵包留下。
    人醒過來之後,他們沒有因為手裏的玫瑰不見了就傷心,他重新認識了麵包,並在那裏開了一家麵包房,許多人每天都被他吸引,他們甘願排長隊去買。
    屬於我的故事裏,麵包玫瑰固然重要,我希望所有的人在選擇玫瑰還是麵包的時候,可以先考慮一下他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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