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未拆的禮物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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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才,一朋友發來一首歌,一首黃品冠的歌。
    我,之於我的鍾漢良,她之於她的黃品冠,他們都是我們這一生等了半世而未拆的禮物。
    聽後,說是傷感,卻又談不上來,隻覺得悶悶的,隻因那句歌詞,你是我這一生等了半世未拆的禮物。
    鍾漢良,這三個字對自己來說並非是一試便立馬致命的劇毒,但卻是慢性毒藥,蓄積著蓄積著,然後就在自己不知不覺間,便已深入骨髓,當反應過來,才發現,原來自己已變得無可救藥了。
    既然無藥可解,那麼就順其自然吧。
    周圍的人都說自己太過瘋狂,隻能笑笑,那是因為都沒見過傳說中的LM。
    論瘋狂亦或是論癡迷程度,不管是哪個方麵,自己都是小巫中的小小巫,或許,可能是連號都排不上。
    突然,就那麼的想到一句,吧內旗風獵獵良民百萬又是何等風流。
    那年,遇到了一個叫鍾漢良的孩子,在不好也不壞的年紀裏。
    說不好,是因覺得遇見,太晚了。說不壞,是因為終是遇見了。
    有些人,終其一生,或許都找不到一個讓自己牽掛,勇敢,努力的人。
    本以為,自己也要這麼恍恍惚惚的,走過,怎知,會在這個年紀裏,遇到那麼一個孩子。
    容則秀雅,穉朱顏隻。
    這輩子,說長不長,說短不短,是早是晚,總歸是遇見了,那就好。
    在這個張揚如此的年代裏,遇到一個讓自己牽掛的人,無關愛情,無關親情,無關友情。
    我可以不在乎興衰更替,不在乎今夕何夕,不在乎別人眼中的你。
    當初,看著別人追星,自己可以一臉鄙夷的說,傻。
    現在,當別人一臉鄙夷的說傻的時候,我可以笑著說,我樂意。
    我終於明白,自己喜歡的明星,是容不得旁人說三道四的。
    在自己眼裏,他不是一個生活在繁雜娛樂圈的明星,隻是一個套著明星光環的孩子而已,幹淨的,純粹的,溫潤的孩子。
    我可以接受別人不喜歡那個孩子,但不允許有人汙蔑誹謗那個孩子。
    因為他是我這一生等了半世未拆的禮物。
    就如突然哪天,收了到一個夢寐以求的禮物,然後,當寶一般的收藏著,怕一不小心,就碎了,髒了。當然,我相信他沒那麼的脆弱,脆弱到需要我們去保護,但是,還是想一廂情願的,就這麼守著。
    不敢肯定自己會追隨著他的腳步走到什麼時候,或許哪天,提到鍾漢良這三個字的時候,自己會笑著說,噢,那個孩子啊。然後,就少了下文。但那個時候,我想自己必定是開心的,帶著滿足的微笑,那個孩子啊,是不可替代的…
    或許年華已老去,歲月已斑駁,一切,都斑白了。
    總想著以後,老了以後,會怎麼樣。然後,一生念一生顧。
    突然發現,以後,那是一個多麼遙遠的名詞。如果抓不住現在的,又談何以後。
    那一路的追隨,一路的豪情,看他低眉垂袖,看他橫刀立馬,我也願意,就那樣的義無反顧。
    有種毒,是不可根除的。有種方法,叫做以毒攻毒。我想,不管什麼,那三個字,都是最好的藥劑。
    煙雲過眼,微風過耳。天上枝枝,人間樹樹,曾何春而何秋,亦忘朝而忘暮。
    後記:當初就如我給她聽的那首《有一天我們都會老》。這首《未拆的禮物》明明是祝福黃品冠的,但聽著,突然有種莫名的傷感。我把那麼一首歡喜的歌,硬生生的給扳成了感慨。說好聽點,自己隻是一個冷清的人,不太喜歡那種熱鬧的場景,人家一熱情,就不知道怎麼辦了。也從未想過有一天,自己會喜歡一個並不認識的人,一個明星。娛樂圈,那個繁雜的地方,年輕的,帥氣的明星一抓一大把,但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就偏偏認準了他。說實話,追星,這個詞在自己腦海是可笑的,但現在,這個可笑的詞,卻每天圍繞著自己。隻是想這樣就好,不想太接近他。能看到,最好,不能看到,也罷。自己並做不到那麼瘋狂的事,有時候考慮的多了,顧慮的多了,也就看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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