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古代小妾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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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大家都這篇文文裏,皇甫軒的眾多小妾有異議,所以我在這裏簡單的說一下,古人常說女人如衣服,當然這個是相對與小妾來說的,妻子的地位還是很重的,丈夫沒有十足的理由不是說休就能休的。
咱們常常看言情小說或許會被誤導。
古代的男人有妾無妻,就算是單身,和現在的鑽石王老五差不多。
在古代,男人可以在妻子之外納妾,妾的地位極其低下,然而她們有一項權利:丈夫必須滿足她們的性需求,否則必受譴責。
在古代的家庭中,雖然妻與妾的職責都是侍奉丈夫治內管家以及生兒育女,而且,妾對於家主來說近似奴隸,但是,對於婢女和仆人來說,妾應該是主子。然而,妾在家庭中的權利卻是很受限製,十分卑微的。
首先,妾不能參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親屬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親之內,就連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須認正式妻子為“嫡母”,而生身母親卻隻能為“庶母”。這樣,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爺、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隸;妾稱自己的子女為少爺、小姐,她的親生子女隻呼其為“姨娘”。
中國古代,是一夫多妾製,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妾在家庭中,雖然承擔著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為什麼呢?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於妾。妾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
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嶽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
《穀梁傳》:“毋為妾為妻”。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鑽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滿室,也是無妻的鰥夫,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經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這樣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經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淩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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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上這些資料來看,妾的地位是相當低的,因此,無論是石良玉還是其他男人,在當時那個年代,隨便將一個小妾送給別人都是無所謂的,而且根本算不得什麼罪大惡極。他在送人的時候,更毋需考慮自己送給的那個對象是醜還是美。
將自己的妾送給他人的還有大家敬仰的蘇東坡蘇軾大學士。他把自己懷孕的小妾都送給別個。後來,那個私生子長大,到處宣稱自己是蘇東坡的兒子,蘇東坡死後,他的兒子小蘇學士生活艱難,這個私生子還接濟他不少錢財。
著名的還有白居易,有一個寵妾,一個朋友開口一要,就將小妾送給朋友了。總的來說,古代的大官啊、士大夫啊、有錢人啊,姬妾送給知己、功臣都是很平常的。當然,妻子一般是不會送人的。
再舉一個例子:被大家美化得纏綿悱惻的董小宛和冒辟疆的故事:董小宛是冒辟疆的妾,董小宛當初欠債幾千兩銀子,冒辟疆這個賤男不想給她還錢,還是老風流錢謙益為董小宛擺平後,冒辟疆才白得個便宜,接收了這個送上門的絕色小妾。
即便如此,大難來時,冒辟疆帶了父母妻子到外麵逃難,董小宛得在家守著,嗬嗬,虧他想得出來;一次在逃亡路上,冒辟疆扶持父母妻子,可是從來沒扶過董小宛,任她掉在後麵,幾次嫌棄她累贅想趕她走、拋下她,任她自生自滅。這還是大家歌頌的“愛情”才子佳人,要那些沒有愛情的,男人將自己的妾送給其他人,就更跟送一把青菜似的。
所以,大家不要想當然覺得朱瑤瑤是石良玉的小妾,他就不能把她送給誰————他將她送給別人,有合適的就送了,當然不會為她還專門挑一個帥哥送,是不是?
這樣的事情,在那樣的年代,對於男人包括石良玉來說,甚至連汙點都算不上,還能博個“慷慨大方”的美名。
比如“紅拂夜奔”的紅拂,就是大奸雄楊素送給李靖的,不過這是紅拂自己看中的先跑了再說,楊素也就索性大方了。
就是現在,那些做別個二奶的女人,在商場上,也是經常被男人作為禮物送給生意場上、官場上的其他男人分享、享用、饋贈的。
所以,很多情況下,女人都是悲劇、是可憐的犧牲品。
在男人的世界裏,很多事情比女人重要得多,這是中國曆來的傳統。女人就是犧牲品。
即便恩愛如楊貴妃,馬嵬大難時,唐玄宗還是犧牲她的!別說什麼迫不得已,迫不得已他為什麼不犧牲自己?既然自己比愛人重要,又還談什麼“在天願做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這不是一場赤裸裸的笑話?
中國的傳說裏,除了梁祝和牛郎織女,其他男人都算不得有什麼愛情,白娘子那麼愛許仙,許仙不照樣嫌棄她是蛇妖?
所以,還是老話,我們得感謝這個時代,感謝我們能夠有機會受教育,能夠工作,自己掙錢養活自己。隻要你自己不做二奶,就決不至於淪為小妾的命運,也就決不會有人可以把你送給別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