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邁爾家的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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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因克少爺,這個布穀鳥座鍾隻能值5個金幣。"商行的管事盡管一副畢恭畢敬的樣子,卻掩飾不了眼神裏流露出來的蔑視。
萊因克接過金幣,嘴角微微一揚,笑著說道"管事先生,那就麻煩您了。這破鍾礙事得很,每天鬧得少爺我睡不著覺。"
"那我就告辭了。"管事鞠了個躬,揮揮手,讓隨行把古色古香的布穀鳥座鍾抬了出去。
"什麼玩意兒,勢力小人一個!"萊因克望著管事趾高氣揚地走出門口,朝他樹起了中指,雖然多年貴族的禮儀教育自己,這樣是很失禮的。"算了,不值得為這些事生氣,由他去吧。"
萊因克將一枚金幣拿起,吹了口氣,"叮……"金幣發出清脆悅耳的聲音,"還是金幣好啊,這些錢,至少夠老子花上幾個月的。"
"當家作主真是好,我的地盤我做主!"萊因克愉快地哼著小曲,在空蕩蕩的屋裏踱起步來。
空空如也的房間裏,一樣值錢的東西了都沒有了。"親愛的父親,不是您兒子不爭氣,實在是您留下的金幣太少了。"萊因克習慣性地聳聳肩,對著牆上父親的畫像辯解道。
多年來對父親養成的畏懼,讓他每次都不由自主地辯解兩句,仿佛老萊因克會從畫中跳出來,扯著他耳朵讓他跪上三天三夜。
"父親,您一直教導說,要做真實的自己,您看,我現在過的就是自己喜歡的生活,您難道不覺得欣慰嗎?……唉……我知道您一定會說,我又斷章取義了……"萊因克盯著父親炯炯的雙眼說道。
其實,老萊因克的原話是這樣的"每個人生來都是君王,但大多數在流亡中死去。區別就是兩個字---奮鬥,隻有強者,才有資格保持原創,堅持按照自己的意願活著。"
十二歲那年,莫名其妙地得了一場重病之後,老萊因克撒手人寰,萊因克成為了家裏唯一說話算數的人。
萊因克掌權的第一件事,就是徹底推翻,多年來,欺壓在自己頭上的三座大山。
首先倒黴的是,那個整日逼著他背《大陸通史》的猥瑣老頭,直接被他從生活內容中刪掉。
其次消失的是,喜歡喋喋不休跟他說這個不行,那個不可以的老管家。
當然萊因克不是那麼不講道理,多年來接受的教育讓他以文明人的方式,按照老管家工作的年限,慷慨地給了老頭一筆數以十計的金幣,成功地買斷了老管家的職業生涯,讓他安養晚年。
最後呢,就是那些幫助打理家裏犄角旮旯的仆人們。老萊因克在世的時候,總是教育自己的兒子,凡事都要親力親為,不可坐享其成,不許欺壓仆人,要平等對待每一個人,也就是著名的"兩要二不"。
於是不免便有些粗魯無知的仆人,時時刻刻以"兩要二不"為指導方針,經常不把萊因克這個主人放在眼裏。
"不把主人放在眼裏的仆人,是沒有前途的;主人再小,也是主人,仆人翻身,也還是仆人!"這是萊因克遣散那些人的時候,告訴他們的。
很顯然,萊因克還是留下一些可以調教的人。作為一名貴族,總得有人燒飯做菜,洗衣掃地,是不?隻是眾所周知的原因,出於節約成本的考慮,這些幸存者,最後也是一個接著一個地消失了。
翻身做主的感覺真是好,沒有人管的日子裏,萊因克更加珍惜自己,每天睡到自然醒,"太陽不出來,我絕不起床;太陽出來了,我繼續睡!"萊因克總是這樣對自己說,而且貫徹執行得很徹底,很多時候,往往一覺醒來,天已經黑了。
吃了睡,睡了吃,沒事就到紅楓葉大道溜溜,找個地方曬曬太陽,感受感受自由的空氣。
四年很快過去了。正如先知說的:"快樂的時光總是過得很快,每一份快樂的背後,都隱藏著無數的陷阱。"
萊因克首先是將老父親留下的一千多金幣花個一幹二淨。在這個一般家庭每年隻需要,十個金幣便可安康度日的年代,不得不承認一千多個金幣,其實算是一筆不小的巨款。
萊因克後來回想起來,也曾多次歎息自己昨日的奢侈。
然後,家裏值錢的東西,上至老萊因克收藏的,抽象派大師芬奇達所做的《安吉麗娜朱莉的微笑》,下至萊因克自己喜歡的,某位先祖留下的獅鷲雕紋佩劍,一概都扔給了奸詐的商行管事,如此這般,又換取了數以百計的金幣,得以繼續快樂的時光。
以上兩者,顯然都隻是快樂帶來的看得見的陷阱。最大的坑,其實是"邁爾家的廢物。"邁爾,當然就是萊因克家族的姓。不知什麼時候開始,有人這樣稱呼萊因克,很快象瘟疫一樣,整個奧特斯城,迅速認可了這個稱謂。邁爾家的廢物,就成了咱們萊因克少爺的代號。
一開始,咱們的萊因克少爺還是十分氣憤的,也曾經為此與別人幹過幾架,他不明白,那些昨天還稱讚自己聰明伶俐,頭腦靈活的笑臉,怎麼突然間就變成了鄙視和不屑?難道一個人的聰明是可以隨時被偷走的嗎?
但是很快,萊因克就釋然了,就像先知亞伯拉罕說的,"世間紛亂複雜,能看透的不是天才,就是白癡。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別人看不穿。"萊因克當然不承認自己是白癡,所以,天才的人生,普通人怎麼能明白呢?
一個人追求自己喜歡的生活,能有什麼錯?有誰規定了人生,就是要這樣或者那樣的過?就必須象你,象他那樣,埋頭做事,苦苦奮鬥?我的世界,我做主,即便是萬能的主,也必須遵守我的規則。
這是萊因克的誌向,藏在心裏的。
聰明人都這樣,有些事隻能做,不能說。公開與主作對,那是一種多麼無知的愚昧啊。據《大陸通史》上的記載,凡是有此言論和行為的,不外乎兩種下場,一是認罪伏法;二是認罪伏屍。
就連那個號稱有史以來最偉大魔法師的道格拉斯,不也是因為質疑教會禁止黑暗魔法,而被淨化得隻剩一堆白骨。
"咕嚕",肚子發出的抗議聲把萊因克從發呆中拉了回來,萊因克甩甩頭,自嘲了一聲,"唉……今天我怎麼突然這麼多感慨。難道是因為家裏最後的座鍾也消失了?"
"算了什麼家產、什麼金幣,不過都是浮雲,金幣不花掉,那不就是一堆金屬嘛。人是鐵,凡是鋼,一頓不吃暈得慌啊,天色也不早了,該出門曬太陽,吃點東西啦!"萊因克將金幣放入口袋中,披好大衣,抬腿向外邊走去。
嗯?什麼東西?腳上一痛,萊因克感覺踩到了一個硬物。低頭一看,原來是一個黑烏烏的戒指。
"哈哈,肯定是搬布穀鳥座鍾的時候掉出來的,不知是什麼做成的,要是金的,那今天就發了。"萊因克彎下腰撿起了戒指,用袖子擦了擦上麵的灰塵,這才看清楚戒指的模樣。
這是一枚十分普通的戒指,黑不溜秋的,有點沉,入手有些冰冷,不知用什麼東西做成,看著象是鐵做的,又像是石頭做成的。戒指設計得頗為精巧,上麵雕刻著兩條龍,圍著圈環盤旋纏繞著,在爭搶中間花瓣形的戒托上的東西,但是戒托上空空如也。顯然,原來這裏應該有一顆鑽石之類的東西。
"呱啦個腿的"萊因克有點失望,不由暴了一個粗口。不得不說,萊因克的家教還是十分嚴厲的,呱啦個腿的就是他為了規避父親的管教,自己發明的,描寫男女原始動作的一個詞語。就這不知什麼材質,做成的破玩意能值幾個錢啊,怎麼那上麵的鑽石就不見了呢?
現在公國一般的戒指,上麵都是鑲著鑽石的,也就是這鑽石值錢。更高級一點的,象瑪魯特家那個牛氣哄哄的魔法師,據說光戒指上鑲的魔晶,就能值上數萬金幣。
這破戒指,不,應該是指環,上麵的鑽石不知道被誰給翹掉了,明顯就是一錢不值的玩意。大概是哪個淘氣的先祖,藏在座鍾後麵的玩具吧。萊因克抬手要將戒指扔掉。
"得了,聊勝於無,拿去給商行管事看看,或許也值點錢說不定。"萊因克想了想,終究不甘心,將戒指往手上戴了戴,發現對於自己纖細的手指而言,戒指太大了,隨手塞在了褲袋裏。
哐當,大門閉上。萊因克掏出鑰匙,剛準備鎖門,忽然暗自罵了一聲,笨蛋,還鎖個鳥啊,哪個笨賊會來偷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