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為什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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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編的輪番轟炸之下,柳晨終於倒了一杯水給方加林送進了辦公室。
進了門,柳晨把水往桌上一放就準備往外跑,可是沒等這個計劃實施出來,已經被方加林先開口叫住。
“讓你當秘書,挺為難的?”這話聽的柳晨心裏咯噔一下子。為難,怎麼不為難,換誰誰跟分手五年還愛著的前男友一塊兒工作都難受。
瞬間柳晨隻覺得坐也不是,是站也不是,過了好長時間才給方加林勉強來了個笑臉兒。
“沒事,沒事,不為難,嘿嘿。”她隻想快點兒離開他的辦公室,這樣就不用再麵對他了。
方加林眯著眼睛看了她半天,終於還是一句話也沒說。柳晨一看他這樣,也就試探性的問了一句。
“那,我先出去了昂。”方加林還是沒說話,她瞬間覺著如釋重負,跨了三大步走到門口,可是就在她準備拉開門的時候,方加林又問了一個問題。
“你。。。當初為什麼走?”
方加林一直不明白,那時候他倆特別好,就算已經談了幾年的戀愛也還是好的跟一個人一樣。他一開始想的是等到柳晨畢業找著工作了,到時候他也穩定下來了,就跟自各兒爸媽商量商量,倆人結婚。
記得每回他倆上東方新天地買東西的時候,都能看見好多婚紗店。每到這個時候柳晨就老跟他說,說方狗林,求婚我不要鑽戒,你給我買雙鞋就成,鞋帶兒上套個易拉環兒,我就跟你成親。
方加林在柳晨麵前提到父母,從來都是咱爸咱媽的叫。她在她父母麵前也不拘謹,該是什麼樣兒就是什麼樣兒,第一回上他家吃飯,就因為她媽做飯好吃,柳晨高興的吃了兩碗飯,給方加林他媽樂的都合不攏嘴了,說這丫頭好阿,又健康又喜慶。
在方加林回憶的時候,柳晨也在想著同一件事兒。可是每次懷念的時間多一分,心裏邊兒就難受多一分。她覺得方加林不愛她了,她又有啥資格充當個第三者前女友的角色跟林薇搶未婚夫呢?她還算是個忍得住自己的人,她知道別人的感情不能破壞,何況人家男主角喜歡的女人,也不再是她了。
一想到這兒,柳晨屏蔽了在腦子裏閃過的一切編輯好的答案,隻說了倆字兒。
“忘了。”就轉身拉開了門。是阿,都過這麼長時間了,也該忘了。
方加林隻覺得自己的心髒被人生生的捏了一下,捏得他渾身發顫,出了冷汗。本來以為柳晨會給她各種理由的,是不愛了也好,愛上了別人也好,或者他更希望整件事兒就個誤會。
不愛了他可以追回來,愛上別人了他可以祝他幸福,是個誤會,就代表柳晨還是愛他的。
可是這忘了,一下就切斷了本來兩人之間看似微妙的聯係。他知道大家都是奔三的人了,有一些年輕時候說的情話,也不好意思開口再說,可是什麼時候,連開口挽留的機會都沒有,就被柳晨判了死刑?
柳晨阿柳晨,我方加林這麼愛你,到頭來也隻能是這種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