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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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麵的陽台上住著一個女孩子,我每天起來的時候就看到她坐在陽台上,手裏捧著一本書。  
    她好像到了該上班的年齡,為什麼卻和我一樣待在家裏?我每天起來的時候就會看到她坐在那兒,等到我睡一覺起來後她又進屋去了。  
    如果沒有別的事情,我會在中午的時候醒來。我的臥室裏掛著厚厚的窗簾,隻要不拉開它我的屋子永遠像在夜晚。我的床上亂七八糟地堆著被子,卡通地墊上也堆著亂七八糟的衣服。  
    因為不出門,我的概念裏沒有了時間、日期,我不知道今天是周幾,我也不知道現在是幾點。我由著自己的性子,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有時候我會睡得頭疼,然後就是沒完沒了地做著噩夢。  
    從心裏麵說我很希望自己走出去,可是我走出去做什麼呢?到處都是別人的快樂。是的,他們太快樂了。我住的樓下經常可以看到快樂的人們,有老頭老太太,還有小孩子,有時候我還會碰到一對新婚或者說熱戀中的男女。他們那麼快樂,快樂得讓我不敢直視他們,像做了見不得人的壞事一樣,每次出門我都是急匆匆的。  
    小區的門口沒有真正的保安,門口常年坐著一個老太太,她坐在那兒睜著一雙無神的眼睛,對每一個進入小區的人都要再三盤問。這不,我走下去倒垃圾的時候,她就盯住我了。  
    她挪動著一雙小腳,嘴裏好像有太多的話要說。我沒有給她機會,在她剛剛張開嘴的時候我已經走開了,我拎著那包垃圾又回到了我的房間裏。  
    我在屋子裏轉了一圈,然後拎著垃圾站在了陽台上。我看到樓下有一片空地,裏麵種的花草因為好久沒有管理而瘋長著。我把垃圾丟下去的時候,就聽到對麵的女孩子驚訝地叫了一聲。  
    我把垃圾丟下去的時候心裏就舒服了好多,我轉過身再回到電腦邊上,卻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  
    樓梯裏不停地有腳步聲來來往往,他們從我的門口走過,踢踏踢踏,有高跟鞋,有平底鞋,還有孩子的跑鞋,那種一跑就有音樂的鞋子。  
    我突然感覺到了寂寞,一種從來沒有的寂寞。我很想找個人聊聊天,我很想讓自己離開這間屋子,不然我的心馬上就會崩潰,我馬上會瘋掉的。  
    我打劉小瓜的電話,他好像在飯店裏吃飯,說了兩聲就把電話掛掉了。  
    歐蘭的手機開著,卻不接。我不知道歐蘭為什麼不接電話,我就執意地讓自己一遍遍地打過去。歐蘭的手機一直響著,很歡快的那種鈴聲,可就是沒有人接。  
    我的手表已經停了,我實在不知道現在是幾點了。我抽了支煙,然後突然想起了孫小姐,她的電話我好像還記在腦子裏,是很吉利的一串數字。我下意識地把電話撥過去,隻一聲電話裏就傳來了孫小姐的聲音。  
    我說:你好。我好久沒有說話了,說出來的聲音我自己聽著就幹巴巴的。孫小姐也許已經忘記了我,她再三追問著你是誰啊?你是哪位啊?  
    我一下子語塞,我是誰啊?我自己都不知道了。  
    孫小姐說你說話啊,求求你了說話吧。  
    孫小姐說你是不是陳偉啊?是不是呀?真是急死我了,你老人家說話吧。  
    我一下子笑出聲來,我說你怎麼知道是我呢?  
    孫小姐說當然,我當然知道是你啊,我這幾天一直在等你的電話啊,你在忙什麼呢?也不給我打電話?  
    我在做一個項目,好幾天沒有出門了。我的聲音好像醒了一樣顯得有些歡快。  
    真的啊真的啊,你一有空就想到我了?我真感動啊,陳偉,出來吃飯吧?  
    現在幾點了?我下意識地抬腕看表。我的手腕上光光的,什麼也沒有。  
    四點了,馬上該吃晚飯了,你過來吧!你過來我給你做飯吃。孫小姐興高采烈地說。  
    到一個女孩子家裏去吃飯,我不知道是不是妥當。在我猶豫的時候孫小姐已經把她家的地址說出來了,她說你坐5路車,坐到終點站下車就行了。你來了後我給你做芹菜炒肉。  
    天,芹菜炒肉,她怎麼知道我喜歡吃這個菜呢?  
    我洗了臉,然後又刮了刮胡子。我的胡子已經很長了,以前眯眯在的時候她還監督我收拾收拾。現在她不在了,我也由著胡子瘋狂地滋長。隻要看到這些胡子,看著它們一天一天地在我的下巴上生長著,我才感覺到自己還活著。  
    因為天天不出門的原因,我的皮膚有一種病態的蒼白,像一個住了很久醫院的病人。劉小瓜非常嫉妒我的好皮膚,他的臉上不僅粗糙還長了大片大片的青春痘。  
    長了青春痘的劉小瓜非常的慌亂,他說因為這破痘子連林澤那樣的女人也不願意親近他了,他覺得自己之所以長這麼多青春痘是因為沒有正常的性生活。他不止一次用手指指著我的臉說,陳偉,你說你身邊沒有女人,鬼才信呢?你看這皮膚,連個小青春痘也沒有;要是你沒有女人,想必你的青春痘比我的要厲害得多。  
    5路車在我家的對麵,那兒有一溜的水果攤。麻城的水果全來自外地,一個幹巴巴的破蘋果貴得不行。我站在那兒,準備給孫小姐帶點東西,像我這樣一個大男人空著手去人家女孩子那兒蹭飯有點兒說不過去。  
    水果攤上堆著各種各樣的水果,我站在那兒不知道該買些什麼。我不知道孫小姐喜歡吃什麼樣的水果,長這麼大我還是第一次買水果送人。以前在周城的時候都是別人送水果給我,那一大箱一大箱的水果從不同的人手裏轉到我們家,我們家的小倉庫裏堆著成筐的蘋果、香蕉,還有那價格不菲的紅毛丹。  
    這兒的橙子比周城的小多了,色澤也沒有周城的嫩,我縮著手站在水果攤前挑挑揀揀。我想女孩子現在都愛喝橙汁,電視報紙上天天叫著每天來一杯橙汁,可以增加人體的新陳代謝,可以緩解衰老。  
    老板在店裏麵打麻將,他好像根本不在意我這個客戶似的。我一連問了三遍,他才不耐煩地回話說一塊二。一塊二?能不能便宜一點?雖然我沒有買過橙子,雖然我也不知道這一塊二是貴還是便宜,我就那麼問了一聲。  
    這一聲把老板氣得不行了的樣子,他從店裏躥出來,一把奪過我手裏的橙子喊:一塊二還貴?你打聽打聽,再也沒有比我這兒再便宜的啦。走開走開,少一分我也不賣!  
    這就是麻城人,他們和周城人不一樣,這個城市的輕鬆的生活環境造就了人們的懶惰性格,每天上午不到十點商店是不會開門的,每天晚上七點不到商場裏的卷簾門就嘩啦啦地關了起來。  
    我忍著不舒服稱了十元錢的橙子。因為麻城的種種不如意,我越來越想念周城了。我知道自己再也不能回到周城了,雖然我那麼喜歡它,那麼不舍得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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