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 你是在寫日記嗎?②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138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是的,這位sky同學申請成為第一名讀者時的口氣就是這樣頤指氣使地的“下達指令”。坦白說,我聽到的時候還一度覺得怪怪的。但是,直覺告訴我他絕對具備這個鑒賞的能力,所以,我第一次在他麵前沒有提出任何異議地照做了。
    起初,我以為他要求我把前兩章內容打出來是為了方便傳給他看,可他的解釋卻是:“既然你已經買了電腦,就應該適應在電腦上寫東西的感覺。讓你把內容打出來的過程,也是在培養你在電腦上修改作品的過程。當然,最開始你可能會不太適應,會覺得麵對電腦屏幕的時候思維一片空白,但是你要盡量克服,因為隻要你習慣了,你就會發現在電腦上寫東西其實是很方便的。”
    
    我不得不承認,這個盛氣淩人的IT精英確實有他的過人之處。除了自以為是地“過人”之外,周到細致地也很“過人”。也許是他的經驗豐富,所以我基本是按照他的預想完成了前兩章的錄入工作。
    為了不給他嘲笑我作品的機會,前兩章錄入完畢後,我還整整讀了三遍、又修改了三遍,直到自我感覺不存在任何硬傷、情節敘述也比較清晰之後,才跟他要了E-mail,接著便信心十足地等待著他的讚譽。
    可是,沒想到呀沒想到,我等來的卻是——
    
    Sky:雖然今天我發燒了,頭疼得要命,狀態不佳,但我還是非常認真地閱讀了你發過來的這兩章內容。首先我要謝謝你對我的信任,也很榮幸能成為你的第一個讀者,但我也想跟你探討幾個問題。
    芷樺:辛苦你了!你想討論什麼問題?我一定知無不言。
    Sky:從這兩章的內容中看得出來,你的文字功底確實很強。但我想問的是,你寫這部作品的目的是什麼?隻是為了給自己留個紀念,還是想有朝一日可以出版?
    芷樺:其實,我是希望在自己還有時間和精力的時候,寫點兒什麼來記錄一下改變人生的某個階段。至於你說的出版,嗬嗬,我真的不敢奢求。
    Sky:你聽過那句話吧——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如果連想都不敢想的話,你又怎麼會有更多的動力呢?而且,隻要你把作品寫好了,出版並不是天方夜譚啊!
    芷樺:嗬嗬,不愧是總監,目光就是遠大呀!
    Sky:不是我目光遠大,而是如果你隻想記錄人生的話,你寫日記就足夠啦!既然準備寫成作品,就應該順應作品的形式才行。什麼樣的作品才算是好作品呢?有讀者、有市場!雖然我的欣賞水平隻代表我個人的觀點,但我覺得我已經做到客觀了。
    芷樺:就是說……我寫的這兩章內容沒有通過你的審核對嗎?可這還是我改了三遍之後的成果呢!就這麼一無是處嗎?
    Sky:我希望你明白兩個問題,第一,我不是針對你,更沒有故意挑你的毛病。相反的,因為這個提議是我說的,所以我覺得應該認真對待;第二,對你的肯定我之前已經說過了,所以這些文字並不是一無是處,而是它還可以更好。況且你才剛剛開始寫,隻要把地基弄穩了,今後你一定會得心應手的!這樣吧,給我一小時,一會兒把我的建議寫下來給你,你參考看看。
2024, LCREAD.COM 手機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