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前100天 第七章 Qute love Sol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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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黎卡拉獨白。
卡拉是隻小小狗啊。。。
不過是去參加黎耀的婚禮,回來就行李就被扔到外麵了。
苦逼的房東大叔,實在不懂憐香惜玉,虧我前兩天泡的辣白菜還給他送了一半呢。
這偌大的北京城,我該去哪。
黎耀剛剛結婚,我總不能去打擾人新婚之夜吧。
事已至此,走一步算一步,天不絕人願麼。
我畢竟是個丫頭人家,穿著白色小禮服,拎著小高跟,拖著小皮箱走在大街上總歸是不太好。
我走了很久,腳實在疼得受不了,就幹脆坐在馬路牙子上自怨自艾。
環顧四周,淨是一派荒涼之景。
若是換做其她女孩,恐怕早嚇的哭爹喊娘了。
我不是不怕,隻是一個不小心就習慣了。
四歲那年我便明白,別人哭是因為有人疼。
我哭隻會惹人煩。
黎耀出現之前,我和那些野孩子一樣,是無姓氏的。
甚至名字也是在杜小蕊登場後才擁有的禮物。
她叫我小兔,大名卡拉。於是他們都跟著叫我小兔。
黎耀從不叫我這所謂的小名。他說,隻有野孩子才取這樣的名字。
可是,我本就是野孩子啊。
他給我取名為,黎景妍。
可是我不喜歡它。同我不喜歡他一樣。
初中時我執拗的改了名字。黎卡拉。
他表現出出乎我意料的平靜。
許是麻木了。因為自八歲跟了他,五年都未用過他賜的名字。
同學們叫我小狗,可我並未真的介意過。
比起虛無的公主,小狗才是真實的黎卡拉。
我喜歡音樂。但是我拒絕了他精致的鋼琴。
我用偷偷攢下的零用錢買了一把廉價的吉他,可我卻將它視為珍寶。
手上磨出繭子,繭子一次次的破裂,這些我都可以忍。
他沒有說什麼,隻是看著我,很久後歎息。
這孩子的性子到底隨了誰。
那歎息,像是在詢問,又像是在自語。
問我麼。我怎麼知道。
我是生活在幻想中的孩子,憑什麼問我如此現實的問題。
填誌願的時候,他堅持要把我送到國外,可是論執著,他永遠比不上我。
我留在了北京,光明正大的留在了北京。
並非電視劇中演的那樣。
純情女主角遭遇不幸於是奮發圖強出人頭地再來個報複神馬的。
生活是現實的,生活並無韓劇中演的那般蹉跎。
我不是個胸懷大誌的人。唯一愛好也僅限於音樂。
自小我就是院裏的小歌唱家。
我單純的喜歡著唱歌,希望我的歌聲能帶給別人幸福。
我沒有勵誌做多麼花哨的STAR,或許這也和當時的苦逼處境有關。
我不願勉強自己,生活的平平淡淡,不與世爭,不與人鬥。
很多人將這視為自命清高,對此我不解釋。
我一直堅信,隻有自卑的人才會感覺被別人看不起了。
所以即使我再自卑,也要挺直脊梁,光明正大的做人。
我能經受多大詆毀,就有多大能耐去麵對。
平靜的生活在偌大的北京城。我,我的音樂,零食,韓劇,占據了生活的全部。
我有很多朋友。大多數是衝著黎耀的錢來的。
玩伴玩伴,沒有也罷。
於是我瀟灑的離開了學校,在外麵自己租了一間小房子。
房東先生姓李,是個三十多歲的單身男人,同大多數房東一樣,是認錢不認人的主。
不然怎麼會有今天這種情況呢。
【今天的這首歌,歌詞就省略啦。是我以前很喜歡的一首歌。歌手權善美挺可惜的一個女孩。建議大家聽聽這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