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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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住處還算寬敞,稍微布置一下也很溫馨,但對於住慣毫宅的我來說卻狹小難忍。時值炎夏,冷氣時好時壞,隻有一間臥室,睡覺時必須與林傑擠在一起。夜晚還有蚊子,不知道從哪裏飛進來,拍死了還有,早上起床的時候有了黑眼圈,與蚊子奮鬥一夜的結果。幾次衝動想要換房子,但是A市房子普遍是這個質量。雖然把房子賣掉得到了一點錢,前路漫漫,還是節省點的好。
房東是典型的保守獨居老人,經常在來收房租時,拿異樣的眼光審視我和林傑,如果眼神可以殺人,我和林傑已經被他批判殺死一千次一萬次。A市不像我原來的城市那麼開放,一男一女沒有名分住在一起,是要被世人唾罵致死。然而我又不願意假裝與林傑是夫妻,進出家門,總有社區裏無事可做的大媽們指著我竊竊私語。
從失憶,遭受警察詢問,醫生治療,被我冷落,任我莫名其妙發脾氣,跟著我搬家,被人指點,林傑沒有說過一句話。
自始自終,他就隻是睜大有些天真的眼睛,平靜地看我做這做那,在我偶爾良心發現對他感到抱歉的時候,溫柔一笑。
林傑不是個多話的人,他更傾向於用行動表達一切。跟我搬來新家後,主動布置新家的一切。因為他沒有錢,就隻能在桌上擺朵折來的小白花,把家裏打掃的一塵不染,準備好一桌熱氣騰騰的飯菜等我來吃,半夜在我睡不著覺的時候幫我拍蚊子。
在他的懷抱裏,常常奇異地夜夜無夢,一覺好眠。
我到處奔走,買報紙,看新聞,密切注意一切有可能拿來當作工作的事情。圈圈點點一大堆信息,沒有一個讓我滿意。工資太少,公司太小,工作無任何技術含量要求,員工良莠不齊,地理位置肮髒偏僻,等等缺憾。林傑由於撞車時碰到腦子,大腦神經有一定程度的損壞,時常會做出讓人無法安心的事情,無法出去工作。
於是他就乖乖待在家裏,把家布置的漂漂亮亮的。
我不在的時候,林傑偶爾出門走動,上街買菜,與鄰居打招呼,一來二往,大家都知道他是個開朗又有些靦腆的好孩子。於是社區裏很快傳出:是我這個不正經的女孩不知道用什麼方法勾引了林傑這麼好的孩子。林傑著急地再三否認不是這樣,但這個認知已經根深蒂固,沒有人相信他的話,都當他是被我脅迫了。
於是,如果有人有什麼好東西,一定會塞給林傑一份,還要偷偷的,鄭重囑咐林傑不可讓我知道。然而林傑每每都會直奔回來,獻寶似地將人家分給他的東西全部給我,還眼巴巴看著我等待稱讚。
我實在哭笑不得。
他的那些東西,不過是糖果,甜餅,果子,購物優惠券,商店打折海報,如此之類,於我完全無用處。
而且,林傑對我而言,隻是責任,隻是對他的失憶需要補償,我不想也不能同他產生感情。
生活拮據,每個月依然固定讓林傑回醫院複診。看不起以前那種大醫院,於是選了家風評不錯價錢合理的地方小醫院,月月檢查林傑的記憶是否有恢複的可能。
什麼結果也不曾有,大量的錢拋進水裏,連水花也不響個。最拮據的時候,我們連白菜都吃不起,連著三個月隻能吃白飯,到最後幹脆喝稀粥。林傑看我的眼神很是愧疚,我卻仍然每月送他去醫院,風雨無減。
空暇的時候寫寫小說,發到雜誌社,居然投中了,隻有百來餘稿費,依然很是高興了一段時間。暗暗慶幸住的地方有電腦。
但是也不是每篇稿子都投的中的,我和林傑,奢侈起來就去附近的西餐廳吃頓好的,沒有錢的時候,一連空著肚子好幾天。
即使不吃東西,有兩樣東西也是不能節省的,林傑的醫藥費和我的上網費。為了錢,不停的寫稿,不停的刪稿,煩躁無思緒,餓到胃抽搐,什麼東西都寫不出來,最後對著電腦無聲的哭泣。
想要一個人堅強活下去,真的,很難。
林傑對我說:不要哭。
不要哭,因為你不是一個人。
他像小孩子一樣慌亂安撫我,撫摩我的頭,把鄰居分給他的糕點全部拿給我吃。
我看著他的時候,他睜著天真的大眼睛,溫暖一笑。
最後終於還是找到了一份工作,到一家破爛的寫字樓當打字員。工作地點位於一間偏僻的小巷,沿路走過來的時候是一堆又一堆被打翻的垃圾,散發著惡臭。老板人很糟糕,四十開外,滿臉魚尾紋,笑容猥瑣,不經意間就抓住我的手不肯鬆開。
為了錢,什麼都要忍耐。
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糟糕,至少同事還算好。待人熱情,正義感旺盛。老板吃我豆腐的時候,總有人站出來維護我。
經理叫做丁鵬,三十歲,男性,輕微發胖,老實敦厚,已婚,無子。我工作做不完的時候,他主動幫我。細心指導我的工作,關心我的生活狀況。多疑如我,在花叢中打滾那麼多年,總以為他對我居心不良,多次在公共場合下給他難堪。他隻是沉默,平靜不說話。他的平靜與林傑的安靜是不一樣的,林傑安靜的時候隻給人感覺空白,而丁鵬,他平靜的時候讓人感覺滄桑。
這是個經曆過滄桑的男子,以至於他看任何事物的眼光都是平靜無波。
才工作兩天,就被欺負。我們辦公室那個交際花,自認為我的到來搶了她的風頭,時常找我茬,說我閑話。她不隻空有外表,人也很狡猾,每次明明是她欺負我,外人看去卻是我在欺負她。她一哭二鬧三撒嬌,梨花帶雨楚楚可憐,相對於我的冷漠,不管從哪個角度來看都是我錯。
每每事情剛要鬧開,就被丁鵬冷冷一句“回去工作”嗬斥,眾人鳥獸散,看戲的跑掉,唱戲的當然就沒轍。
正大光明的不起作用,就來私下的。我本來就不喜歡和人接觸,沒什麼人緣,某天發現從來無交集的同事總時不時出現在我身邊,絆倒我,潑我一身咖啡,看我被欺負還嘻嘻哈哈的笑,義正嚴詞說是教訓我。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的,總會碰到那麼些人,他最有理,他就是正義的化身,他認為的就是對的,他有權利有責任有義務教訓一切在他看來做錯了事情的人。
曾經因為他人的正義感而獲救,如今因他人的正義感陷入泥沼。
沒有像以前一樣,被人欺負就跳起來和人吵。默默擦掉咖啡漬,一言不發坐在樓道裏發呆,驚訝於自己變的沉默。
這個時候,我是真的獨自一人。身邊沒有林傑,沒有傅臣,遙望天空,對自己為什麼活著感到迷茫。
沉默下來的時候,就會有時間想很多事情。
小時候傅臣是很疼我的,那個時候媽媽剛帶著我嫁給傅臣的爸爸,成功地舉行了她的第四次再婚。因為目睹了前麵四次失敗的婚姻全幕,對本次再婚也毫不看好。固執而高傲地抬著頭,站在華麗冰冷的石階上,不肯稱那慈祥英俊的中年人為爸爸,更不肯叫那高不了我半個頭的冷漠美少年為哥哥。
那少年隻是將插在褲口袋的手抽出,送到我麵前,淡淡的說:“我是傅臣,以後我會照顧你。”
他實現了這個承諾。
媽媽的第四次再婚果然失敗,這次她做的比任何一次都決絕,把我拋給第四任繼父,半句話不說跑去了國外,至今我都不知道她究竟在哪個國家。
爸爸是真的愛媽媽,他每次看我的眼神都充滿憐愛思慕以及悲傷,不久後他將我托付給付臣去了法國。
作為一個孩子,傅臣成熟的令人讚歎。在IQ上他是天才,在阿諛我詐的商界中,他也是遊有餘仞沒有任何不適。時至今日,R&A集團發展成為國內前十強公司不是無跡可尋。我居然有這樣一個神人哥哥,想想都覺得不可思議。
那個時候,傅臣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把我抱在懷裏,看我咯咯地笑,他冰冷的目光,也會出現笑意。
雖然是一副不管他人死活的冷酷脾性,卻對我寵溺至極,除了最後那次拒絕我對他的示愛,他不曾對我說過半個不字。不管我要什麼,都會想盡辦法滿足我的要求。他不是個善良或者有同情心的人,更不會把世俗人一條條大道理看在眼裏。為了滿足我,他手段極端做盡一切,犯下無數怨恨。現在想來事情起因全是因我而起,年少氣盛犯下那麼多錯,即使後悔也無法補救。
錯的最厲害的那次,傷害了潮。
明明是屬於我一個人的哥哥,卻多出來個潮分享。偏偏潮還要性格甜美而堅韌,偶爾是天真迷糊的二十歲少女,偶爾是狡猾聰睿的商場戰將,出得廳堂入得廚房,總有辦法融化傅臣這座萬年冰山。
從來隻是在我麵前微微展露笑意的傅臣,居然會在潮麵前不顧形象的大笑。
潮甜美可人,聰明漂亮,善解人意,風趣幽默,大方自信,還會賺錢。
我沒有一樣比的上潮,傅臣愛上她,不是沒有理由。
潮很完美。但是,潮的完美不能成為我讓出傅臣的理由,隻能平增我對她的怨恨。
嫉妒她,痛恨她,發狂地想毀掉她。潮所有的美麗,所有構成她完美的因素,都想毀掉。
最後找人輪暴了潮。
不敢相信自己做出這種事情。如果不是被激怒,還不知道我的本性是這樣黑暗肮髒。
傅臣趕來的時候一切都已經晚了,他抱著潮的身體憤怒的發抖,他叫我去死。
我不願意死,卻在傅臣與潮訂婚那天選擇了死亡。
原來愛上一個人,是這樣刻骨銘心到痛。那種痛楚,即使是死亡也無法緩解,永遠存在於靈魂之中,輪回千百世也不會消失。
終於還是做錯了事情。
明明已經打好的資料,在上交老板的前一刻,找不到了。翻遍了任何可能的角落都沒有,問同事,同事隻是古怪發笑,看我好戲。我疑心是那個交際花或者交際花唆使人做的,苦無沒有證據。麵對老板的大發脾氣,說因為我而害他損失了多少萬多少萬的生意,心裏充滿鄙夷。隻幾萬塊就讓你這樣失態,以前傅臣損失幾千億的時候可還是淡定冷漠的樣子。然後又想到,自己也是一樣,為了區區幾百塊的工資,乖乖在這裏聽他廢話。
人沒有錢的時候,什麼理想,自尊,脾氣,通通都不要談。隻剩下最卑微的原始生活方式,為了微薄的薪資任人臨辱。
老板說:陪我錢,然後滾。
我吃驚看著他,這個發禿肚圓油滾滾的胖子,他想錢想瘋了不成?單憑一張打印稿就失去幾萬塊生意的人,可見根本沒有經商頭腦。他居然還要我為他賠償這其中損失,人品低劣無恥到極點。萬般怒氣在胸口遊轉,到了口中卻隻剩下冷冷一句話。
我沒有錢。
沒有錢?沒有錢也可以。老板不懷好意嘿嘿笑著,手開始不安分地在我身上亂摸。這樣一個小美人,辛苦工作真是心疼死我了,不如以後你跟了我,吃香的,喝辣的……
我打了他一巴掌。
老板被我打紅了臉,震驚摸著五指紅印的地方殺豬般大叫,你竟敢打我!你這個賤貨,婊子,老子要你是看的起你,你不要不識抬舉!
過去在花叢那麼多年,也有遇到過無賴,今日一見才知道是小屋對大屋的區別。眼前這個人,連最起碼的風度也沒有,真叫我惡心。我懶的和他廢話,冷冷打斷他的粗鄙辱罵。
給我工資,我走。
你還想要工資?沒門!老板瞪圓了發紅的眼睛,現在就給老子滾,老子再也不想看見你!
我深吸一口氣,我在這裏工作了27天,你必須給我工資。
想的美!老板大幅度做了個甩東西的動作,你工作了27天?誰作證?你有合約嗎?你有證人嗎?X的,趁老子沒叫警察來之前,你快給我滾!
我知道他說的全是對的。
我沒有合約,也不會有人為我作證,但是我必須拿到錢。
林傑還在家裏等我,上個月我沒有送他去醫院,我們整整已經吃了三個月的稀飯。
即使是現在,胃仍然隱隱抽搐,沒有錢吃飯,而且必須站在這裏麵對一個我看都不想看一眼的無賴。
我說,把錢給我,我走。
保安!保安!老板殺豬般大叫,把這個無恥的婊子給我弄走!
保安沒有進來,來的是我的經理丁鵬。
蘇沉音小姐在這裏工作了27天半,我可以作證。
他平靜地對老板說,請給蘇小姐工資。
老板瞪圓的眼睛幾乎變成血色。
最後我沒有拿到錢,反倒連累丁鵬一並被老板解雇。
外麵在下雨,垃圾散發著惡臭,我蹲在肮髒的角落裏號啕大哭。
丁鵬淡淡說,這點小事情,不值得哭。
我心有怨恨。雖然這個男人才剛剛為了我失去工作,然而他這樣說,仿佛丟掉工作和丟掉一個銅板一樣不值得大驚小怪。他根本無法理解我的處境。他沒了工作,可以慢慢再找。我沒了工作,會直接餓死。
生氣加怨恨之餘,我還有時間暗暗猜測,是否有什麼事情會讓這個滿臉滄桑的男子失去一貫的平靜,沒想到幾分鍾以後,我就看到了我想看的。
我肚子餓的咕咕叫了起來,聲音大的足以讓丁鵬聽個清楚,然後他略顯白皙的臉變紅了。
你要不要吃飯,我、我可以請你。
不用了。我的臉比他更紅。明知道他絕無惡意,高傲的自尊還是讓我覺得自己被深深刺傷。曾幾何時,R&A大小姐已經落魄到需要人救濟的地步?
我站起來匆匆就要走掉,他卻拉住我,滿麵的局促。
就、就在我家,我做飯給你吃,不需要花什麼錢,算是我的心意。
其實這真是個難以拒絕的誘惑。我是這樣的餓,餓到連發黴的餅幹都會吃下去。我看著丁鵬,眼裏隱隱流露貪婪之色,然後強烈的自尊仍要使我擺出高傲的小姐架子。
最後,我肚子又叫了起來,比剛才更大聲。
我羞愧地幾乎奪路而逃,丁鵬卻善意地笑了。
去我家吧。
丁鵬的家在中環,老式洋房,不大,是我喜歡的那種。在黑黑的樓道中摸索,一步一步向上走,聽閣樓發出咯吱咯吱的古老聲音,像是回到了小時候外婆的家。
“你隨便坐。”丁鵬領我進屋,就去了廚房開始做飯。我毫不客氣地打量周圍。這是幢複式洋房,沒有什麼特別的裝修,家具都很陳舊,似乎各自都有著屬於自己的曆史,蒼老卻整潔幹淨。
我在沙發上坐下——這大概是這間屋子裏唯一屬於這個時代的東西。視線到處遊移,不經意就看到窗台上擺放著的婚紗照,黑白的,也很古老。若不是認的照片上的新郎,我斷然會認為這是丁鵬的祖上舊照。
“你妻子呢?”我四處看,沒有看到女主人。心想是不是要把飯帶回自己家吃,萬一被他妻子看見我,說不定會引出怎樣的誤會。
正好丁鵬寄著圍裙端了飯菜出來,我說:“可不可以讓我打包回家?”我問的小聲,臉色緋紅。這樣卑微的請求,我是從來沒有對任何人說出口的。
丁鵬善意地笑。“你在這裏吃,沒有關係。”然後他慢慢補充一句:“她不會回來。”
我還未弄清楚他話中意思,他已經度步到陽台,從懷中掏出根煙,不緩不慢吸了起來。夕陽餘輝撒在這個正值壯年的男人背上,竟讓他顯得那樣蒼老。
我先吃飯,狼吞虎咽好久,有了力氣,這才想明白他口中的她是指他的妻子。
“她為什麼不回來?”我問陽台外麵那個人。
夕陽已經完全落下去,隻剩下初夜的昏暗。他背對著我,抬頭望天,沒有言語。
滄桑,而又蒼老。
這個人,與我是一樣的。
明明身體是年輕的,心已經枯萎。
吃完飯,再讓丁鵬另外做了飯讓我打包回家。
家裏還有一個人,同我一樣,餓到頭昏眼花。
丁鵬做的食物的確不錯,但僅僅這樣一頓飯是不夠。沒有了那一個月的工資,許許多多原本計劃想要得到的東西都不會有。粉蒸肉,米線,壽司,以後再來幻想。鞋子破的厲害,隻好忍耐穿一穿。家裏的水籠頭壞了,再想辦法堵緊。上網費,林傑的醫藥費也沒有,不知道又要等到何年何月。
回到家看到林傑,他果然餓的縮在牆角,看我回來,蒼白的臉上露出天真的笑容。
“你回來了。”
輕輕一句話,足夠令鐵石心腸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