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次見到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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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那年,由於上初中,爸媽因為工作很忙,我便來到舅舅家,他家在上海那樣的魔都,逢年過節,我也隻是匆匆看過舅媽和舅舅,對他們的印象很模糊,至於這個表哥?我從來沒有見過。第一次來到他的家,被眼前高調而奢華、雕欄玉砌成的建築物給吸引了,頓時心裏美美地:這難道就是我接下來三年要待的地方?沐靜雅,你真的不是在做夢吧?跟著舅媽的步伐來到了屋裏,一眼便看到一個優雅而又唯美的男子,手裏拿著筆,坐在窗邊寫著什麽,淡淡的清香,淡淡的感覺,側麵太漫畫了,不知道怎麼形容他,隻能想到一個詞——傅粉何郎。那種安靜的感覺,是我記憶裏一場不散的筵席。
或許這個哥,不喜歡我。當舅媽讓我去叫他下來吃飯時,他隻說:離我遠點。應該是嫌棄我隻是個來自農村的姑娘。
這句話給我印象很深,剛到他家,他便給了我一記。我們便是兩個世界的人。他高貴、我低賤。
那時,我知道了寄人籬下的感覺很不好。
可是舅舅和舅媽對我都很好,我也很喜歡他們,唯獨對這個被冠上我哥之名的易劍楓有點畏懼。我相信一定有人跟我有同樣的經曆,遇到家境或者學曆或者長相比我們好的人,羨慕的同時多少有點尊敬和擔心。
我衝進廚房的時候,不小心撞上了哥,第一次近距離接觸,發現他真的非常清新俊逸。深如幽潭的雙眸,眼珠墨如點添,真是一雙仿佛可以望穿前世今生的耀眼黑眸,直挺的鼻梁,唇色緋然,他靜默時冷淡如冰,光潔白皙的皮膚,冷豔迷人的色澤,濃厚的眉,長長的睫毛,無一不張揚著他的高貴與優雅。
當時我對他說,對不起。哥卻一臉鄙視地看了我一眼,便走進了他的房間。
這個男的,真的不能惹。
我也不理他,徑直衝向廚房,幫舅媽洗碗。
他卻又不屑地看了我一眼,我沒有看他,因為我住的是這個房子,房子的主人是舅媽和舅舅,隻要他們喜歡我就夠了,我真的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