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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個神,開始的宇宙是由一個“光點”而形成的,我在那時從黑暗中複蘇,尋找到那個光點,進而就有了一個宇宙。
    很多人類說世界是我創造的,但是我隻有一個阻止宇宙形成的“始作俑者”。
    因為我知道,當宇宙一旦形成,黑暗就會一分為二,就有了光明的存在,這樣我的存在也就會剝奪。
    我是源於黑暗中生長的,我的一切都是處於黑暗。
    黑暗是最純粹的物體,一旦沾上就無法擺脫,我的一切都是屬於黑暗的。
    人類總說有了“光”才會有“暗”,其實他們都是錯誤的,因為實際上黑暗創造了光明。
    在我的世界裏,一個長達幾千萬乃至幾億的過渡裏,我都處於一個光與暗並恒的世界裏。
    我目睹著生命形成的最初,目睹著生命死亡的最終,也目睹著人類的幾千年文化,而我始終是一個“過客”。
    人說:神都是無心的,神是最尊貴最聖潔的存在,神有著絕對無窮的力量,神是無法觸碰的存在。
    其實我隻不過是一個得了永生的“人類”,我有思想,我會自私,我還會愛……
    見證著人類的生死離別,人類的親情、愛情、友情,我會感到痛苦,我會感到幸福,我渴望親情發生在我身邊,可是我始終是一個人。
    我渴望友情發生在我身邊,可是卻發現人類有時也很虛偽,很自私,這種愛是我最不屑的。
    好像還有一句話形容著他們: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所以我渴望著愛情,似乎愛情能令人類瘋狂、幸福、痛苦、快樂等,這種愛是我最想擁有的,最想獲得的。
    我開始嚐試著懂得愛的真諦,就是愛是要學會放手。
    我第一個愛戀的對象是一隻能化成人的“半獸”,它性格乖巧,每次都令我很喜歡它。
    我就開始了“寵”它,它也開始接受我,我和它就開始了所謂的“愛”情。
    這個“愛”情持續了大約一個世紀那麼長。
    在一個很偶然的機會裏,我發現了它喜歡了狼族的王子,它是一個狐狸,它本來跟狼族是誓死的仇敵,但可笑的它卻愛上了它。
    我當時問它,為什麼愛上狼族的王子,難道我對你不好嗎?
    它當時回答道:就因為太好了,我要什麼你都給什麼,這種愛令我很辛苦。愛不是單方麵的付出,愛是兩個人的愛情。狼族的王子能令我幸福,可是它不會縱容我,它會令我有愛它的空間,這種愛是無私的,你懂嗎?
    我懂,所以我放它自由,可是族群不會放過它們,仇敵就是仇敵,永遠也不會存在“愛”。
    所以它被它的愛人背叛了,最後它還微笑著,說著:我對這段愛情,我不悔,我隻是恨老天殘忍。
    我仍然渴望著愛情,可是痛過一次後,我不想再傷多一次,所以我決定拋棄愛情,但是愛情卻不放過我。
    有一天,一個“半人”來到我的住宅裏,因為我要適應人類的生活,所以一切都是以“人類”為基礎。
    他懇求我把他變成“人類”,他不知道從哪裏知道了我是神,然後拚命的懇求我幫他變為“人類”。
    可是我雖然是神,但卻不是人類心目中的神,我隻是一個有著永恒生命的人類而已,所以我對他視而不見,不打算理會他。
    但“人類”的毅力是無窮的,何況還是一個為著某種目的的“半人”,所以無可奈何之間,我隻能奉勸他回去。
    我對他說:我是神,但我不會你們人類所說的能力,你還是回去吧!
    但是他卻說:我不是要您的法力,我隻是想留在您的身邊,多一秒都好,我都會覺得有希望。所以我就把他留了下來。
    可是他留下來後,我卻發現他看我的眼神有點不對勁,似乎還夾雜著什麼,我問他什麼事,他卻躲躲閃閃的,好不鬼索。
    紙包不住火,既然連一個“半人”都知道我的藏身之處,那麼人類也肯定知道。
    我說過人類有時是會很虛偽的,所以他們的手段使起來,絕對會很狠。
    我也說過我隻有一個有著永恒生命的人類,所以比起世界的霸主“人類”來說,我絕對是會輸的。
    所以當擋在我前麵的是“半人”的時候,有一股熱騰騰的液體從我眼角滑落的時候,我才知道,我當時確實是流淚了,而且還是透明的,證明了我是神。
    我問他為什麼那麼傻?他回答道,愛哪有傻不傻的,愛了就愛了,就無悔了。
    勾起了我記憶中的狐狸的倒影,它也說過,它不悔。
    難道愛情真的就是愛情了嗎?
    當時的我有了一種萌生“愛”的念頭,我想體會愛情真的如此無私,即使被傷,也會幸福?
    這就有了我第三段愛情,與我的同類的愛情,是一個“半神”之間的愛。
    他是我創造的生命體,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有了神的法力,成為了一個“天神”,也具有了“創造”的力量。
    他被我創造後,和我一樣,互相愛著對方,也憐惜著對方,甚至都會為對方付出自己的生命,我們都認為這就是愛。
    在同樣是神的情況下,我們完全沒有壓力,因為我們是父子,一層關係維係著我們的愛情,我們可以放心的戀愛。
    在我們看來的確是如此,但是在世人眼中,我們成了一種“罪”。
    我們可以去愛,但是我們永恒的生命難道隻是為了愛?這是我們思考出的一個問題,愛的確無分國界無分性別無分血緣,可是在漫長的時間裏,我們還能愛下去嗎?愛真的是一種無私到可以放棄自己永恒的生命也要去愛嗎?那麼愛過之後呢,幸福過後呢,會不會轉為平淡,會不會這種愛變成了“殘愛”,我們還能愛下去嗎?
    這個問題我們始終沒有答案,或許我們是膽小的,但是愛本來是一種自私的東西。
    所以到最後我們都分開了,因為我們都無法堅持這個所謂“愛”的含義。
    在往後的日子裏,我懂得隻有不愛才會有機會讓自己愛下去,因為隻要有了愛,那麼在愛之上,就會加上一個期限,一個倒時器。
    我接管了“奧多斯特學院”,一個無愛的世界,也對過去的“半”物種有了一個屬於他們的世界。
    我希望自己的愛會變成無私,而不是殘愛,所以對於“奧多斯特學院”來說,“愛”是不允許存在的戒條,聖潔的阻礙物。
    ---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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