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第11章今是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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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不疼以後幹了個累活,腰又直不起來了。根據以往的經驗,拔完罐子,沒幾天是緩不過來的。幹不了的好處是不用再想幹活。壞處是我沒什麼好玩的。幹不好活不算現眼,玩不好娛樂卻挺丟人。沒事看了一下以前寫的東西,發現上一章的題目都有了個別字,錯就錯吧,本來就沒想好好寫,要能寫好就怪了。能改就改意味著還有上進的機會,能改也不改,應該是有了機會,也不想再上進了。
前些日子街道打來電話,說對嚴重精神病的監護人。每個月有150元的補肋,前提是不以現有的殘疾證為標準,要重新鑒定,同時要簽一個約定。我問是在本地還是在外地鑒定,要是在外地挺費勁,就不去了。街道說給問一下。放下電話想了一下,我又打給街道,說在本地鑒定也不做了。姐住的房裏味很大,別人很難進去,我收拾兩回就得吐一回。姐不洗澡,我也不給她洗衣服,撿來或者別人給的舊衣服足夠她穿的。頭兩年我在一個超市裏買60度的白酒,白胖胖的小老板娘對別人說聞著我的味就要吐。聽著這句話的時候,我沒生氣,隻是覺得為難。我也不想和別人走得太近,但有時躲不開啊。以前我對母親說,身上的味是姐傳染的,母親不信。更早的二十多年前,還沒離婚時,我得過一次性病,別多想,直到現在我也沒打過小姐,因為我嫌小姐比我還髒。我不反對賣身為生,但不能亂,喜歡一個就行了,不能和幾個同時進行。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或者不愛妻子,我支持男人有且隻有一個情人,女人也一樣。由於少有人來。沒事在家的時候,鎖上門以後,我常常光著身子,不以為恥也不以為榮。得性病的原因聽前妻說,鄰居看見瘋姐在我洗澡的大缸裏洗過,我也記得那次洗時聞過惡臭,聽前妻說完我信了,氣得要死,但母親不信。那次我和前妻去了一個小診所,大夫說是硬下疳,花了很多錢還沒看好,那次是我最後一次打點滴,還吃著中藥。所以記得很清。後來去縣醫院的皮膚科看了一下,大夫開一個皮康霜就治好了,隻花了幾元,氣得我又活過來了。那時我的氣性很大,直到現在我都懷疑自己:當時為什麼沒氣瘋。
對錯有那麼重要嗎?我不知道。這麼多年的恩怨持續到現在,早已沒有那麼多的是非可以曲直了。是非是應該有的,恩怨是可以放的,隻要有的放矢,生活就可以在曲直中進行。不幹活了,我去給衣服打扣,裏麵坐著一個三十多歲的光鮮女人在打電話,我看師傅在修鞋,於是在門外等。鞋修完了以後,女人雖然在電話裏笑罵著對方不要臉,總算起來走了。讓我鬱悶的是,女人並沒拿那雙剛修好的鞋,而是拿另一雙鞋走的,原來修的鞋不是她的,真是豈有此理,足足讓我等了師傅修一雙鞋的時間。看來那女人的時間很多,看她打電話那騷樣,好象沒有別的特長。我正要訂扣,又來了一個老人,說他的活快,我說你年齡大,你先來,老人沒同意,好在我的活也不慢,三個扣兩分鍾就完了,花了三元錢。回來的路上,想起那次在農行取款機前取低保,前麵一個女人取三千元,竟然取了十次,後麵的男人看見說了一句,不想那女人毫不示弱,罵了一句走了,排隊的十多個人知道以後,也無可奈何。
看來腦子有病的人還不少。當年魯迅因為民族裏的看客都知道棄醫從文,現在亂做的這麼多,這是為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