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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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出穀我方才記起我忘了把什麼東西帶在身上了?不過,我到穀中後,生活一直是師父幫我料理的,在家時也自有家中長輩安排,出入有仆從跟隨,要什麼東西從來就是說一句話的事情,自有人親自送到我手中,忘記帶錢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也不能怪我。隻是,腹中肌餓,卻是一定要錢才能解決的。
    我轉眼看到一家醫館方才記起自已也算是有一技在身的,可憑此賺些錢財,便就此在街上擺起了小攤。剛開始因年齡小被很多人看不起,一天也沒有幾個生意,隻不過後來看得人多了,也就有了名氣,再擺攤慕名而來的人就多了起來,讓我有些照看不過來,後來便提高了價錢,再後來就隻挑我感興趣的病症來醫,因此被別人稱為怪醫。不過,我也沒在意,我行事從來就看心情,與“怪”這個字也靠得上邊,反正我的生活問題不用愁了,而做為醫穀現任穀主的我再隨便為人看病,日子久了會被江湖中人看不起的,雖然我易了容的,但日子久了難免被認出來,這丟了自己的麵子我是沒什麼在乎的,可是丟了醫穀及師父的麵子我卻是做不出來的,更何況這也會壞了醫穀的規矩的。日後,若有人拿這事來說道,讓我醫不能醫得人,我可真不知該如何應對了,醫得人少,這種危險情況也就能避免發生了。就這樣我沿著官道一直向江南行進,中間偶遇風景好的地方就停下來玩一玩,缺錢就擺攤賺錢,日子過得也算是逍遙,過了三月方才到達。
    我背著包袱行走在人來人往的街道上,手中拿著一串糖葫蘆偶爾舔一舔,兼顧接收一至二個路人的好奇的目光,好吧!我承認,像我這麼大的人卻拿著一串糖葫蘆在路上走來走去的的確是有點引人注目,剛開始的時候我的確是受不了人們的目光,有點想把手中的糖葫蘆藏起來的衝動,不過,現在被人看著看著也就習慣了,就覺得沒有什麼了,“嗯,算了,還是快點去表姐家吧!”說起我這個表姐,說實話,我沒有多少印象,雖然她是我在家中時走得最親近的一個人,不過,自我離家至今已過數十年,當時年紀小,能有點印象也多虧我記憶力好,隻是,我沒有想到,事隔這麼多年她還會給我來信,讓我有點吃驚,雖然,我看到這信時,距寄信時間已過四年,不過,我還是決定應表姐所邀去她家看看。
    表姐嫁得人算起來也是富有之家,江南首富也算是個大地主了,隻不過距花家本家卻是太遠了點,當時表姐是很不情願的,我還記得她出嫁時,我剛好五歲,那天出嫁時,她哭得可是很淒慘,也是,嫁給別人當妾,要是我就絕對不答應,花家的女兒還沒有差到做別人小妾的地步,隻是,我那表姐的爹死得早,就她娘辛苦將她養大,日子太艱辛的後果就是造成她娘整個人就像掉錢眼裏似的,看到錢就兩眼放光,最後就連女兒也拉出去嫁人換錢了,我可記得當那個表姐夫送嫁禮來得時候,看著那大堆的嫁禮,那表嬸擦了厚厚一層粉的臉笑成了一朵菊花,兩隻眼睛放射著貪婪的光,那樣子讓我惡寒了許久,好幾天吃飯都沒有胃口。
    我隨便拉個路人問了路,那路人對我丟了個鄙視的眼光,伸手指了指街道盡頭那個富麗堂皇的大門,罵了一句白癡轉身就走了,氣得我差點沒隨便扔點東西在他身上,“深呼吸,好,別氣,為個不相關的人生氣那是白癡做得的事情,咱不是白癡,咱不氣!”收拾好自己不平穩的情緒,我轉頭看向街道盡頭那占地頗廣的房子,朝天丟了個白眼,“切,有錢也不是這麼顯擺的。”邊搖頭邊向那暴發戶的家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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