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洗手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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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蘭此時全然不知道離她很近的地方有一個她昨天才認識的人正在和耶酥基督虔誠地懇求著什麼,但不知道該人是因為業務不精,不清楚阿彌陀佛與耶酥基督是屬於兩個部分的,還是遇事亂了方寸,所以在上帝保佑之後,又畫蛇添足地加上了一句“阿彌陀佛”,此一事實清楚地暴露出了他典型的兩麵派嘴臉。
    孫蘭此時正在問服務生洗手間在哪裏。
    丁逸很自然地把頭轉向了窗外,像是在欣賞窗外的風景,希望孫蘭不會注意到他。即便孫蘭沒和方然在一起,被孫蘭看到也是大事不妙,以她和方然的關係,她如果看到丁逸竟然背著方然在外麵泡妞,最好的方式似乎應該是立即告知方然。
    要不這麼做,簡直就愧對了“朋友”這兩個字。
    但丁逸忽然想起了她昨天還曾試圖勾引挑逗自己,丁逸希望,既然孫蘭已經愧對過朋友一次了,希望她能再愧對一次。
    但這畢竟是建立在她人的意願之上的,太被動了,萬一孫蘭今天哪根神經搭錯線,想起昨天酒喝多了,居然做了對不起朋友的事,此時感到追悔莫及,今天逢此良機,真是“天助我也”,如果她要以實際行動表達對朋友的歉意立即向方然舉報丁逸和其他女人共進午餐的不軌行為的話,丁逸可就死得很難看了。
    希望她沒有看到我;就算她看到了我,她也記不起我是誰了;如果她看到了我,也記起了我,最好是茫然地看上我一眼,然後對自己說上一句:“都是幻覺”,掉頭就走。
    丁逸急得連這樣的想法都冒了出來,看來是玄幻小說看得太多,中毒太深。
    但事與願違,他聽到服務員向孫蘭告知了洗手間的具體方位,眼角的餘光又看到孫蘭轉過身來,正要向洗手間走去,似乎忽然愣了一下,停頓了大約有2。0275秒鍾的時間,然後朝他和謝薇的方向走了過來。
    看來她還是認出了丁逸。否則,在她得知了洗手間的確切方位後,不會朝丁逸他們這個方向走過來。
    丁逸所在的方位可不是洗手間。
    她應該也不會是走上前來向丁逸求證:“請問這位先生,剛才這位服務員所回答的關於洗手間具體方位的問題,是正確的嗎?他沒有在忽悠我吧?”
    要真是這樣,這個世界可真太荒唐了,耗子都給貓當伴娘了。
    孫蘭既然朝這裏走了過來,說明她已經看到了丁逸,看來平時不信基督教,臨時著急抱佛腳也是沒用的,心裏不管念的是“阿門”還是“阿彌陀佛”也都是白搭。丁逸心想。
    他的邏輯思維已經基本混亂,已全然忘記了基督和佛祖是各立山頭、相互競爭的關係。如果他真的每天燒香拜佛抱佛腳,在危難時刻卻大喊上帝保佑,或許耶酥不僅不會幫他,極有可能還會在他人生經曆中增加一點小小變數,以教育他回到正確的人生信仰道路中來——既然已經打算信基督了,還要燒香拜佛,這種典型的兩麵派手腕,簡直比無神論者還要可惡。
    再裝作欣賞窗外的風景已經不起作用了,重要的是要取得主動權。丁逸不露聲色地轉過頭來,似乎在不經意間看到了走來的孫蘭,瞥了一眼,又恰如其分地停頓了一下,作十分驚訝狀:“咦,咦,咦,咦,咦,是你呀,你也到這裏吃飯嗎?”
    他在心裏對自己的演技佩服得五體投地,心想自己在報考大學的時候沒去考戲劇學院,簡直是我國演藝界的一大損失。
    孫蘭似笑非笑地看著他,又意味深長地看了謝薇一眼,道:“對,是我啊,不過我可不是你姨,你叫了這麼多聲‘姨’,我可不敢當。”
    看來,她對丁逸,是下定決心要占盡他的便宜了——昨天在肉體上吃了他的豆腐,今天在精神上做了他的長輩。丁逸在心裏把她“靠”了無數遍,在精神和肉體上同時被這女人欺淩使他很是鬱悶,他決定有機會一定要報複報複她,真是老虎不發威,當我是病貓啊,走著瞧。
    “悟空,你又調皮了。”丁逸嚴肅地批評了她一句,又問她:“和朋友來吃飯?”。
    “不是朋友,今天我陪父母和幾個親戚來這兒吃飯。沒想到這麼巧,碰上了你。”
    丁逸感覺到謝薇的一雙妙目正盯著自己,似乎正在看他這個男主角如何表演。作為本書的男主角,他的演技是否出彩對本書能否大賣有很大的關係,並且直接影響到其他演員的收益分成,所以謝薇理應關心他的表現。
    除了以上的原因以外,或許她也是在分析他和孫蘭的關係。不過對於這一點,丁逸卻並不緊張——她應該能夠看得出他和孫蘭隻是普通朋友。
    又聽說孫蘭隻是和父母親友在一起,此時她的親友團中並沒有方然,丁逸更加鬆了一口氣,思路益發地清晰起來。
    “嗬,你們什麼時候進來的?我怎麼沒注意到?”
    孫蘭告訴他,他們剛進來一會兒,父母他們已經去了包間,她出來去洗手間洗一下手,剛巧就看見了丁逸。
    丁逸心道:“明明是出來解一下手,卻非要說成洗一下手,真是虛偽,鄙視。依我看,洗手間應該就改名叫解手間,這樣才名符其實嘛。”
    但他這種透過現象看本質的超前想法當然不能和謝薇孫蘭分享,隻得在心裏自己誇了自己一下了事:“思想家就是思想家,想法比起芸芸眾生來,可要先進得多了。”
    兩人寒喧幾句,孫蘭又看了謝薇一眼,說:“這是你朋友嗎?我不打擾你們了,你們慢慢用,我過去了。”向謝薇點了點頭,又跟丁逸揮手作別。
    丁逸壞笑道:“你也慢用。”終於在言語上占了她一次便宜,心裏甭提有多愉快了,也不管孫蘭惡狠狠地白了他一眼的眼神,和她一定在心裏回敬他的“你才在洗手間裏慢用呢。”的那句話。
    看著她離去的身影,謝薇問丁逸:“這個是你朋友嗎?怎麼她看我的眼神有些怪怪的。”
    這個問題倒不難解答,因為問題本身很不具有挑戰性,丁逸輕而易舉地就把它解決了:“她是我昨天才認識的一個朋友,昨天他男朋友帶她出來一起玩,我們就認識了。她看你的眼神很怪嗎?我倒沒在意。”
    這句話的前半句丁逸倒沒有說謊,昨晚他和孫蘭見麵時,孫蘭確實是帶著男朋友的。但丁逸的回答方式卻有一定的技術含量,這樣的回答,會使聽到的人以為他是通過孫蘭的男朋友認識的孫蘭,而不是通過其他人,當然,這裏所說的“其他人”,就是丁逸的現任正牌女朋友方然。
    方然本人和她的身份可不能在謝薇麵前暴露了,這就像以前的地下工作者一樣,丁逸這樣做,“是革命工作的需要”。
    丁逸和謝薇約會的事更不能讓方然知道。以方然的性格,如果知道了,發起飆來,可能會隨時滅了他這個叛徒。
    丁逸此時深深地體會到了在戰爭年代,作為地下工作者,是多麼地艱辛和困苦。
    人生就象博弈,要想好以後的步驟,才能做到未雨綢繆。這次丁逸在來赴約之前,已事先把手機開成了靜音狀態,就是避免他在和謝薇談興正濃時,方然的一個不合時宜的電話打過來,他不知該如何應對,索性將手機開成靜音狀態不去管它,如果事後方然問起為什麼不接自己的電話,就說自己在打籃球,手機放在車上沒有聽到等等等等諸如此類的原因。
    雖然計劃得很周密,但孫蘭的出現卻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她打亂了丁逸的計劃。剛才她似笑非笑的表情很是曖昧,說不定她就會變節向方然告密。
    她這個叛徒。丁逸咬牙切齒地想。
    不對,她要向方然告密的話,對方然而言,那可是發現了社會醜惡現象並與之堅決鬥爭的正義行為,是值得鼓勵和表揚的,當然談不上變節,更談不上是叛徒。或許方然在得知此事後會痛苦難過,會在心裏埋怨孫蘭不該告訴自己——作為一個快樂的駝鳥有時要比一個痛苦的明白人要愉快得多。但最終方然與之傾訴衷腸並痛斥男人負心薄義的傾聽對象,卻極有可能仍是這個告密者——畢竟她是她的好朋友。
    “她如果敢告訴方然這件事,我就告訴方然昨晚她用腳撩撥我,企圖勾引我,她也不是一個好人,是個淫娃蕩婦,看她怎麼辦。”丁逸忽然有了這麼一個想法,他在心裏權衡了半天,最終還是放棄了這個有點孩子氣的報複方式。
    要掌握主動,不能把命運交到孫蘭的手裏。
    “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創造人類的幸福全靠我們自己……”丁逸心頭縈繞著《國際歌》雄壯嘹亮的歌聲。
    在他心裏一邊想著地下工作者一邊想著國際歌還抽空向謝薇敬酒挾菜的這一過程中,孫蘭已經從洗手間洗完了或是解完了手出來,經過他們這一桌時,還是很淑女地含笑向他們點了點頭,走了過去,似乎她已經寬宏大量地忘了丁逸讓她在洗手間裏慢用的事了。
    再等一會,等她走過了轉角就可以行動了。
    孫蘭走過了轉角,在他們麵前消失不見了。丁逸忽然作恍然大悟狀,對謝薇說道:“對了,我想起來了,昨天她男朋友的東西還在我手上,我要馬上還給他。”
    說畢站起身來,一邊喊著“孫蘭”,一邊從褲兜裏掏出錢包追了上去。
    孫蘭似乎料想到丁逸會追上來,離轉角處不遠的地方,停下了腳步,笑吟吟地看著他。
    不用轉身丁逸都知道,在這轉角處,謝薇是無法看到他們的。但為了保險起見,他還是再往前走了兩步,這樣他們的說話聲就不會被謝薇聽到。
    “找我什麼事啊?為什麼把都錢包都掏出來了,是不是要花錢給我封口費啊?”孫蘭嬉皮笑臉地說。
    這孩子,果然聰明,知道丁逸是為了讓她不要把這件事告訴方然才追上來的。但丁逸當然不會為此給她錢,如果這樣做,一是這樣的做法明顯帶有看不起孫蘭的意思,另一個則是這樣的做法太沒有技術含量了,丁逸要真這樣做了,反而把自己的身價弄得低了。
    丁逸對自己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的身份還是頗為看重的。
    “哪裏。馬上就準備買單了,所以才把錢包拿在手上。”丁逸隨口的一句話就把孫蘭這弦外有音的問話搪塞了過去。
    他還是直接向孫蘭提出了要求:“我過來就是跟你說,今天這件事你千萬不要跟方然說啊。”在孫蘭麵前,最好是明人不說暗話,一個直接的要求往往更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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