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入非非 對著那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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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十八今年十六歲。在一九九五年呱呱墜地,沿可沿兒的趕上了八月的尾巴,上學算是早的吧……
在我十三歲的那年,我上初一。
初中是我人生的分水嶺——至少是我直到現在有限人生的第一個分水嶺。
班裏人很多,我不擅長記別人臉和名字。磨了很久才能很迅速的反應過來誰是誰。
因為算是考特長生進來的,我們那個班裏,幾乎所有人都是管樂隊的。有幾個是舞蹈隊的,一個挺矮的男的,據說是跳拉丁舞的。
我常常幻想他的舞伴得多高才能配得上他……
至於我所學的打擊樂,打擊樂人很少——我們班隻有兩個。
一個人是我,一個人是林xx。林同學的名字很好聽,我試著寫過,也挺好看的。
這裏之所以這麼絮叨的說他,原因很簡單。能讓一個小女孩對一個異性如此的關注,最開始的,最純粹的原因就是因為喜歡——或者類似喜歡的東西。
因為一些事情,我不喜歡我的初中,以至於直到現在還有聯係的人也不多,其中一個是王x。
她的姓氏跟我一樣的俗,班裏光是姓王的就有四五個。每次老師點名回答問題,隻要一喊:王~
就會有好幾個人緊張的繃著身子咬牙。
王x不這樣,她直接把臉埋在桌子上,裝作睡覺。但是老師很喜歡叫她起來回答,每每這樣點名,她就會露出一副苦逼臉。
我和她關係真的很好,好到整個初中三年,我們都沒吵過一次架。
說實在的,我的性格很不好,表麵上裝作什麼都沒事兒,其實心眼兒小的很。屁大點兒事兒,我真就能記恨很久。她則反之,表麵上看起來挺得理不饒人,可實際上心理裝不住事兒。隨便逗逗,說幾句話,她就會笑得開心了。
現在我在上高中,有了很多朋友,至少比初中多的多。但是在我心裏,我一直這麼覺得——我可以得罪任何朋友,可以和任何人形同陌路,絕交甚至反目成仇。但是決不能,決不能讓王x有一點兒心煩。
初中的時候女生之間不知道為什麼老喜歡以:‘老公老婆’相稱。我當時確實很爺們兒,不論身材還是性格(汗……)。於是我灰常親密的在一個月後,稱呼王x為:“媳婦兒!”
我把後來的朋友,不論開玩笑的還是鬧著玩的,都沒有在稱呼過媳婦兒,甚至玩玩鬧鬧的把她們按照小妾,小蜜,二奶,小三等等名字挨個排了一遍。
然後,似乎是迎來了春天……
第二個學期,我也擁有了暗戀的對象。
林同學是我暗戀的男生。
當我得到這個認知之後,眼神就會不由自主的隨著他轉,有時候上著上著體育課,女生們在一邊坐著,看男生們像野狗一樣在操場上奔跑著打籃球。
總是很突然的,就像是闖進來一樣,我的視線總是在第一時間鎖定到他。
我沒有和任何人說,因為自卑。真的很自卑。
他身材清瘦,性格欠虐而招搖,正是少年時期特有的一股銳利的棱角。都說男生普遍晚熟——尤其是心理。我想是的,在我們這群唧唧歪歪的小女生把隱晦的目光投向他們時,最開始最蒙昧的,他們還在和籃球戀愛,和電腦約會。
媳婦兒對我說她看上了隔壁班的誰誰誰,是誰我早就忘了,估計現在她也不記得了。但是我當時就是沒有告訴她我喜歡的人。
以前看過一本書,書上說,人與人維持友誼是很脆弱的。尤其是兩個女性之間的友誼,更是脆弱的可憐。
而兩個女性之間維持友誼堅固最實用的方法,就是在每經過一段時間之後,相互交換一個秘密。
但是我咬著牙關,在最開始的一個月對這件事絕口不提。
我認為,當我懷著一個隱秘的心思,偷偷一個人獨自品嚐著暗戀的酸澀與苦惱。這,就是一個女孩兒由孩子成長為少女應該有的全部秘密心事。我曾經對這樣的生活甘之如飴,自以為是的保持著一個脆弱的平衡,小心翼翼的,東躲西藏的把自己封鎖在成長的繭底下。
催眠著隻要不說出去,就沒關係。然後堅定地貪婪的看著林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