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大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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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半年,我現在已經十三歲,到了十六歲就要洗禮,即為成年。
這半年,隻要應頻生有空,就會來殘情居找我,似乎真的成為了我的哥哥。
而應頻生上次回來,就是因為要洗禮。他在洗禮過後沒多久,就娶了千疏月曉和千疏倉星的表姐——李雅琴為正室。李淑雲哥哥,吏監部的李輝耀的二女兒。李耀輝一共有兩個兒子和兩個女兒。據說李雅琴是李耀輝最疼愛的孩子。
朝堂三巨頭,李家和應家聯手,這意味著什麼,嗬嗬,朝廷終歸是個不安分的地方。
在應頻生大婚之日,我並沒有融入喜慶的氣氛,隻是默默站在小鬼的身邊。我知道,他不適應人多的地方,尤其是這種喧嘩的交際。他的耳朵輕微抖了幾下,我看見了,那說明他在煩躁。
我陪著他走到正廳的外麵,看著廳裏的喧嘩,再看他冷清的背影。嗬嗬~還有比這更好的背景嗎?
其實,應頻生的大婚,我是有送禮物的,送的是一對三生石,雕成樹葉的形狀。
三生石是思卿找來的,我隻是負責把它送到了應頻生手裏。送他的那天,透光的三生石映射著晚霞的色彩,被染成了橘紅色,像那紅楓。
他依舊憨憨的撓著後腦勺,傻傻的笑。然後,拿過了那對三生石,拿在手裏看了又看。令我意外的是,他拿出那塊較小的三生石,掛在了我的脖子上。自己則掛上了那塊大的。
像是惡作劇成功的孩子,衝著我直笑:“小情,你從來不過生日,哥哥也沒送過你禮物。這個,當做禮物。你一個,我一個。”
覺得有些好笑,明明是我送的禮物,倒變成他的了。突然想起來,明天似乎是應無常的生日。
是啊,應無常從來不過生日,他是不過生日的。因為他的生日,就是他母親的忌日……而前世的我,也是不過生日的。因為,我的生日隻會一再的提醒我的母親,她被拋棄的事實;一再提醒,她獨自生子的痛苦。
“我聽說,三生石,代表前生、今生、來生。我和小情是兄弟,所以應該帶著它。”
微微搖頭:“是你大婚,這是給你的禮物。”
“既然是給我的禮物,那就帶著它,我要的禮物就是你一直帶著它,我要當大將軍的,戰場上刀劍無眼,生死是常事,我相信輪回。死後走過黃泉路,我希望可以認出你。”雖說著生死的事,他卻依舊是傻傻的,抓著那微亂的頭發,憨憨的笑。眼裏卻一片真誠。
最後,我沒有取下那三生石,並不是因為感動。而是,經曆過一次死亡,我開始相信輪回。
我希望,在變成幽靈,走那淒涼的閻王路時,能有誰看見我;能有誰認出我;能有誰,叫出我的名字。
想到這,忍不住笑了,從什麼時候開始,我也有了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