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小學,我的純真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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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入的學,那個時候再我們那裏還算是蠻早的了。不知道是我的聰明還是我的勤奮,成績總是名列前茅,老師很喜歡我,父母對我很滿意,鄰居也一直誇我。但我也並沒有為這成績得意或是驕傲,因為小小的年紀或許還不懂得喜悲。知道回家按時做作業,按照爸媽吩咐的學做家務。
記憶裏最清楚的應該是五六年級的時候吧。那個時候晚上還要上自習。我是威風的小班長,小小的個子,卻有大大的權利,因為背後有班主任撐腰。我可以命令他們,可以給他們布置作業,甚至可以拿著小小的木棍體罰他們,現在想起來也不知道為什麼當時自己那麼囂張那麼大膽,即使是個頭高我很多的男孩子,隻要不服從我的管理的,我跟班主任一說,那個男生是鐵定要挨罵的。所以,基本上沒有人會跟我頂撞。
想了很久,還是因為成績吧,老師永遠都是寵著成績好的乖孩子的。而我,那個時候,教過我的老師沒有不喜歡我的。
這種寵愛伴著我走過了整個小學。
不知道是不是每個人的小學都是這樣。我身邊的人,記憶裏的那些臉,又漸漸清晰起來。我清楚的記得班裏一群男孩子喜歡拿我的名字開玩笑,還記得上四年級的時候我中午去的很早,跟幾個同學一起玩,本來玩的好好的,突然一個男生不知道說了句什麼,我回了一句,而他竟然又回了,然後我就哭著跑回去喊爸爸,正好爸爸在家,於是我哭哭啼啼的說學校有男生欺負我,爸爸就跟著我去了學校,把那男生恐嚇了一頓,然後就回去了。於是我得意了。過一會,又照樣跟那男生在一起開心的玩遊戲。
或許那時隻是一時受不了別人的頂撞吧,小小的年紀竟然也會有虛榮心。
印象中很深刻的一件事讓我現在想起來都覺得自豪。因為我的愛心。
奶奶家附近有一個孤寡老人。而且還是盲人。他有一個哥哥,是單身漢,他哥哥可以自己謀生存,但是他隻是靠著每個月的救濟金生活,他們生活在一個又小又破的屋子裏,他的哥哥對他很不好。
然後忘記是幾年級了,學校說讓我們學雷鋒做好事,然後我跟班上的幾個同學商量說幫那個盲人爺爺做飯。有郭飛,譚莉,還有幾個真的記不清了。我們從自己家裏帶了菜,然後幫那個爺爺清洗了灶台,幫他煮飯等等。後來不知道這事學校怎麼知道了,老師還一直表揚我們。雖然那個時候媽媽一直笑話我,說我小孩子不懂什麼,但是現在想起來還是很開心。雖然那個爺爺在我中學時已經去世了,但我想即使他在天堂他一定會記得當年我們那幾個小毛孩幫他做飯的情景吧。
那個時候沒有很明確的是非觀,更是不懂得真正的善惡美醜,但是那份愛心,那份對別人的關心還是一直湧動在腦海裏。
關於考試,還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話題。
每次期末考試我都是要肩負重任的。成績好的要在考試時幫成績差的,這是我們學校一成不變的定律,或者可以說是潛規則吧。雖然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但那個時候沒有想太多,即使想也想不通,隻知道照老師說的做。
班上基本上都是一個成績好的負責給幾個成績差的做,然後成績中等的自己做,做完了互相對答案。老師會提前安排好座位,誰跟誰做一起,誰要照顧誰,誰跟誰要對答案,老師都會很認真的安排。考試的時候,都是別的學校的人來監考,這個時候想起來,那個時候的考試真是算不上什麼考試,每次我都是把自己卷子做完了再幫別人寫好幾份,但是最終成績我卻沒別人高,我一直搞不清楚是怎麼回事,好在那個時候成績也不是特別重要。
每期末都要發成績單。每年的那天都是我很難堪的一天。班主任說想要成績單的每個人都要交2快錢。別的學生都交了,我每次問媽媽要錢媽媽都不會理。媽媽說這老師明擺著是問你們要錢,發個成績單還收什麼錢,媽媽當然是堅決不給,到最後的那天,別的孩子都領著成績單開心的回家,就我沒有。不過,那個時候我也不敢反抗什麼,因為本來就是無所謂的事情,我們都知道成績單上的成績是假的,我自己還幫老師寫過別人的成績單和評語。可是,突然,在某個暑假,老師還是把成績單給我了,遞給我的時候還問了句是不是你媽不給你錢呀?我在心裏暗自問他怎麼知道。
後來才知道。老師真黑。媽媽是對的。真不知道他在我們身上搜刮了多少。
整個小學,我還算是風生水起吧。拋開老師的貪,一些男生的惡作劇,還是狠美好的。因為我是大家心中的偶像。
那個時候為了節省錢,我們都是把試題抄在自己的本子上做的。記得最清楚的是黃岡密卷。一直陪伴著我們。我的字很漂亮,於是就擔任著在黑板上板書試題的重任,老師會找複寫紙在班上找其他的同學幫我複印一份。每年到了快要期末考的時候,每天不管是語文還是數學,基本上都是不停的再抄題一遍一遍的做。另外老師還會讓我專門去辦公室用那個時候的鋼板刻印卷子,然後再用那種很老式的幽默打印機打印出來同學們考試用。
六年級的時候,考了兩次年級第一。期中和期末。班主任幫我寫的演講稿,那是第一次在全校師生麵前。還是狠風光的吧,大家都知道我叫馬曉了,都知道我成績好。老師也基本都認識我,因為小小的學校本來就沒有多少人。
關於榮譽方麵。自己並不是很愛出風頭的人,那個時候或許都不知道什麼。四年級的時候學校要舉行演講比賽,班上好像沒有人報名,然後突然有一天,老師把我和另外一個女生叫去辦公室,讓我們背一篇文章,我清楚的記得是《在希望的田野上》。過了幾天,老師讓我們去背給她聽。我好像很害羞,背錯的時候會摸鼻子摸臉之類的。雖然這樣,最後一天上台的時候,老師還是決定讓我去,我記得我出了個小錯,但是聲音還是和洪亮,最後拿個二等獎。六年級的時候,自告奮勇的參加學校的一個活動,唱了首歌《情深深雨蒙蒙》,但是很丟人,還好那個時候不知道丟臉,並沒有人笑話我,我的日子依舊過的很快活。
所以,我是幸運的,對嗎?沒有什麼不愉快,所有的所有都是小孩子的純真。沒有太多的複雜的情感。簡簡單單的享受著老師的寵愛同學們的崇拜及別人的讚揚。這樣算不算是生活在光環之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