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8漁夫自白『下』【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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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學成語,不擇手段,爸爸說了很多我記不住,隻記得他這樣打比方。“當你很餓的時候可以去麵包店偷一個麵包吃,但你會被店主追打、被人罵是小偷、被
警察抓起來,如果你覺得這些都比不上饑餓的痛苦那你就去‘不擇手段’偷麵包。不過,你要確定,是不是真餓得無法忍受。”
是的,我無法忍受。
“是沒有,可是你,好,不說這個,說另一個。”我拉了拉他不規矩的手,眯著眼看著他,說:“我不喜歡十八歲的人看起來像二十八歲。”十八歲比二十八歲還老成、還世故、還奸詐,往後的日子怎麼過。
他氣得咬動下頜,目光從我的臉移到了…脖子。“信不信我一口咬死你。說!你的答複?”
我正了臉色,說:“你說的三年。”
他微愣,眼簾垂了垂又抬起眼來,“是,三年。你的答複?”
“我沒答複你嗎?”我偏頭回想著。
他忍著,從牙縫裏擠出兩個字,“沒有。”再問一次,“你的答複?”
“哼,故知顧問。”我翻白眼。
他終於大吼:“故知顧問我也要問,我要你親口說,你的答複!”
我皺眉,批評道:“丁曉,你真是個孩子。”
“張秋,別以為我真不敢打你!”
“哦?打呀,正好最近皮癢著哪。”跟好人學好人,跟無賴我就學無賴。
“我…我…”他吃鱉的樣子,還是…還是那麼帥。
“丁曉,你可不可以親我一下…唔恩…”
……
“你打我?!”
“你不要臉。”
“是你讓我親的。”
“我說是親臉。”
“你又不說清楚…”
三年,我想幸福三年。他膩了,嫌棄了,在這之前我會離開。三年的幸福足以讓我回味一生…
可是,天啦,我和要一個小我九歲的人結婚,噩夢,噩夢啊。沒關係,沒關係啊,三年後我才三十,還不老,還能再嫁出去…
※
※
三年,不過是緩兵之計,我要的不隻是三年。
三年後該怎麼繼續留她在我這片海?
我又要傷了魚兒嗎?不會了。
漁夫會越來越聰明,不用再編織傷了魚兒的網。
對不起,下一次我一定會追上你,和你一起來到這個世界。
這一次,請你為我停留。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