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六章 我們馬家沒這個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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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姑娘在嗎?”伴著敲門聲,馬母的聲音同時響起。真是說曹操曹操到,剛和阿宛說了這事,她就找上門來了。我也知道她遲早要來找我的,鼓足勇氣過去開了門。
“馬伯母,進來坐。”我請她進來,阿宛很規矩的替她斟茶。
馬母態度還是很和氣的,笑道:“這是阿宛吧?”
阿宛斟茶的手抖了抖,忙道:“馬、馬夫人認識我?”
“嗬嗬,剛才去德才那兒了,你們的事都打聽了些。”她仔細端詳了阿宛一番,“你和德才的事,我也知道了。”
想不到事情發展的那麼快,馬母真有效率,這是打算兩個問題一起解決麼?我趕忙解釋:“馬伯母,其實阿宛和我是結拜過的,我爹也認了她做幹女兒,她和德才在一起真的很好,您能不能……”
“怎麼?我還什麼都沒說,你就急了?”馬母打斷我,“我知道,你擔心我會來棒打鴛鴦。其實啊,這麼說吧,當年孩子他爹要娶我的時候,他的父母也是一萬個不同意,我隻是個漁家女,家境差得很。我們自己都是這麼過來的,對門第之見沒有你想象的那麼嚴重。門當戶對當然最好,但若是孩子喜歡,姑娘又不錯,身世差點也就隨他去吧。”她拉拉阿宛的手,“我看阿宛這孩子就不錯,香嚴可沒少替你說好話啊。”
阿宛徹底嬌羞了,紅著臉發傻。
“不過,至於佛念——”她話題一轉,我放鬆的神經即刻緊繃起來,“佛念和英台是打小訂親的,這事你可知道?”
我點點頭:“他和我說過。”
“我也聽德才說了,原來英台和佛念一直不和,我這個做娘的卻一點也不知道。也不知佛念這孩子,當初怎麼不早說呢。”
原來馬母根本不知道賬本的事麼?也難怪,她和祝母關係那麼好,馬文才肯定不希望她們因此出現什麼問題。
“不過這事,我們還得從長計議。現在英台還在縣衙大牢,怎麼說也要等到她被救出來以後再來商量,你說對不對?”她又道,“你祝伯母現在身體又不好,所以,最近你和佛念還是盡量少在她麵前出現,別再刺激到她。”
我點點頭:“我明白的。”
馬母笑道:“伯母就知道你明事理。不說這個了,令尊在京城何處高就啊?到時候,我和孩子他爹也好去拜訪一番。”
“呃…這個……”我為難了。要說實話吧,萬一不小心消息傳出去,我爹該派人來逮我了;要不說吧,對著長輩支支吾吾的又不太像話;要是直接撒謊編個身世,那更糟,這種一問就能戳穿的謊話,那不是拿阿宛的幸福開玩笑嘛!
踟躕半天,還是決定坦白:“馬伯母,其實我這次是離家出走的,我爹到處在找我,客戶四至少在這些事情解決之前,我不想回去。所以,我說了,你能不能先替我保密?”
馬伯母先是愣了一下,道:“離家出走?那你爹娘該有多擔心啊!不是伯母說你,你們這些孩子就是太不懂事了,我們做父母的,孩子小磕小碰都會緊張,更何況是失蹤。”許是見我表情尷尬,她的語氣軟了下來,“罷了,伯母現在也管不了那麼寬。你說便是了。”
“我爹……”
“小姐!”阿宛拉了我一下,似乎希望我不要說,我朝她點點頭示意她放心。
“我爹在京城……是太傅錄尚書事……”
馬母的反應比我想象的要激烈的多,她霍的起身:“你爹是司馬太傅?”
我點了一下頭。
馬母尷尬笑著搖頭:“司馬小姐,你爹位高權重,我們馬家怕是高攀不起……還望兩位小姐少和佛念、香嚴來往,這也是為了他們好。”
我正想辯解,希望能有挽回的餘地。馬母揮揮手:“司馬小姐,今日的談話就到此為止吧。就當我們馬家沒這個福分。”她說著,腳下虛浮的匆匆離開。
沒想到會演變成這樣,馬母竟然如此忌憚我爹。早知道就該聽阿宛的,不要說的好,現在連她都給拖累了。
我無力的坐在椅子上,怔愣道:“阿宛,對不起。”
“小姐,你別說這種話。”阿宛過來安慰我,“別替我操心了,我知道你現在自己的事都煩不過來。”
“其實也沒有那麼煩啦,反而鬆了口氣似的。”我笑笑,“對了,阿宛,你剛才想跟我說什麼?”
“啊?”阿宛不明所以。
我提醒道:“就是剛才馬伯母來之前,你不是正好有話要說嘛。”
“哦,那個啊,”阿宛開始吞吞吐吐起來,“其實我……我有件事,一直瞞著小姐。”
“什麼事?”看她表情嚴肅,不似在開玩笑。
“就是我……”
“就是她說那些金銀首飾是假的,都是騙你的。”阿宛的話再次被打斷,花羞月從門外走了進來,對阿宛拋了個媚眼,笑道,“是吧?”
阿宛皺眉,愣了愣才道:“啊…嗯,是啊。”
“金銀首飾?你是說我們從家裏帶出來的首飾其實是真的?”我大覺奇怪,“你為什麼要騙我?”
阿宛垂著頭,又是一陣支吾。花羞月倒是比我還急,直接說道:“不就是為了馬德才嘛,你當時運氣那麼背,動不動就受傷,她怕你受不了會離開書院,那她就不得不跟著你走,再見不到馬德才了。所以幹脆假說身上已經沒有了錢,好讓你留下來。”
我不解:“你怎麼知道那麼清楚?”
花羞月道:“她心裏憋的難受,所以就來和我說的。”
“阿宛,是這樣嗎?”我轉頭問阿宛。阿宛胡亂點點頭,聲音細如蚊吟:“小姐,對不起。”
如果真是這樣,我也沒什麼可生氣的,小姑娘喜歡上一個人,自然舍不得,反正我也沒受什麼損失。就怕事情沒那麼簡單,我總覺得阿宛真正想說的話被花羞月給截下了。一時間也理不出頭緒,隻好順著她們的話,笑道:“這麼點小事,道什麼歉。不過,我們這麼久一直在用馬文才和梁予阡的錢,還是早點還了好。”雖然我當初說過和馬文才兩清,不過一時氣話不算數的,用了別人的錢還是得還,更何況現在還和馬母鬧成這樣。至於梁予阡,到現在都生死未卜——對了,他當初從首飾裏拿走了我的一支步搖,按說,我分不清東西的真假,他不可能看不出來,為什麼當時沒說?那支步搖有什麼特殊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