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四法青雲--刹那的火花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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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的幾天裏,我發現,那個呆頭呆腦的家夥真的是呆到了極點,和他說話吧,無論我說什麼驚天地泣鬼神,讓閻王爺王母娘娘都歌哭的事,他都無動於衷,要是簡單的回我個“哦”字,已經算是很給麵了了。往往能輕而易舉的勾起我想殺人的欲望。他應該慶幸,還好本神器心地善良,不然,他死的次數用他那呆呆的手指都數不過來。
    不過話說回來,到了用兵場上,他倒是一點都不呆,發號施令時的威嚴,差點把本神器我嚇著。這還是我認識的那個虎頭虎腦的“小虎”嗎?直接換了個人,我覺得我有必要看看小虎有沒有人格分裂症了。由於常年戰亂,人族的人數相對於數量最多的魔族來說,已經算是很稀少了,但他用了這麼一點兵,卻還是能夠大破三軍。當然,我堅決相信,還有我這見多識廣的神器幫忙,就憑他那虎頭虎腦的傻子,當然贏不了……好吧,我承認我臭美了。
    自然而然的,既然跟著小虎混了,以神器我如此豁達的個性,當然是成了好哥們了,我幾乎算是沉睡了千年了,曾經也被別人撿起過那麼一次,但那家夥比小虎還不識貨,小虎至少還算沒把我賣掉或是當成會發光的珠寶去討女孩子的歡心,但他直接把我當給了一個當鋪了,看他數著手裏的拿點錢,就那麼幾個銅板,居然還數的津津有味,我頓時想咆哮。
    再後來,有一個病來贖東西,看到了我,大概覺得挺順眼,於是,本神器我就被那個黑心的老板又以極低的價格賣給了這個兵,原因是:“放著太久了,估計都沒人要了,放著占地方,掛著有礙眼,看起來值不了幾個錢的。”
    當時我就想四十五度望天,留下憂鬱的淚水。
    後來,因為一場不知道什麼戰爭,那個兵戰死了,我也就重新被留在了疆場,至今。
    不過這些“蹉跎”的歲月,對於我來說,都已經算是“往昔”了,現在,跟著小虎混,搞得我這神器也威風凜凜的,如果我是人形的話……我估計會胖個十來斤……不過,小虎也真夠“虎”的,有沒有打勝仗,對他來說一個樣,聰明如我一般的神器,怎麼會攤上這樣一個主人呢,我又憂鬱了。
    不過,朝廷還算是公私分明的,立了戰功,自然是要去領賞,這是國際慣例,當然不能因為小虎這娃比平常人呆了那麼一點兒,再蠢了那麼一點兒而例外。所以,神器我隻好以鄉下人進城的方式進了京都。
    京都繁華如舊,不似那與我作伴幾千年的大漠那般荒蕪,蕭瑟,人跡罕至。人人的臉上都帶著滿足的笑容,似乎無論是現代蓬萊,抑或是瑤池仙境,都比不上長安城來得恬淡,舒心。身旁飄過的,是久違的風拂楊柳,或許有幾許花瓣淩風而起,轉身,以優雅的姿勢投入水墨畫般恬淡的流水中,於是,詩人感歎它“飄零而不散,落水而不沉”。
    春風和煦的長安,猶如一幅風光旖旎的軟木畫。
    可是,進了皇宮,我才發現,我真的成了老古董了,當年那個坐在高堂上老態龍鍾,底下是一派龍笙鳳管的皇帝哪兒去了,換了也成,要換也就換個長得孔武有力一點的壯年男子吧,為毛坐在我眼前的,君臨天下的,是個姑娘呢。
    是姑娘也成,換個強悍點的,凶惡點的,為什麼我看這位國王,越看越覺得嬌滴滴,越看越漂亮,越看越想上去搭訕呢。
    還好我是神器,她看不到我,不然,估計我就是像貓那樣有九條命,也不知道死了幾次了。
    再看小虎,還是和以前一樣呆呆的?
    哦不。我看到了什麼,瞎了我的狗眼。小虎看這位姑娘的眼神,怎麼就那麼曖昧,曖昧也就算了,我為什麼還看到了他眼中的那份可望而不可即,就像陰間的彼岸花,花開三月,無時不刻不盼望著能與葉相見,其實我想,花也是懂得,所以她隻能在心裏想想。哎,人這東西,真難搞懂,還是做神器好,簡簡單單的。
    當然,估計小虎這孩子在戰場上賣命殺敵,也是這個原因吧,俗話說:“英雄難過美人關嘛”我看那位女王還是早點嫁給小虎得了,自從本神器認識小虎以來,他從來就沒有正常過,唯一正常的一次,還是給了這個女王,她早該知足了。再說,雖然小虎長得沒有本神器帥,但是也不算對不起大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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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於放學了,唯一一次沒有把短片一次更玩,或許是人長大了,廢話也多了吧,現在文章越寫越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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