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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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有一天,有一個朋友打電話來,叫我上去買房子,可是我的朋友還沒有好。
我沒有辦法之下,我告別了朋友提早走了,因為時間急,隻得趕晚上的火車直奔買房子的地方去了,那裏的人特別的多,我到處看了又看,陪我的人也特別多。
我到了那裏,一個朋友對我說:名字一定要寫我自己的名字,我就問朋友,這是為什麼?
朋友說:這是一個保險,朋友還說:假如有一天你的男人不要你了,你還會有一間房子。
我說:不會吧!
朋友說:她的老公就是這樣的人,朋友還說:她們差點離婚了,要不是孩子和房子的事她老公早已走了。
朋友們還說:她是過來人是為了我好。
當時我在想,如果房子與老公這間中隻能選擇一樣,我會選擇一個真心愛我的老公,房子對我說:無關緊要。
可是他真的喜歡過我嗎?
我真的不知道。
當時我隻把朋友的話當作耳邊風,當作朋友從來沒有和我說過。
我又問了房屋價格,看來看去,我終於看到了我想要的房子,我喜歡有水有河的地方,那樣的地方對我很實在,有種舒服感。
在朋友們的陪同下,我終於想買了,可是手續特別的多,代款的事情雖然好辦,可是他們分幾種代款,離了婚的可以馬上辦理手續。
如果沒有離婚的,要兩個人在才可以完全辦好,要不然一個還是不可以辦的,後來陪同我的朋友們出了一個主意,讓我害了一大跳。
當時我沒有同意,可是在朋友們的勸說下,我還是跑去辦了,當我跑到那裏時,我打電話約了那個辦手續人出來,我交了手續費,可是我想不又想還是不要辦了的好。
我一個人就坐車走了,那個辦手續的人來找我時我已跑得無影無蹤了。
因為剛買房子就搞出這種搞笑的事出來,有的不太好,那個朋友看到我沒有辦了,那個朋友辦好的也沒有要了,那個朋友說:我說得對,不能開這種玩笑。
怕玩笑開大了,會變成真的。
後來我告訴他,房子我已經看好,寫那個的名字,他說:就寫我的名字,我說:還是寫你的名字吧!
他說:隨我,可是當我辦手續時我寫下了他的名字,結果他們說:不可以,因為我我和朋友隻有叫他們一起來,其它的手續都辦好了,他來隻要簽一個名字就辦好了。
這樣又安全,別人又不能說什麼。
第二天他坐上了車我一個人一直在路上等他,那時晚上已經有11多了他才到,也是我的膽子大,要不然一個人在一個陌生地方那會等那麼久的時間呢?
他來到了我這裏,問我手續辦得怎麼樣了,我說:都辦好了隻是寫的我的名字,因為公司的人說:要本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