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九章 私會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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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薄霧還沒有散盡,由鳳澤鎮通往南邊的大路上,行人少得可憐。
    路邊一輛馬車靜靜地停在那裏。
    “小姐,你確定歐陽公子要從這裏走嗎?”子葉掀開車子的簾子向外張望。
    “當然,昨天他們的對話我可是聽清才離開的,小五說隻有這條路是通往信州城的。”我伸了一下腰,出來得有些早,身體酸澀的不行。
    “小姐,”子葉靠近我,“你說得那個大壞蛋,叫什麼十一的真得很嚇人嗎?”
    “是的,那人就是個大怪物,男人的身體,女人的臉,血盆大口,還有角。”我比劃了一個誇張的鬼臉。
    “啊!”子葉突然高聲尖叫。
    “幹什麼,嚇我一跳,那個人早走了,不然歐陽也不會去追他。”我使勁搓了搓胳膊上被嚇出來的雞皮疙瘩。
    “不是啊,小姐,剛才,剛才,有什麼嗖地從車前飛過去了。”子葉眼睛瞪得溜圓。
    我一樂,子葉到底還小,見風就是雨。
    “好了,好了,小姐我親自給你捉鬼去。”
    子葉一把沒拉住,我掀開車簾鑽出車子。
    太陽已經出來,路上開始有早起的趕路人。路邊的樹林間,陽光在葉子上跳著斑駁陸離的舞蹈,未消散的白霧,仿佛白紗在樹幹間纏繞,鳥兒怡然自得地在枝頭練歌,輕風迎麵送來陣陣野花香。
    我眯著眼,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氣,覺得生活真是美妙。
    “小五啊,”趕車的小五是堡裏人,非常機靈的男孩兒,比子葉大不多少,眉清目秀,重要的是心思單純,好收買,我已經決定回去把他調到我的身邊,好多個人照應方便。
    “小五,你怎麼了,還沒睡醒?”感覺小五有點神不守舍,半天才想起回話。
    “不是,堡主,剛才有個非常,非常漂亮的神仙姐姐,站在車前對我笑。”
    我一歪,險些掉到車下,“你是不是做夢啊?他穿什麼衣服?”
    小五抓抓頭,一臉茫茫然:“沒注意,好象是紅色的,她就是對我笑了一下,飛走了。”
    突然他一拍自己的頭,大聲說:“堡主,我是在做夢了,夢到神仙了。”
    啊,這人倒黴了喝口涼水都塞牙。
    甘十一郎,不是早就逃走了嗎?不是說往鳳澤鎮南邊的信州城走了嗎?不可能這麼巧,我告誡自己,別嚇唬自己,還有歐陽濮玉在呢。
    我一下心情低落了,我這算什麼,大清早眼巴巴守在這裏,人家歐陽濮玉從沒有對我另眼相看,哪裏有一點意思,純粹我個人的一廂情願。
    好容易遇到這種我喜歡的類型,偏偏一根筋。我經曆過自由戀愛,自主婚姻的新社會,麵對這些愚昧的古人,卻找不到入手的地方,愧對同仁啊。
    既然如此,山不就我,我隻有去就山了。沒有做不到,隻有沒有做。我也不知道這樣表達對不對,反正我一下又興奮起來,就象打了雞血。
    扭頭從車裏拿出包袱,從馬車上跳了下來,迎著溫暖的朝陽,迎著急促有力的馬蹄聲,迎著那矯健的身影,露出誌在必得的笑容。
    歐陽濮玉在我身前勒緊馬韁繩,翻身從馬上一躍而下,注意噢,不是蹬著下馬,而是一躍而下,披散的黑發劃出一道完美的弧,動作帥呆了。
    “仇小姐?”
    “歐陽公子早,”我一臉聖女的微笑,不知能不能打動那顆漂泊江湖的心。
    “仇小姐還有什麼事?”這個呆子,一點也不明白我的苦心,我一個良家淑女,大清早不好好在家呆著,跑出來找你,能有什麼事,連讀者都能看出我一片癡情。
    “歐陽公子能否借一步說話?”
    “仇小姐,我剛剛得到消息,甘十一郎已經逃往信州城了。”我心裏一陣叫苦,是的,我剛才也知道了。
    “在下追捕任務在身,不能耽誤。”
    “歐陽濮玉,”我的怒火一下燒了起來,我板起臉,瞪起了眼睛,不知這樣有沒有威嚇力。
    “你隨我來,不會誤你的公事,好歹你也是六扇門名捕,這麼婆婆媽媽。”
    我一扭身不管他,氣呼呼地走到路邊的樹林前。談情說愛總不能在大馬路上吧,多丟人。
    歐陽濮玉大概沒有遇到過我這麼強悍的弱女子,愣了一下,竟然牽著馬嗒嗒地跟了過來。我一下把手裏的包袱捶在樹上,仿佛打的是他硬朗的胸膛,哼,敬酒不吃吃罰酒。
    深呼吸,轉過身,我柔情似水地望向他。
    “歐陽公子,兩次出手相救,鳳兒實在感激。”
    “仇小姐,”
    “叫我宛鳳。”
    “宛鳳小姐不用客氣,這是在下應該做的。”哈,就是說換誰你都這麼做了。
    “我不一樣,我記得歐陽說過要嫁給我的。”要下套,就下個猛的。
    “這個,這個……”果然他接不上話來。
    “小姐的正君,林公子對你很好,他不會計較當時的事。”
    想找借口,沒門,我往前一步,抬頭死死盯住他的眼睛。
    “可是我計較噢,你欺騙小女子的感情,可不是俠義之人所為。”大帽子蓋得越高,他越脫不了身。
    果然他低下頭,劍眉之下,那雙眼星目閃過一絲猶豫。
    “你是不是嫌棄我,覺得我是個隨便的女人,”我的聲音透出無盡的憂傷,如果現在我能流下眼淚,效果會更好。
    他一下子恢複了名捕的思考能力,用警惕的眼神看著我。
    有點過了,警察可不好糊弄,我立馬收起我臉上的表情,把手上的包袱打開。一新一舊的披風,上麵一條黑絲絨發帶。
    “送給你,我的心意,我不能陪你一起闖蕩江湖,隻希望你能記得我。”
    “這個,使不得。”
    “拿著,”我固執地大聲說,“也希望你早日將甘十一抓捕歸案,讓這些受害者早日心安。”(尤其是我,剛剛又說了這人的壞話)
    他沒有再推辭,拿起發帶隨意地將散發紮了起來。硬朗的麵容在朝陽下發光,披上舊披風,將新披風打包放到馬上。(真會過日子,這種男人怎麼能不讓我心動)
    手扶駿馬,他看了我一眼,聲音有力堅定:“早點回去吧,辦完這件案子,如果不死,我會回來給你個交待。”
    說完翻身躍到馬上,頭也不回地絕塵而去。
    我雙手合十,放到嘴前,望著遠去的背影,幸福像花兒一樣開放。
    許久,許久,其實並不是許久。
    一個聲音陰森森地響起:“人都已經走遠了,你還沒有看夠嗎?”
    回過身,不遠處修長的身體被陽光度了一圈光環。我痛苦地閉上眼睛,就不能讓我的幸福多存在一會。林洛晚,你來得真不是時候。
    一輛豪華的馬車停在遠處,為了不打擾我的私會,我認為更確切的是為了捉奸。
    我不情不願地爬上他的馬車,自然是不能坐我的馬車了,有些事總要解釋清楚。雖然有些事情是解釋不清楚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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