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撿妹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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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光繚繞的縷縷炊煙,縱橫交錯的縮小版針葉林,哼著和諧之音的知更鳥,夾雜著濃重樹葉味道的微風,一起撫摸灌溉著這個綠綠蔥蔥的小村莊,這個叫竹枝村的村莊,日複一日,年複一年。那個屬於我們的純真時代,一切都美好的像不忍打破的夢境。住在城市裏奔波的人們,肯定不會知道世界上還有一個如此美好的世外桃源吧。
    從我有記憶開始,你就在我身邊,每天每天樂嗬樂嗬的過日子,一起上學放學,偶爾幫我提書包,他們稱我們為連襠褲。從來不會擔心有一天你會突然從我的生命裏消失。
    我們兩家麵對麵的坐落在竹枝村的一個小小的山穀,相隔一片綠油油的小麥地。有時可以聽到你放肆又靦腆的笑聲傳來。
    經常,搬一把木質靠椅在家門口那個石階旁邊,和你麵對麵的說話,屬於我們之間的秘密話語。有時候,聊到勁頭上,幹脆扔下椅子,飛到你身邊。有時候,你會被你媽媽叫回房間。有時候,會聊到天黑戀戀不舍的進屋子。
    四歲以前,你沒有名字。大家都叫你“撿妹”,意思是撿來的妹妹。媽媽說,是山那邊挨著水庫的村子的某家的第三個女兒,因為一直想要個兒子,於是撿妹便來到了我們村。
    撿妹的頭發顏色好黃,像染過色一樣的黃。更像外國佬一樣的自然黃。我和他相比,學習差很多。於是一句順口溜在村子流傳下來,黃毛毛尖(尖指聰慧),黑毛毛傻,黃毛毛追著黑毛毛打。
    那件事,還很清晰的映在我的腦子裏。在你上幼兒園的前一天,我正蹲在媽媽旁邊,看她把一粒粒種子埋進土裏,說全部種下去就回家煮飯。無聊的我看見你從不遠處向我奔來,左右兩個黃黃的小馬尾跳上跳下,你穿著一件綴滿藍色小花的棉布襯衫。到我身邊的時候,累的氣都喘不過來了。我瞪大眼睛看著你,問你什麼事啊什麼事啊。你激動的臉紅紅的,是被喜歡的人誇獎過後的那種紅。
    “小葉,小葉,我有名字了。媽媽說上幼兒園要有自己的名字。”你激動地漲紅了臉。
    “真的嗎,叫什麼名字?”
    “哥哥幫我取的,他說叫玲玲,楊玲玲。和我哥哥一個姓。”
    “玲玲,玲玲,哈哈。”
    “所以以後不要叫我撿妹了”。
    對於從一出生就被定義好了姓名的我來說,一切都顯得理所當然。也許永遠無法體會到那一刻你的心情,好像沐浴後的蓮花一般的心情,煥然一新。
    永遠記得你那幸福滿足的表情,淺淺的笑容,在陽光的折射下,世界仿佛變得更加美好起來。純淨的眼睛裏,看不到一絲瑕疵,幹淨的不忍心打擾。誰會想到,這雙讓我如此著迷的雙眼,在後來麵對我的時候,居然藏著深深的刀刃。
    還是我單方麵的錯誤理解,原來我的存在是對你生命的懲罰,後來你哭喊著這樣
    告訴我。是我不夠懂事,是我不夠成熟,因為我無法原諒你對我的虛情假意,在我心裏,你對我一直如此重要,我當你是至親。就算是你犯錯,做了傷害我傷害我身邊的人的事,我也應該笑著原諒你,伸開雙臂擁抱你,不是嗎?
    我們本就不應該同時存在於這個世界!
    你對我說的殘酷的話語,一直在我耳邊回旋,讓我十幾年的信仰在一秒鍾崩落,笑容停在半空收不回來。每次回想都覺得好難過。
    原來關於星座的傳說是真的嗎?
    ……
    第二天,我和玲玲手拉手到幼兒園報告,我們背著一摸一樣的草綠色書包。因為幼兒園是村子裏自己辦的學校,沒有校長,老師也就是離我家一條街的糖果店老板娘的女兒,上幼兒園的第一天,沒有任何人護送。因為媽媽已經和老師講過我們今天會去上學。那時候,那個村子如此和諧美好,一切都那麼隨意,讓人放一百二十個心。
    我們就這樣混混噩噩的,無憂無慮的,伴隨著山山水水蚯蚓螞蟻狗尾巴草過著我們的幼兒園時代。
    依稀記得,我們偷摘大嬸家的石榴,一個把風,一個上樹,弄了一身的石榴水。媽媽說,石榴水粘在衣服上洗不掉,我們都被罰站半個小時。
    下很大的雨的某天,我們不聽媽媽的話要繞道去學校,山裏的一條小溝被雨水衝刷的變寬了幾倍,水也深了好多。你很順利的踩著中間的大石頭踏過去了。而我,一直徘徊,最終腳滑掉進水裏。你拚命抓住我的手,用盡全身力氣把我救上岸。當時我說,“撿妹,剛真的好害怕。”你說:“我也和你一樣怕,要是你被衝走了我怎麼辦啊。”然後,邊走邊哭的我和你擠在一把傘下,快樂的去上學。
    最終結果是,失去了我的卡通文具盒和你媽媽新買給你的雨傘。回到家的懲罰是少不了的,那時候,很流行的小竹條打屁股,很疼,但是不會導致內傷。
    嗬嗬,玲玲啊,每次都是這樣。竹條還停在半空的時候,我就已經哇哇大哭了,很顯然,媽媽在半空力道一轉,落下來的時候並沒有我哭喊的那麼疼。而你,從始至終,都不會因為你媽媽打你而留下一滴眼淚。以前我是羨慕你的勇敢,後來是心疼你的寂寞。
    不管什麼年代,無論什麼地方。醜陋的人心總是存在。
    隔壁村的一個男生平,總是欺負撿妹,說她是撿來的孩子,是沒有爸爸媽媽的孩子。偶爾會看見撿妹手臂上的一排牙印和站在講台上得瑟笑著的平。經常一大早進教室,發現撿妹的凳子有被踩過的腳印。
    有一天,我看見那個叫平的小子搶撿妹的書包,把她的書掀在地上並用腳使勁踩,並一副嘴臉的嚷著撿妹是沒人要的孩子。盡管媽媽時常教導我不能在學校調皮,但是我真的忍到了極限,怒氣衝衝的跑過去,狠狠的從平的背後推了他一掌,因為他沒有防備,一個踉蹌向後倒去。也許是命運的玩笑?他的頭正好磕在了橫在路麵的石頭上,鮮紅的血液從平的額頭流下來,平躺在地上一動不動。
    那時的我很傻很天真,心裏還有絲絲得意,完全沒搞清楚自己幹了什麼。我隻知道積累已久的怨氣終於發泄出來了。至少,平此刻應該是很疼的吧。
    奇怪,那次回到家,我並沒有受懲罰。撿妹卻被罰跪,而且是跪很久很久。媽媽告訴我,撿妹把鄰村的小孩子推倒了,那個孩子受了很嚴重的傷。我糊塗了,平不是被我推倒的嗎?我趕忙跑到撿妹家,看見平的爸爸和媽媽還有些不認識的大人都在,屋子裏的氣氛讓我感到很恐懼。撿妹的爸爸媽媽一直在說對不起,而平的爸爸卻是一副凶巴巴的樣子,拳頭握得緊緊地,好像隨時要朝某人臉上揮上一拳。
    這件事情的真相,我沒有講出來,撿妹也沒有講出來。但是從那天開始,撿妹家開始經濟不景氣,開始欠債。隻是我再也不叫她撿妹,改叫玲玲了。半個學期後,平重回幼兒園,他好像忘了我們,也不再欺負撿妹,看起來呆呆的。我和撿妹又恢複到了無憂無慮的日子。
    那時,草綠色的書包已經破的不成樣子。
    吃相同便當的我們,因為我和她到學校都會攤開自己從家裏帶的飯盒,那樣兩個人可以同時吃到不同口味的飯菜。穿差不多的衣服,這也隻限於她有的格子襯衫和純白色帆布鞋我都有,而我有的維尼熊小棉外套和毛絨雪地靴她卻沒有。我們背著相同圖案的書包,因為媽媽堅信這樣會促進我和她的小小友誼。我們每天走過的路,在田埂上留下的腳印,基本上都是一樣的。可是,為什麼
    撿妹升到了大班,我還停留在小班。撿妹要被送到中心校去讀小學,我還停留在大班。
    原來我的腦子不好使是從幼兒時代開始的。在你要升進中心小學的那幾天,我和你都悶悶不樂的不說話,和媽媽賭氣不吃飯。後來,撿妹拚命地對著她媽媽哭喊:
    “我不要一個人讀小學,我還要上幼兒園。我要等小葉一起讀小學”。
    因為考慮到村子距離中心小學有三十五分鍾的步行路程,因為考慮到那時村子裏還沒有所謂的公交車,因為考慮到我和撿妹五年半的友誼,因為考慮到一個人上學的孤單。兩個媽媽決定采納撿妹的建議。
    最終,我和撿妹又在幼兒園混了半年。
    後來,每次回想起這件事,都會覺得特別溫暖。囉裏八嗦的一遍又一遍的講給林思辰聽。
    “呐,林思辰,那個時候要不是玲玲堅持的話,我會一個人孤單的呆在幼兒園一整年。那時的玲玲是多麼溫柔啊!如果再次遇到她,換我溫柔的對待她。”
    每當這個時候,林思辰都會輕輕敲一下我的頭說到:“我知道哦,那個和你一起長大的撿妹,像姐姐一樣溫柔的玲玲”。
    是啊,回想起來,好像我一直依賴著玲玲,一開始就默認了自己妹妹的角色。難道僅僅是因為她比我高三公分和比我大六個月零十二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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