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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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是中美混血兒,母親是中國人,父親是落杉磯人。他算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從小信仰科學的他,完全對眼前發生的事束手無策。“到底老天在玩什麼?怎麼莫名其妙地把我送到這麼個破地方?這到底是在哪裏啊啊啊!”史密斯內流滿麵,在心中默默對老天豎中指,尼瑪!老天爺我恨你!
“那你到底是怎麼到這兒來的?”德瑞實在很好奇這個全無武功的人是怎麼悄無聲息地出現在自己的浴桶裏的?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聽到了雷聲,然後眼睛一睜開就看到你了。”史密斯對這個凶狠的男人還是怕怕的,差點就被淹死了的說!
“你們的語言好生奇怪,像唱歌似的很優美。”真的很有樂感啊。拂曉感歎。
見拂曉一直盯著史密斯看,雖知他隻是好奇,某個妒夫依然慣性吃起飛醋來。
“哼!德瑞,這家夥就交給你處置了。”哼哼!敢勾引我家拂曉!聲音轉柔:“拂曉累了吧!我們
逛了一天,現在去休息一下如何?”
德瑞這個名字好耳熟啊!
“哦,好啊。”
離越上前牽起他的手,走的時候拂曉又回頭看了一眼史密斯,看得出來他真的對這個美國人很好奇。
史密斯又露出了那個如遭雷擊的傻樣子,眼睛瞪得老大,嘴巴也長得大大的可以吞下一個雞蛋,好像發現了極不可思議的事,肩膀緊崩著,如果可以的話,頭發幾乎要豎起來!
他的樣子真有趣!德瑞和拂曉同時笑出聲。離越也回頭,皺眉看著史密斯,史密斯好像突然反應過來,他的情緒相當激動,又帶著小心翼翼的確認:“那、那你是不是離越?”
離越給了他一個‘你裝什麼蒜,不是早就知道了麼?’的眼神。
“ohmygod!”史密斯誇張地大叫起來。
三人同時皺眉,這個美國人太沒禮節太沒正行了!
“拂曉!你就是那個令越皇昏庸無道,百姓民不潦生,毀了離國的傾國男妃拂曉?”史密斯口無遮攔。
話音未落已被掐住脖子,離越殺意凜然:“說!你是什麼人?”
哇好可怕!媽媽我要回家!怎麼有這麼野蠻的人一言不合就上來掐人脖子!身為在和諧社會長大的崇尚科學反對暴力有德少年,雖然打架鬥毆也是有過的,但這樣殺氣勃勃,真刀真槍,危機重重的場麵卻著實沒經曆過。“咳!咳!我是良民,良民啊!”一邊在心裏唾罵自己口無遮攔,這種話怎麼能說出口呢?現在惹禍了吧!
此刻離越心中充滿疑惑,這個人怎麼會知道拂曉的事?難道他也是從未來來的?聽到他那樣說拂曉,他心裏一陣慌亂,總覺得還發生了十分糟糕的事。想到那個驚雷……仿佛抓住了什麼,又好像什麼都沒抓住。思緒混亂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