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章 少年,你的生命價值多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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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是個治安嚴謹的地方,那裏山明水秀,那裏民風淳樸,那裏不存在黑社會,那裏沒有勾心鬥角,那裏沒有居心不良,那裏也沒有……殺人凶手。
十年了,每當想起那個晚上,我依然心痛。
那天,我躲在櫃角,眼見大軍將惠家兄弟倆拖走。沒有出聲,也沒有阻止,隻是靜靜的把自己藏好。
我告訴自己,出去了不止什麼也幫不上,還會和他們一樣慘。我應該保護好自己,然後想辦法幫助他們,我這樣對自己說。
但是我知道,我其實隻是自私的想要保全自己,原來,我也不過如此。
九歲的時候,我覺得辛苦。媽媽走了,姐姐嫁了,我要做飯種地,還要照顧那小子,父親也沒給過我好臉色。
我想到死,覺得與其這樣活著,不如大家一起死去。
但是我沒錢買藥,所以放棄。
十歲的時候,我覺得這個世界的天是黃色的。同村孫家的二小子,放牛的時候被人打斷了腿,因為他把人家牛放丟了,沒錢賠。
十一歲的時候,我看見了鬼。山坡上,一個接近一百三十斤的女人,坐著吊死在一棵手脖兒粗的小樹上,脖子上紅痕交錯,那是鄰居家的嬸子。
民警來了幾個,看熱鬧的人若幹,結論是自殺。
十二歲的時候,我再次見了鬼。張家失蹤許久的瘋女,被人發現在後山,光著身子倒在壕溝裏,旁邊有破碎的衣衫,臭的不行。
村長帶人收了屍,停在村外,結論自殺。
十三歲的時候,我沒再見到鬼。抬頭望天,陰雲密布,這裏是沒有陽光照射的角落。嘴裏有糖,是鄰居家大萍姐的喜糖。
大萍,是山坡上吊死的嬸子的女兒,是雙生女兒的老大,所以叫大萍。
大萍十四歲,長的很白淨,有點弱智,但是不傻。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人人在笑,卻少有歡喜。
新郎是大她27歲的同村光棍王有三,應該算是個心胸寬闊的男人吧。畢竟,在一個月前,大家都還在談論那個血淋淋的孽種時,他向這個可憐的女孩提了親。
十四歲的時候,二伯家的姐姐離了婚,她老公和一個叫蘇三的小姐珠胎暗結。
沒過多久,她再次嫁了人,是一個姓趙的流氓。
眾人的反對敵不過她的一心一意,流氓也表現的紳士,聲稱至死不渝。
三個月的時間不長不短,她滿身是傷,隱忍求全,隻因流氓一句:“你走,你走我殺你全家。”
十五歲的時候,表姑家的姐姐聲稱中了邪,被喝農藥自殺的姨奶奶上了身。
姨奶奶的小兒子小兒媳緊張兮兮的做了一桌子飯,低頭哈腰好不殷勤。
第二天,姨奶奶走了,表姐好了,小表叔卻病了。
滿口胡言,說什麼不是他的錯,醫院火化的時候沒看清楚什麼的……
十六歲的時候,我真的長大了,我喜歡站在風裏聽風的聲音,其實這個地方真的很平靜。
十七歲的時候,我嫁人了,那人對我一見鍾情,他把我們的婚禮辦得排場十足。
十八歲的時候,我有了戀慕的對象,在心理上背叛了我的丈夫。
十九歲的時候我離婚了,那個我愛慕的人幫我成名,十裏八村沒人不知道我。
二十歲的時候,我有了一個女兒,很可愛很可愛的唯一的女兒。
二十一歲的時候,我把自己賣了,然後,我見證了一場真正的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