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兩世為人  第44章權和媽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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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媽不一定要嫁人,但是一定要有孩子。孩子是需要撫養的,沒錢絕對不行。所以大多不能同時掙錢帶孩子的媽,不得不把掙錢的工作交給孩子的爸,說起來孩子也是爸給造成的,義不容辭。
    此時就是考驗爹娘如何對待家人和錢的時候了,爹和錢的糾結己經說了,媽和權的苦惱也接著來吧:
    如果說沒錢當不了爹的話,沒錢卻很容易當媽。有孤男沒有孤女,隻要想嫁,大概還沒有嫁不出去的女子,除非是性取向異乎尋常,這個是特例就不說了。想說的是由於錢大多是爹掙來的,所以在家裏的爹如果沒有意外,大多都是能當家作主的。必竟在所有的需要中,腸胃的需要還是至高無上的。讓能掙錢滿足腸胃需要的爹當家作主也無可非議。所以當媽的受點欺負也很正常。
    然而那裏有壓迫那裏就有反抗。既使在家裏也不例外,這時就看爹媽如何協調了,理解是相互的,情義是無價的。爸媽隻要還想在一起過日子,不管理不理解有沒有情義都能過下去。成家的時候,妻子讓我保證不能打她也不能出去找別人,我答應了。但從結婚開始我和她互相都不滿意,她對我說挺大的姑娘給你了,不得好點對待嗎?我說我還有什麼嗎,你別說給我行嗎?她說那我跟你吃什麼了?當時我確實什麼都沒有,活沒少幹,錢卻沒有。至今還記得生完孩子的那年冬天我找承包了車間的主任去要欠我的工錢買煤,答複是一分錢也沒有,這讓我心灰意冷到了極限,直到現在還記憶猶新。後來我勉強堅持了一年退出來蹬三輪了。沒想到那家夥竟然有臉讓是我同學的親戚勸我回去,來了兩次看我沒答應才作罷。那時一年才吃二斤豆油,在夏天也隻能吃鹹菜。比現在不買菜但有錢的變態還難,至今我很難過妻子跟我受了那麼多的苦。可我不明白她為什麼聽不懂我對她說的我要累完了,想跟我也不能了這句話。可能是她相信我對她說過的保證吧。可氣的是那時她的同學都成家不久,在家琢磨丈夫的方法都讓人欲罷不能。白天睡好以後,有個顏值高的一到晚上就哭,哭得誰也別想睡。另一個脾氣大的一到晚上就動口動手,聽說丈夫在十二點時告饒說明天還得去磚廠推車呢,不睡就幹不了活了。我聽了頭一個沒大反對,有委屈了能不讓人哭嘛,隻不過哭的不是時候。第二個就沒客氣,說這娘們不是讓男人早死吧。說完才發現也快到晚上十二點了,妻子笑得心滿意足,不由得歎了口氣。直到離婚我也沒打過妻子,意外的是我不打她她來打我,我氣極了把她放倒以後就不再理她,沒想到她看我不再動手之後不怒反樂。開始我還以為是不是把大腦氣壞了,後來才明白這娘們是試探我的極限,可能這也是不想和我離婚的原因之一吧。可惜在那時的三年裏,我的腰腿傷得曆害,有一次騎著自行車上街,最後好不容易才推回來。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怎麼活下去了。
    成家最好是個情投意合的組合,隻要過得幸福,誰當家都一樣。也就是說,成家時要有熱情,熱情過後要有親情。隻要有情,當媽不掙錢也有權,如果當媽的還能掙錢,那就更能說了算,其實居家過的是日子,誰會持家就由誰當家好了。這方麵當媽的大多很在行,如果都讓當爹的事必躬親,再能堅持的爹也有不行的時候。所以不幸的家裏爹和媽不是沒有情就是沒有錢,或者兩者都沒有。如果真到那一步,還真不如不過了。
    反正當初我是那麼做的,現在也沒後悔。至於對還是不對,那就看是誰說了,現在是我說,如果換了前妻或者孩子,不用想也是我的不對。當初我是不想結婚的,因為找不到活掙不來錢養不起家。如果不是家裏的姐弟都瘋了,我也不會成家。成家以後前妻隻好跟著我倒黴。
    所以女人在成家當媽之前,先不要考慮有沒有權,而是家能不能過下去。好在我是一個特例。如果真有一天這樣想的女人多了,那麼不管男人還是女人,成不成家都沒什麼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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