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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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府太大了,所以不能怪我一個生人在這裏迷路,迷路是被允許的能被原諒的,這能怪我麼?隻能怪柳揚這個變態把自己家建得太大了。
    好不容易在同事的幫助下來到了書房,我一看那緊閉的門就有一種不祥地預感。
    哎……虎落平陽被犬欺,我隻能硬著頭皮推開了書房的門。果然!裏麵背對著我站著一個人,瞅著那身影,莫不是我那仇人,還有誰?
    大約聽到推門聲,他轉身,一看是我,原本柔順地眉眼變得猙獰。
    “是你!?”
    我看他一臉詫異,詫異中又帶著詭異,總之就不是和顏悅色地好表情。哼!什麼態度麼,打我沒理由,我打你就得闖鬼門關,不見我就一臉溫和,見我就滿臉怒容。我又沒得罪你!一個大男人也這麼小氣,虧還是個攻,不過就被我打了個嗝噴了口氣到你臉上而已嘛,我不信我口氣至於臭到讓人地動山搖地程度。這人純粹就是對我有偏見。
    總之,仇人見麵分外眼紅。
    我是作孽,好了傷疤忘了疼,一時氣起,就衝他說:“難不成真以為我就這麼簡單死掉?”不弄死你我怎麼甘願去死啊?王八蛋的你!
    我的話讓他的臉色變了再變,我看形式不對,很狗腿拿了一旁的雞毛撣子在撣灰塵,胡亂的掃啊掃。
    識時務者為俊傑,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我寒窗苦讀二十載,幼兒園到學前班到九年義務到大學,不是白讀的,這種道理還是懂的。何況我麵對的可不是普通人,而是一個超級大魔王,無敵變態加古舊封建主義霸主,誰敢惹?我不過是個小小地倒黴穿越者,還是要保存實力之後再調查大魔王的弱點,最後趁大魔王不注意,攻其不備出其不意,這樣才有機會贏啊。
    隻要一想到我揮著鞭子踩著他的軀體在他屁股上鞭笞我就很爽,不由得心情也變得不錯,完全可以忽略大魔王的存在,做到仇人見麵不眼紅的境界。
    我心情很high,所以雞毛撣子揮舞得如行雲流水,屋子裏灰塵撲撲,那些顆粒分子在陽光下,發散著五顏六色的光芒,很是漂亮,我當然是很陶醉啦。
    “咳咳……咳……”
    我一聽這咳嗽地聲音就笑不起來了。
    轉身看了他一眼,他正對我橫眉怒眼,我露出假假的賠笑臉麵,他見我笑,也不知道是更生氣還是在發呆,總之我管不了那麼多,眼不見為幹淨。
    我低頭,雞毛撣子揮舞的幅度小了那麼些,可是心裏卻在怒罵:喵了個咪的,這書房本身就幹淨得很,我再怎麼揮舞也揮不起多少灰塵啊!咳嗽?哼!明顯在裝,還以為你多嬌弱呢,得哮喘啊還是鼻炎啊還是肺結核啊?切!
    大魔王見我安分了那麼點,大概也確實是工作多,也坐在書桌前埋頭對著他那些本本簿簿研究,沒有理會我。
    我一見狀,呼了一口氣,氣氛終於沒有那麼緊張了。要是他因為我之前那句話又打我五十大板,那我就真的見閻羅了,之前的傷還沒好呢。
    不過,諒他也沒那麼畸形,打了一次再一次的。
    書房裏,除了文房四寶書法字畫外,無外乎就是一些擺滿書的書架子跟角落裏三三兩兩當裝飾用的古董。不過他這裏的藏書還真多。
    平常休息日我的嗜好不多,聽聽歌澆澆花玩兒遊戲看看書,可是這裏條件有限,唯一能幹的估計就是書。
    從架子裏抽出一本,是詩集,沒有標注作者是誰。
    我對詩詞歌賦沒多大興趣,平常看的書也都是推理驚悚懸疑之類的。哦,當然,還有一種,就是漫畫。
    “你在幹什麼!”
    身後傳來怒喝,我一驚,手一抖,手中那本詩集掉到地上。
    大魔王很生氣,指了指書桌旁的硯台。
    “磨墨!”
    我扁扁嘴,切!磨就磨,小氣鬼,動一下你的書又不會怎麼樣!
    “你白癡麼!連墨也不會磨!”
    耳邊一聲暴喝,太大聲了,我一個瑟縮,墨汁被撥出了一些在書桌上。大魔王的臉色變得更加可怖了。
    我又沒磨過,大家都是用鋼筆簽字筆,要麼就電腦打字,再不濟用毛筆的市麵上也有墨水賣啊,誰還會自己磨啊。
    “身為紀偉賢的書童居然沒磨過墨?”
    我抬頭就見大魔王一臉難以置信。
    我也難以置信,難道是來到這裏打擊受大了?我居然把自己內心所想的話說出來了?還被他聽到了。
    疑惑,紀偉賢是誰?
    大魔王哼了一聲,看也沒看我,繼續在他那些本本簿簿上寫寫劃劃。
    “慢慢磨,磨得均勻仔細些,不要有一點雜質,墨要不稠不稀,水跟墨的比例要掌握好。”
    我一聽,傻眼,這算啥?教我磨墨?就算你這麼說我還是不懂啊。
    大魔王感覺到我一直沒動,保持著原有的姿勢。
    “……”
    大魔王歎了一口氣,從我手中搶過硯台跟墨條,自己在一旁細細研磨。
    “看清楚了!下次記著點!”
    我點點頭,從他手中接過任務,學著他的樣子研磨。
    磨墨而已,小意思嘛,幹嘛那麼斤斤計較?能用不就行麼?
    我用眼餘光看過,大魔王的手形非常漂亮,手指修長,握筆的姿勢優美,看起來就是一副賞心悅目地畫麵。先不說大魔王的手以及握筆的標準姿勢,他寫的字,我隻能說,很美,已經相容不出那種感覺。我的硬筆字寫得隻能算是勉強看得過去,要是讓我用毛筆,估計字都寫不了了。這點就算我再討厭大魔王,還是不得不佩服的。
    大魔王停筆的時候,我趕緊收回餘光,怕被發現,低著頭努力磨啊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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