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最熟悉的陌生人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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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曾經,我們一起甜蜜的度過了103天
    曾經,我以為我們可以愛到盡頭
    曾經,我愛你愛得沒有原則
    沒想到,最終我們還是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是個普通的女孩,沒有完美的臉龐,沒有魔鬼般的身材,不高不矮,身材偏瘦,性格既大咧咧又偏文靜,人緣很好,長到20歲了還沒偶遇一個桃花。有時我會忍不住對著天空大喊(當然是在周圍沒人的情況下):“老天啊,拜托你扔下一個美男給我吧!我要求不高,隻要他長得如LeonardoFrosi(蓮花小王子)那樣帥就行了。”
    每每死黨依衍問我,“湘薇,還在跟你哥們混啊,人家說,大學如果不談戀愛,那你的大學就白過了。實在找不著就從你那堆哥們中找個帶的出門的。”我內心就一陣糾結,讓我小鳥依人般向哥們撒嬌,光想想那畫麵就可以讓我雞皮疙瘩猛起。
    大一的生活就在平淡中度過了,沒有豔遇,沒有表白,當然也沒有遇到對的人。大二的國慶節已經到了,我沒有想舍友那樣回家,呆在宿舍繼續我的空想。一個人在宿舍真的好無聊啊,還好依衍特地撇下她男朋友,好心的陪我一天。
    “你看看你,長得也不差,挺可愛的,脾氣也挺好的,怎麼就沒有男生追你啊。一定是你太宅了,每天在宿舍呆著,誰會注意你啊。”依衍像個大媽在我耳邊不停地說。
    耳朵被她嚴重轟炸,難道單身也是一種罪嗎?
    “在宿舍呆著很無聊,陪我到處走走吧!”依衍不由分說拉著我往外走。
    我們學校位於郊區,很偏僻,隻好帶她在校道上走走。
    把整個學校兜完一圈,我跟她走在宿舍樓下時,一個男生突然跑過來,說:“我可不可以要你們的手機號?”
    我當時就呆住了,人生第一次遇到這麼桃花,整個人傻了。
    還是依衍回答他:“我不是你們學校的。”
    那個男生對我說:“不用說,你一定是我們學校的。”
    一旁的依衍也小聲地催著我把手機號給他,於是我也傻乎乎將號碼告訴了他。
    回到宿舍,依衍問我:“那個男生挺不錯的,可以發展。”
    我告訴她,我處於震驚狀態,根本沒注意他長什麼樣的。
    “反正他長得還不錯,抓住這次的機會啊,你不能到20歲還沒有拍拖啊?”
    何為死黨?就是總是用你的痛處刺激你。
    沒想到當天晚上他就發了條短信過來,要我的QQ。與此同時,我也知道了他的名字——韋樂。
    幾次的聊天讓我們相識,相知。偶爾有什麼煩惱也會和他說說,畢竟現在死黨有了另一半,忙著拍拖。而哥兒們都走到北方去看雪了。他便成了我的傾訴對象。
    漸漸地,彼此也越走越近,一天晚上,突然收到他的一條短信:“我喜歡你,願不願意做我的女朋友?”
    看到這個短信,我整個人就像傻二愣一樣,心裏在偷著笑。過了好一會,才發了一個感歎號給他,算默認了。
    自從答應跟他交往之後,我們之間的相處便跟為親密了。我們就像普通的戀人一樣。牽著小手散步,偶爾遇到同學,便不免被他們笑幾下。不過,拍拖的感覺真好,至少不在父母身邊,有一個男朋友陪著你,也是一件好事。
    我們在交往的日子裏很少吵架。有時覺得拍拖也是一門學問。至少我學會了撒嬌。每次聽見我向男朋友撒嬌時,我舍友都會說,你的聲音膩得可以跟林誌玲媲美了。
    然而好景不長,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之間的電話漸漸少了,見麵的次數也少了。每次問他最近很忙嗎?他都會回答,有很多活要幹。
    直到有一天,我跟宿舍的人去散步,發現一直說沒空的男朋友居然在跟一個女生玩。我想我接受不了一個對愛情不忠的男友,於是回去的時候發了一條短信給他:“我們分手吧!”
    不想說任何理由,不想聽他的解釋,短信不想回,電話不想接。見了麵也趕快閃。他以為我又在耍小脾氣,直到一天發現空間保密的日誌裏寫了他的評語:對不起。
    他也沒寫任何解釋的話,就這樣消失在我的世界中。因為他知道我很討厭別人的欺騙,如今連朋友也做不成了。
    人家說,情人,即使分手還是朋友。但我們卻做了最熟悉的陌生人。直到一段時間後,我再也沒見到他,他的手機號碼一直沒在我的手機上響起,第一次的戀愛就毫無預兆的夭折了。
    男:謝謝有你在的103天
    人家說,愛情總是美好的,我卻留了個澀果給你
    世事的無奈,現實的殘酷
    我不得不拋棄這段情
    親愛的,我要出國了
    放棄你,是我的最痛
    做個最熟悉的陌生人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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