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篇 關於“queer”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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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次想要講一下關於“queer”這一單詞的翻譯。在《荒人手記》中有這麼一段話:所謂同誌,queer。新品種的同性戀,驕傲跟舊時代斷裂。前愛滋與後愛滋,其間並無連續,氣質之異是要開國改元,重新正名的。故而先得厘清楚,不是gay,是queer。阿堯說,queer,怎麽樣,我就是這個字,我們跟你們,本來不同,何須言異!
    阿堯堅持,gay,白種的,男的,同性戀,這是政治不正確說法。queer則不,管它男的女的黃的白的黑的雙性的變性的,四海一家皆包容在內,queer名之。
    看到這麼一段文字,大家就會想到“queer”這個單詞它主要表示的含義是什麼了。那麼,我們將它翻譯過來的時候是要把它翻譯成好聽的音譯詞“酷兒”呢還是翻譯成“怪胎”或者是“古靈精怪的”比較好呢?
    當我們在上第一堂課選修課的時候,老師是這樣問我們的。
    當時我的腦子裏想法很簡單:隨便。
    無論我們把這個單詞翻譯成什麼,都無法改變這個單詞本身。無需將其美化或者醜化,我們說或者不說,它就在那裏,無念,無想。如果非要我表態,那我寧願選擇將他翻譯成“同性戀”或者“奇怪的”。
    下麵我簡單論述一下原因。首先我想說的是我不是太讚同“酷兒”這種翻譯方法。我從高中畢業到現在做業餘翻譯才兩年多,所以我知道不太有資格說對錯。我說的隻是表態,隻是我個人的想法。首先,這種音譯方式很容易讓人對這個詞的含義產生一定誤解。如果硬要音譯的話我個人可能會音譯成“巋兒”或者是“曲(一聲)兒”。我認為“酷兒”這種翻譯方式帶有故意美化的嫌疑。
    翻譯者應該站在中立的、客觀的角度去看待問題,而不是帶有私人感情的翻譯。從這種對原作負責、對讀者負責的態度,我個人認為直譯會更好一點。
    看到這個可能有的人就會說了,這樣是不是有點貶義化了。我覺得沒有。除非那個人覺得“同性戀”是一個貶義詞。的確在國內,同性戀並不算是一個能登大雅之堂的詞語。但這不意味著這個單詞就是貶義詞。
    第二個我認為應該翻譯成“同性戀”或者是“奇怪的”的原因是因為很多時候關於同性戀的文章的感情色彩有很多白色和藍色情調。甚至會有點灰色和黑色情調。就像藍冰雞尾酒一樣,望眼欲穿,彌留的是殘喘著的呼吸。
    當然,如果我有幸能夠翻譯關於同性戀的文章的話,我肯定會保留“queer”這個詞,同時會在文章下方標注這個詞的含義。而文章通篇直接保留“queer”這個英文詞。
    我算不上完全同性戀。但是一旦和這個群體有一點交集,那麼說話的資格相對就會模糊。不再像過去,即使我說錯了話我也可以裝作毫不知情的扭頭走掉。或者說什麼“局外者清”這種冠冕堂皇的話語來證明自理的理論是正確的。當那些沒有和同性戀有過交流的人們在高談闊論同性戀的種種話題時,我總是一笑而過。他們懂什麼。但是現在,我隻能說,身在其中也未必對同性戀會了解多少。每個人身上上演的都是不重合的奇特故事,或喜或悲。
    最後我認為應該翻譯成“同性戀”或者是“奇怪的”的原因是因為無論我們將其翻譯成什麼,褒貶自在人心。即使你對著一個痛恨同性戀的人用上比“酷兒”好聽百倍千倍的詞也很難改變他對同性戀的看法。即使你對著一個堅持同性戀的人用上比“下賤”更難聽百倍千倍的詞也很難改變他對同性戀的堅持。相反,還有可能會起到變態的刺激作用,讓他更加執著於同性戀。
    這就是我的態度。珍藏,珍惜。祝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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