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由聽歌想起的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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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著我們的照片,想念若隱若現。去年的冬天,我們笑的很甜。看著你哭泣的臉,對著我說再見。來不及聽見,你以走的很遠。
    就算是我不懂,能不能原諒我。請不要把分手當做你的請求。我知道堅持要走,是你受傷的借口,請你回頭,我會陪你一直走到最後。
    就算沒有結果,我也能夠承受。我知道你的痛是我給的承諾。你說給過我縱容,沉默是因為包容。如果要走,請你記得我。
    如果難過,請你忘了我。
    這是周董的《借口》。我單曲循環了一個下午。就像在淡淡述說著我自己的故事一樣,淡淡的憂傷,淡淡的回憶清香,感覺青春時期吹著的暖風依然可以纏繞著手臂,沁入心脾。
    那些校園裏的生活永遠是記憶中最美好的風景,用盡所有鮮豔的顏色,都不足以突顯豔麗。
    我站在十字路口,看著來來往往的人,曾經我也那樣站在那裏過。站在記憶裏的十字路口,看著來路和去路的人,我很想知道,我凝望著他們時的表情,是否也印在某人的腦海裏,久久不曾抹去。
    你會在唱起一首歌的時候,想起某個人嗎?你會有衝動想唱給ta聽嗎?你的手機裏還留著ta的電話號碼嗎?
    說真的,曾經有,但是現在沒有了,有的時候覺得那是一種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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