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少年桃花,一見鍾情』  第018章 炎之韶華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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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風漸歇的時候,小桃樹上的桃花還很多,但書月隻是低頭看了落在地上的粉紅花瓣許久,泥土反襯出來的桃花,卻是點點殷紅——“零落成泥碾作塵,隻有……香如故……”
    不自覺,一句詩滑出口,書月站起身後,走進桃樹,在枝椏往下生長的地方踮起腳尖,隨手掐斷一根枝椏,卻是滿滿的桃花,還可見方才未被春風化去的徹夜雨露,露水滋潤著鮮嫩的花瓣,讓淡黃色的花蕊也顯得格外嬌羞。
    書月把那一枝露水桃花和信箋遞到和尚手上,說:“一紙素箋,以及親手摘下的一枝露水桃花,幫我送去吧。”
    和尚接過去也不著急,定定看著書月的小臉,書月踟躕良久,終於又留下最後一句:“黃昏時至,他若還在,便予之,若已不在,便棄之。”
    然後便步履決然地走進自己的屋子,書月打算在離開前睡個好覺,暫且揮散腦海裏秦韶戈委屈的臉,以及……暫且溫暖周身的寒。
    和尚站在屋外,心想,書月這話倒是篤定那小子一定會去,看來自三月前起,除了前世糾葛,書月心中便多了一個秦韶戈。
    和尚給書月準備好午餐之後,閑著沒事兒便閑庭信步般走出了自己的院子——且去看看那傻小子究竟會等到什麼時候,畢竟是書月的第一縷姻緣線,取個好兆頭自然最好。
    不過,在離開前,和尚重複了一句話,一句讓書月糾結不已的話,還加上了一句勸解——“桃花是你命中劫數,躲不得的。”
    屋內,書月知道和尚答應了便不會把事情辦砸,所以也不再擔心什麼,隻是……睡不著。
    如同那時候被那個男人囚禁,即使很累很累,很想睡覺,卻還是睡不著。
    不自覺地摩挲著自己的嘴唇,那時候吻上秦韶戈的臉頰,他原本是抱著親親小朋友的意思的,可是唇瓣接觸到秦韶戈臉蛋的時候,腦海裏卻不可抑製地閃過了那些秦韶戈對他嗬護備至的片段——他該親自去見秦韶戈一麵嗎?
    桃花是他命中劫數,因為他愛花成癡卻尤其鍾愛桃花?如同上輩子他死前看到桃花?如同這輩子重生的地方便是桃花樹下?還是說……如同那個時候被傻乎乎的秦韶戈抱上一棵桃樹解了狼圍之困?
    那素箋,是他用左手寫的……終究不知道該不該暴露自己江家三小姐的身份,所以還是選擇不讓秦韶戈尋根查探他的底細,但答應了秦韶戈要寫字給他,又放了他鴿子,書月自覺再失信於人實在不是自己能幹該幹的事兒,於是決定寫左手字。
    其實在山洞裏的時候,書月便隱隱覺得有些事還真是注定,巧合得讓人不忍心懷疑。
    譬如他的名字,又譬如秦韶戈名字的含義,以及,他們的相遇。
    【《炎之韶華》
    ——上:
    桃紅冰雪天,花開塵心間,風破寒流解危難,竹後是驕炎。
    月白封深山,炎紅獵野甸,淩空照雪為哪般?桃下因緣線。
    稚兒妄言逢心懶,句句無續端,癡子摯情化清寒,夜夜心相伴。
    溫香迷人眼,軟玉無珠環,墜落凡塵不知傷,丹鳳舞月嵐。
    ——下:
    夜雪加身寒,夢成春日暖,炎紅留影玉頰軟,君添衣幾件?
    叮嚀聲聲暖,解衣禦月寒,付托此生一笑間,風雪月展顏。
    韶華流年金戈亂,相思不相見,禮樂絲竹征伐前,炎月共徘徊?
    月待桃花開,歲等北風來,殷殷期盼負幾載,相知在何年?
    ——尾:
    塵世風隨流水轉,分分合合是必然。
    芸芸眾生間,一花一樹明鏡守心,天結因果好宿緣。】
    原本一開始,書月隻是在猶豫要不要坦白地表達自己的感激,畢竟日後很有可能兩人之間最牢固的是利益關係,而且不排除敵對可能,那麼他便不能肆意結交好友。
    但想到和尚的話,書月釋懷了,卻沒料到寫出來的上半段竟然可以和當今天下局勢相合,書月隻能歎一句:“時也……命哉!”
    後來秦韶戈又向他要字,書月想著想著,自然一不做二不休,把下半段和尾全部寫出來,若秦韶戈真不辜負他的好意,自然會認真思索,屆時兩人便不會是敵人,若秦韶戈一笑置之……那就憑天安排吧。
    寫到最後,書月才發現自己用的是梅花小篆。
    這種字體很雋秀,寫出來的字看起來格外精致,像是繡娘一針一線繡出來的雪梅花,愛花成癡的他自然格外喜歡,但平日裏他不常用,因為在這個世界這種字體還沒成熟,用梅花小篆自然可能暴露自己的異端,可是……
    罷,已經寫完了,他也不可能重新寫過,就當是命吧。
    於是書月依舊是用梅花小篆結尾——在開頭命了個一語雙關的名,《炎之韶華》。
    原本也沒想到要折桃花相送,但想到秦韶戈的期待,那雙晶亮的桃花眼,那口閃亮白牙,笑起來跟個傻小孩似的,書月便那麼做了,他想,就當是補償。
    也許,再七八年不見,隻怕再怎麼傻的小孩也有可能變成權勢的奴隸……
    書月是這樣打算一切的,隻是,他沒想到秦韶戈會那麼死心,一等便是七年,後來,出於各種原因,他又騙了秦韶戈幾年。
    得知這一切的時候,要說不感動,那是不可能,況且書月對於朋友向來很上心,如同前世被那個男人背叛了友情又囚禁了一個月,他都從來沒有想過報複,甚至連怨恨都談不上,隻是有些微的失落,而秦韶戈,如果沒有陰差陽錯,他們絕對會是朋友。
    因為三月已到,秦家王府來了一個小廝到普嶽山腳下,照往年的習慣放了一匹背上馱著些緊要物件的馬到山上,老馬識途,早已知道自己跑來秦韶戈和師傅居住的屋子等著秦韶戈回家。
    秦韶戈卻是在師傅跟前撒潑耍賴招數使盡,打擾了師傅開開心心收拾包裹下山遊曆的清淨日子,最終師傅還是對他沒辦法,終於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他出門。
    師傅輕功好,提著小包裹眨眼便沒了人影,說是,眼不見為淨。
    事實上,秦韶戈很想對師傅離去的背影說,月月要真是狐精想吸他的精氣,他還高興著呢。
    但想著師傅會生氣,生氣之後就不會故意早早下山留他一個人準備回家的包裹,也就是讓他有機會去私會月月,指不定還會到爹爹那兒告狀,不僅這三個月的等待沒有意義,也見不到月月,他回去之後還會被臭罵一頓。
    於是秦韶戈便把話咽回了肚子,然後翹著嘴角忍著振臂高呼的興奮收拾好包裹,便牽著在樹下直噴氣的馬往山洞去。
    雖然就本質上來說他很不喜歡這匹馬,畢竟因為不想他惹事,爹爹配給他的隻是一匹上了年紀勉強能馱人的老馬,但想著爹爹說過他乖乖學武到十八歲就能上戰場,這點兒小委屈也受得。
    卻是牽著馬挎著包裹深一腳淺一腳走在山路上的時候,秦韶戈才明白,昨夜下了一夜的雨,今日山路陡滑滿是泥濘,莫說月月那樣的小身板兒,就是有武功底子的自己也不好對付,所以才會下馬步行。
    如此一想,秦韶戈心裏便糾結萬分,“要是月月在來的路上摔倒了怎麼辦?雖然下雨,可是山裏麵還是可能會遇上狼啊豹子什麼的,月月不會被野獸叼去了吧……也有可能啊,月月那麼可愛,誰見了不喜歡啊?而且都三個月過去了,月月還能記住怎麼走嗎?”
    想著想著,秦韶戈把韁繩一扔,撒丫子飛奔往前,老馬噴了幾口氣,見主人沒有回頭的意思,隻好甩開蹄子跟著跑。
    匆匆趕到山洞,秦韶戈隻得見洞前平地上的桃花經過夜雨洗禮顯得格外嬌豔,也不管老馬在泥濘坑窪的道路上如何艱難地踐行‘老馬識途’的亙古名言,隻看著桃花笑沒了牙。
    光是看著滿枝頭的粉嫩花瓣淡黃花蕊,秦韶戈都覺得月月一定會喜歡,喜歡了心情便好,心情好了自然會笑,月月笑起來……
    實在是太妖孽了!
    想著書月妖孽笑顏傻傻笑著的秦韶戈依舊穿著那件大紅色披風,卻是已經顯得有些束手束腳了,真如月月所說的那樣,年少習武,身子骨比一般男孩子都長得快得多,莫說等到十八歲,這件大紅披風能不能挺過今年冬天都是個極具挑戰性的難題。
    但師傅讓他換下家裏小廝送來的新披風的時候,因為不是大紅色,不是月月讚賞的顏色,秦韶戈便死活不肯換,非要披著這件舊披風去見等了三個月的‘狐精鬼魅’,直把一大把年紀了依舊風流儒雅的師傅紀氣得挑眉瞪眼拂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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